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分)某研究性学习小组利用荧光素-荧光素酶生物发光法,测定人参愈伤组织中
ATP的含量,以研究人参细胞能量代谢的特点。
实验原理:荧光素在荧光素酶、ATP等物质参与下,进行反应发出荧光;用分光光度计可测定发光强度;当荧光素和荧光素酶都足量时,在一定范围内,ATP的含量与发光强度成正比。
实验步骤:
一、ATP的提取:称取一定量的人参愈伤组织,研磨后沸水浴10min,冷却至室温,离心,取上清液。
二、ATP的测定:吸取一定量的上清液,放入分光光度计反应室内,并注入适量的所需物质,在有氧等适宜条件下进行反应,记录发光强度并计算ATP含量。
请回答:
(1)步骤一中的沸水浴处理,使酶的 被破坏而失活。
(2)步骤二注入的物质中,属于反应物的是 ;分光光度计反应室内能量形式的转换是 。
(3)荧光素酶价格昂贵,为能准确测定出ATP的含量,又能节省酶的用量,学习小组探究了“测定ATP时所需荧光素酶溶液的最佳浓度”,实验结果如图。
①学习小组配制了1×10-8mol/L ATP标准液、70mg/L荧光素溶液(过量)和溶液进行实验。
②结果表明:图中 点所对应的荧光素酶浓度为最佳浓度。e、f、g点所对应的荧光素酶浓度不同,但发光强度相同,这是因为 。
(4)ATP测定对食品卫生监控有重要意义。食品卫生检验人员利用上述生物发光法测定某熟食品样品中细菌的ATP总含量,测算出了细菌的数量,从而判断食品污染程度。做出上述判断的理由是:每个细菌细胞中ATP的含量 。
(1)空间结构 (2)荧光素 化学能转换为光能(和热能)(3)①浓度分别为0、10、20、30、40、50、60mg/L荧光素酶 ②e ATP全部水解(或ATP数量限制) (4)大致相同(且相对稳定)
【解析】
试题分析:(1)沸水浴会破坏酶的空间结构,酶的活性丧失。(2)由实验原理可知,反应物为荧光素;利用ATP使荧光素发出荧光,使ATP中的化学能转变为荧光的光能。(3)①由题意,还需要配置荧光素酶,由上图可知,横坐标为浓度梯度应分别为0、10、20、30、40、50、60mg/L。②发光强度刚达到最强的点对应的浓度是荧光素酶最佳浓度,为e点;ATP数量一定,当酶浓度超过最佳浓度后,由于ATP数量有限,发光强度将维持一定强度不再变化。(4)ATP与ADP的含量在人体内处于动态平衡,同种生物体内ATP很少,含量相对稳定。
考点:本题考查ATP的相关知识,意在考查考生能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并能将这些实验涉及的方法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1-2012学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三第三次模拟生物试卷(解析版) 题型:综合题
(12分)回答下列生命科学实验的问题。
洋葱(2n=16)为二倍体植物。为比较不同处理方法对洋葱根尖细胞分裂指数(即视野内分裂期细胞数占细胞总数的百分比)的影响,某研究性学习小组进行了相关实验,步骤如下。
①将洋葱的老根去除,经水培生根后取出。
②将洋葱分组同时转入浓度为0.01%、0.1%秋水仙素溶液中,分别培养24h、36h、48h;秋水仙素处理停止后再转入清水中分别培养0h、12h、24h、36h。
③剪取根尖,用卡诺固定液(用3份无水乙醇、1份冰乙酸混匀)固定8h,然后将根尖浸泡在1mol/L盐酸溶液中5~8min。
④将根尖取出,放入盛有清水的培养皿中漂洗。
⑤用石碳酸-品红试剂染色。
⑥制片、镜检;计数、拍照。
不同方法处理后的细胞分裂指数(%)如下表,分析回答问题。
秋水仙素溶液浓度(%) |
分裂指数 (%) 时间(h) |
清水培养时间(h) |
|||
0 |
12 |
24 |
36 |
||
0.01 |
24 |
10.71 |
13.68 |
14.19 |
14.46 |
36 |
9.94 |
11.99 |
13.59 |
13.62 |
|
48 |
7.98 |
10.06 |
12.22 |
11.97 |
|
0.1 |
24 |
7.74 |
9.09 |
11.07 |
10.86 |
36 |
6.12 |
7.87 |
9.98 |
9.81 |
|
48 |
5.97 |
6.68 |
7.98 |
8.56 |
1.步骤③中“将根尖浸泡在1mol/L盐酸溶液中”的作用是 。
2.步骤⑥为了获得相应的观察视野,镜检时正确的操作方法是 。
3.根据所学的知识推测,石碳酸-品红试剂是1种 性染料。
4.为了统计数据更加科学,计数时应采取的方法是 。
5.根据上表结果可以得出如下初步结论:
①浓度为 秋水仙素溶液诱导后的细胞分裂指数较高。
②本实验的各种处理中,提高细胞分裂指数的最佳方法是
③若只考虑处理过程中的1个变量,如设 为自变量,在
条件下,测得细胞分裂指数(%)用柱形图表示。(2分)
6.右上方是学生在步骤⑥所拍摄的显微照片,部分细胞染色体加倍最可能的原因是
(2分)。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