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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即公民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必纳税,超过2000元的部分应纳税,此项税款按下表分段累进计算:

注明:上表中“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从月工资、薪金收入中减去2000元后的余额.例如某人月工资、薪金收入为3000元,减去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元,由税率表知其中500元税率为5%,另外500元的税率为10%,所以此人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5%+500×10%=75元.

(1)请写出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y关于工资,薪金收入x(0<x≤5000)的函数表达式;

(2)某高中数学教师在2008年10月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40元,试求他这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是多少?

答案:
解析:

  解;(1)由题设条件,得

  化简得: 8分

  (2)由(1)知,当0<x≤2000时,y=0;当2000<x≤2500时,0<y≤25;当2500<x≤4000时,25<y≤175,所以由题设,0.1x-225=40,解得x=2650,故此人这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是2650元.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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