【题目】(1)如图所示的电路,开关S接到a后,电磁铁左端为______极,小磁针静止时,A端是_______极。将开关S由a换到b,调节变阻器的滑片P,保持电流表的示数不变,电磁铁的磁性____(选填“增强”、“减弱”或“不变”)。
(2)谷歌公司推出了一款“谷歌眼镜”,它是一个戴在眼睛上的微型电脑,如图所示。使用时要盯着眼前 12 mm处的镜片屏幕,上网阅读、观看视频等。它的推出让人惊叹科技的进步,但也带来诸如电磁辐射等负面影响,长期使用还会导致近视,近视眼看远处物体时像成在视网膜的 (选填“前方”或“后方”),需要佩戴 (选填“凸透镜”或“凹透镜”)来矫正。
【答案】N;N;+;减弱;(2)前方;凹透镜
【解析】
试题分析:(1)伸出右手握住螺线管,四指弯曲指示电流的方向,大拇指所指的方向即螺线管的左端为通电螺线管的N极,右端是S极;据同名磁极相互排斥,异名磁极相互吸引的道理可知,小磁针的A端是N极;根据电流表的正确接法:从正接线柱流进,负接线柱流出,可知电流表左端是+接线柱,在此实验装置中,将开关S由a换到b,则减少了线圈的匝数,需要调节变阻器的滑片P,目的是保持电路中电流不变,此时电磁铁磁性减弱。
(2)近视眼看不清楚远处的物体,原因是远处物体的像成在视网膜的前方,但是我们可用发散作用的凹透镜矫正,使光线会聚能力减弱,能使像成在视网膜上,能看清物体。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关于密度的定义式ρ=m/V,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密度与物体的体积成反比
B. 密度由质量和体积共同决定
C. 密度与质量、体积无关,与物质的种类有关
D. 密度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用机械效率为80%的滑轮组拉动一个质量为50 kg的物体A当水平拉力F为100 N时,物体A恰能匀速前进,若物体A前进5 m所用的时间为10 s。则拉力F做功的功率为___W,物体A受到地面的摩擦力为 N(g取10 N/kg)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带磁性的粉笔刷可吸在黑板上不掉下来。关于粉笔刷的受力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粉笔刷所受磁力与黑板所受的压力是一对相互作用力
B.粉笔刷所受磁力与黑板对粉笔刷的支持力是一对平衡力
C.粉笔刷所受到的重力越大,摩擦力就越大
D.粉笔刷受到三个力处于平衡状态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某小组同学用图甲的电路图探究欧姆定律,实验中他们所用的定值电阻分别是5Ω、10Ω、20Ω,电源电压为3V不变。
(1)如图甲所示,是小华所连接的不完整实验电路,请你用笔画线代替导线,将缺少的导线连接好成完整电路。
(2)小华将电路接好后,闭合开关,发现电压表与电流表的示数太大。接下来应进行的操作是 (填写字母代号)。
A.更换电池或电阻
B.检查电路是否短路
C.断开开关,移动滑动变阻器滑片至最大值位置
(3)在探究“导体中的电流跟电阻的关系”时,小华将5Ω的电阻接入电路,电压表如图乙所示。后把定值电阻由5Ω换成10Ω,闭合开关后,下一步的操作是:将变阻器的滑片P向 (填“左”或“右”)移动直至电压表示数为 V。 若要完成整个实验,选择的滑动变阻器的最大阻值至少为 Ω.
(4)上述探究结束后,该组同学选择原来的电源和两只灯泡L1“2.5V 0.3A”和L2“3.8V 0.3A”,设计的电路如图丙所示,探究“电功率跟电流、电压的关系”。
①此实验设计是为了探究电功率与电压的关系,通过 判断来电功率的大小。
②为了探究电功率与电流的关系,小明认为,利用图丙电路只要通过移动滑动变阻器,改变电流观察灯L1或L2 亮度的变化,即可得出结论。则小明同学的方案 (选填“合理”或“不合理”),理由: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小强做“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实验桌上备有带支架的蜡烛、光屏、凸透镜、光具座、火柴等器材。
(1)小强组装并调整好实验装置,将凸透镜和蜡烛如上图所示摆放,移动光屏,在光屏上得到烛焰倒立、放大的像。之后保持凸透镜位置不变,将蜡烛向透镜移近8cm,再左右移动光屏,始终不能在光屏上得到烛焰的像。
由此小强猜想:此时烛焰通过凸透镜成虚像。要验证小强的猜想是否正确,应进行的实验步骤为:取下光屏,手持光屏在右侧同一水平高度继续向右移动,屏上始终没有烛焰清晰的像,于是在透镜右侧 观察,看到了烛焰正立放大的像;再将光屏移到蜡烛左侧并左右移动,在屏上不能接收到烛焰的像,即验证小强的结论正确。
(2)利用透镜可以制成不同功能的眼镜。在如图所示的四幅示意图中,表示利用透镜成功矫正远视眼的是 图。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