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在“用双缝干涉测量光的波长”实验中,选用红色滤光片和间距为0.20 mm的双缝,双缝与屏的距离为600 mm.某同学正确操作后,在目镜中看到如图甲所示的干涉条纹.换成紫色滤光片正确操作后,使测量头分划板刻线与第k级暗条纹中心对齐,在目镜中观测到的是图乙中的________(填字母),此时测量头的读数为25.70 mm.沿同一方向继续移动测量头使分划板刻线与第k+5级暗条纹中心对齐,此时测量头标尺如图丙所示,其读数是________mm.紫光的波长等于________nm.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铅蓄电池的电动势为2V,这表示
A.蓄电池两极间的电压为2V
B.蓄电池在1s内将2J的化学能转变成电能
C.电路中每通过 1C电荷量,电源把 2 J 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
D.蓄电池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本领比一节干电池(电动势为1.5V)的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下列关于静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摩擦起电创造了电荷
B. 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能吸引铁钉
C. 普通验电器能直接检测物体带有何种性质的电荷
D. 电荷量存在某最小值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物体a与物体b用跨过定滑轮的绝缘细绳相连,a、c带有异种电荷,b不带电.ma=200g,mb=mc=500g.a、b处于一水平方向的有界匀强电场中,c物体处于电场外置于台秤的绝缘托盘上.现a、b、c三物体均处于静止状态.则c物带 电荷;台秤的读数为 N.(取g=10m/s2)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10分)在“探究加速度与物体质量、物体受力的关系”活动中,某学习小组设计了如图所示的实验装置。图中上下两层水平轨道表面光滑,两小车前端系上细线,细线跨过滑轮并挂上砝码盘,将砝码和砝码盘的总重作为小车所受合外力,两小车尾部细线连到控制装置上,实验时通过控制装置使两小车同时开始运动,并同时停止。
(1)本实验可通过比较两小车的位移来比较两小车的加速度大小,请写出比较的依据 。
(2)在安装实验装置时,应调整滑轮的高度,使 ;在实验时,为减小误差,应使砝码盘和砝码的总质量 小车的质量(选填“远大于”、“远小于”或“等于”)。
(3)在一次实验中获得的数据如下表所示:(小车Ⅰ、Ⅱ的质量m均为200 g)
实验次数 | 小车 | 合外力F/N | 位移x/cm |
1 | Ⅰ | 0.1 | 23.36 |
Ⅱ | 0.2 | 46.51 | |
2 | Ⅰ | 0.2 | 29.04 |
Ⅱ | 0.3 | 43.63 | |
3 | Ⅰ | 0.3 | 41.16 |
Ⅱ | 0.4 | 44.80 | |
4 | Ⅰ | 0.4 | 36.43 |
Ⅱ | 0.5 | 45.56 |
通过分析,可知表中第____________次实验数据存在明显错误,若此次实验中,两小车所受力的数据是真实的,并且小车Ⅱ的位移数据也是真实的,请你根据表中数据写出小车Ⅰ的正确数据__________。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如图所示实验装置可用来探究影响平行板电容器电容的因素,其中电容器左侧极板和静电计外壳接地,电容器右侧极板与静电计金属球相连.
(1)使电容器带电后与电源断开
①将左极板上移,可观察到静电计指针偏转角__ _ __(选填变大,变小或不变);
②将极板间距离减小时,可观察到静电计指针偏转角__ __(选填变大,变小或不变);
③两板间插入一块玻璃,可观察到静电计指针偏转角__ ___(选填变大,变小或不变);
④由此可知平行板电容器的电容与 有关。
(2)下列关于实验中使用静电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 ___
A.使用静电计的目的是观察电容器电压的变化情况 |
B.使用静电计的目的是测量电容器电量的变化情况 |
C.静电计可以用电压表替代 |
D.静电计可以用电流表替代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嫦娥四号发射岀去后进入近月点约100公里旳环月轨道.关于“嫦娥四号”月球探测器的发 -射速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于第一宇宙速度
B.介于第一宇宙速度和第二宇宙速度之间
C.介于第二宇宙速度和第三宇宙速度之间
D.大于第三宇宙速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题目】下列有关动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物体的动量发生改变,其动能一定改变
B. 物体的运动状态改变,其动量一定改变
C. 对于同一研究对象,若机械能守恒,则动量一定守恒
D. 对于同一研究对象,若动量守恒,则机械能一定守恒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