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反应中,光照对反应几乎没有影响的是
A.氯气与氢气反应 | B.次氯酸分解 | C.甲烷与氯气反应 | D.甲烷与氧气反应 |
科目:高中化学 来源: 题型:问答题
某种橡胶分解产物为碳氢化合物。对这种碳氢化合物做以下实验:
①若取一定量的橡胶完全燃烧,使燃烧后的气体通过干燥管,干燥管增重0.72克,再通过石灰水,使石灰水增重2.2克。
②经测定,该碳氢气体化合物的密度是相同状况下氢气密度的34倍。
③该碳氢化合物0.1 mol能和32克溴起加成反应。
④经分析,在③的生成物中,溴原子分布在不同的碳原子上,且溴代物中有一个碳原子在支链上。 (1)该碳氢化合物的结构简式是 ,名 称
是 。
(2)该橡胶的结构简式是 ,名称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化学 来源: 题型:实验题
某兴趣小组在实验室用加热乙醇、浓H2SO4、溴化钠和少量水的混合物来制备溴乙烷,检验反应的部分副产物,并探究溴乙烷的性质。
(一)溴乙烷的制备及产物的检验:设计了如上图装置,其中夹持仪器、加热仪器及冷却水管没有画出。请根据实验步骤,回答下列问题:
(1)仪器A的名称是
(2)制备操作中,加入的少量的水,其目的是 。(填字母)
a.减少副产物烯和醚的生成 b.减少Br2的生成
c.减少HBr的挥发 d.水是反应的催化剂
(3)加热片刻后,A中的混合物出现橙红色,该橙红色物质可能是____________
(4)理论上,上述反应的副产物还可能有:乙醚(CH3CH2-O-CH2CH3)、乙烯、溴化氢等
① 检验副产物中是否含有溴化氢:熄灭酒精灯,在竖直冷凝管上方塞上塞子、打开a,利用余热继续反应直至冷却,通过B、C装置检验。B、C中应盛放的试剂分别是 、
② 检验副产物中是否含有乙醚:通过红外光谱仪鉴定所得产物中含有“-CH2CH3”基团,来确定副产物中存在乙醚。请你对该同学的观点进行评价:
(5)欲除去溴乙烷中的少量杂质Br2,下列物质中最适合的是 。(填字母)
a.NaI b.NaOH c.NaHSO3 d.KCl
(二)溴乙烷性质的探究:
用如图实验装置(铁架台、酒精灯略) 验证溴乙烷的性质:
Ⅰ:在试管中加入10 mL6mol/L NaOH溶液和2 mL 溴乙烷,振荡。
II:将试管如图固定后,水浴加热。
(1)观察到___________现象时,表明溴乙烷与NaOH溶液已完全反应。
(2)为证明溴乙烷在NaOH乙醇溶液中发生的是消去反应,将生成的气体通入如图装置。A试管中的水的作用是 ,若无A试管,B试管中的试剂应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化学 来源: 题型:实验题
有机合成在制药工业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现用硝基苯制取苯胺,再用苯胺
制得无色晶体乙酰苯胺(具有退热镇痛作用的药物)。
化学原理为:
苯胺 乙酸 乙酰苯胺
② 相关物质的物理常数
物 质 | 相对分 子质量 | 状 态 | 熔点 (℃) | 沸点 (℃) | 溶 解 度(g) | |
水 | 乙 醇 | |||||
苯 胺 | 93 | 无色液体 | -6 | 184 | 3.42(20℃) | 任意比混溶 |
冰醋酸 | 60 | 无色液体 | 17 | 118 | 任意比混溶 | 任意比混溶 |
乙酰苯胺 | 135 | 白色片 状固体 | 114 | 304 | 0.56(20℃)、3.45(50℃) 5.20(100℃) | 36.9(20℃)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化学 来源: 题型:单选题
苯环结构中不存在C-C单键与C=C双键的交替结构,可以作为证据的是( )
①苯不能使溴水反应褪色
②苯不能使酸性高锰酸钾溶液褪色
③苯在一定条件下既能发生取代反应,又能发生加成反应
④经测定,邻二甲苯只有一种结构
⑤苯是正六边形
A.①②④⑤ | B.①③④⑤ | C.①②③④ | D.②③④⑤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化学 来源: 题型:单选题
下列涉及有机物的性质的说法错误的是
A.苯不能使KMnO4溶液褪色,甲苯使KMnO4溶液褪色 |
B.将铜丝在酒精灯上加热后,立即伸入无水乙醇中,铜丝变成黑色 |
C.黄酒中某些微生物使乙醇氧化为乙酸,于是酒就变酸了 |
D.HNO3能与苯、甲苯、甘油、纤维素等有机物发生重要反应,常用浓硫酸作催化剂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化学 来源: 题型:单选题
下列关于甲烷、乙烯、乙醇、乙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乙烯可以使溴水褪色,发生加成反应 |
B.甲烷和氯气光照条件下反应,反应类型为取代反应 |
C.乙醇在铜做催化剂并加热条件下生成乙醛,发生还原反应 |
D.生活中可以用食醋除去水壶中的水垢,主要是利用了食醋中醋酸的酸性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