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的实验中,蜡烛、凸透镜和光屏的位置如图所示,此时烛焰在光屏上成一个清晰的像,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A.这个清晰的像是倒立、缩小的实像
B.此凸透镜的焦距大于20cm
C.将蜡烛移动到25cm刻度处,应向右移动光屏,才能再次在光屏上得到清晰的像
D.将蜡烛移动到40cm刻度处,无论怎样移动光屏,都不会在光屏上成像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6届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初三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在“观察水的沸腾”实验课上,两组同学记录数据如表:
加热时间/min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甲组水温/℃ | 85 | 88 | 90 | 92.5 | 95.5 | 94 | 98 | 98 | 98 |
乙组水温/℃ | 86 | 89.5 | 92 | 93.5 | 96.5 | 98.5 | 98.5 | 98.5 | 98.5 |
(1)由表可知:甲组水沸腾时温度为 ℃,乙组的水在第 min开始沸腾.
(2)由实验可知,谁在沸腾时,吸收热量,温度 .(填“升高”、“降低”或:“不变”)
(3)甲、乙两组测出的沸点稍有不同,这是因为实验存在 .
(4)如图所示,小试管中装有热水,悬放在正在加热的沸水的烧杯中,小试管中的水 (选填“能”或“不能”)沸腾,原因是 .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初二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陆地上跑得最快的是猎豹,速度是40m/s;水中游的最快的是旗鱼,速度可达108km/h;空中飞得最快的是褐海燕,每分钟能飞行5km,比较它们运动的快慢( )
A.猎豹最快 B.旗鱼最快 C.褐海燕最快 D.三者一样快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初二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如图所示,李宁同学在张老师指导下做“探究凸透镜成像规律”的实验.
![]()
(1)当蜡烛位于图中B处时,移动光屏到D处,观察到光屏上呈现清晰的像,此时像和物大小相等,则该凸透镜焦距为 cm.
(2)李宁同学把蜡烛移动到A处,屏上的像变得模糊,要使像变清晰,光屏应向 (选填“左”或“右”)适当移动,此时光屏上的像应该是倒立、 的实像.
(3)在上述(2)操作的基础上,张老师取下自己戴的眼睛放于蜡烛和凸透镜之间、光屏上的像又变得模糊,李宁同学发现当光屏向左移动适当距离后像又清晰.由此可知,张老师所戴的眼镜是 透镜,张老师的眼睛属于 (选填“近视镜”、“远视眼”、或“正常眼”).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初二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如图甲所示,是李辉“探究物质熔化规律”的实验装置,图乙是依据实验数据描绘出的该物质温度随时间变化的图象.
![]()
(1)实验中使用的温度计是根据 的原理制成的;
(2)由图乙可知,该物质是 (选填“晶体”或“非晶体”;
(3)该物质在BC段处于 (选填“固体”、“液体”或“固液共存”)状态.此过程中吸收热量,温度不变,内能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初二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的四种现象中,属于光的反射的是( )
A.![]()
手的影子的形成
B.![]()
看到不发光的物体
C.![]()
看到水中的硬币
D.![]()
透过树丛的光束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初二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课外活动时,小明和小华均在操场上沿直线跑道跑步训练.在某次训练中,他们通过的路程和时间变化的图象如图所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两人都做匀速直线运动
B.两人都不是做匀速直线运动
C.前2s内,小华跑较快
D.全程中,小华的平均速度大于小明的平均速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初二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放映电影、幻灯的银幕常用 的白布做成,其优点在于:一是利用 使坐在剧场各处的观众都能看到画面:二是白布能反射 颜色的光,能使观众看到色彩正常的画面.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福建省漳州市初二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小李相应“低碳生活”骑自行车上学时,看到路边的树向后运动,他选择的参照物可能是( )
A.树 B.地面 C.旁边的建筑物 D.自行车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