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为m的人造卫星与地心距离为r时,引力势能可表示为E=-,其中G为引力常量,M为地球质量。已知地球半径为R,根据机械能守恒定律可得地球第二宇宙速度(可使卫星脱离地球引力的发射速度)为:
A. | B. | C. | D.2 |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2013年12月2日,我国探月卫星“嫦娥三号”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升空,此飞行轨道示意图如图所示,地面发射后奔向月球,先在轨道I上运行,在P点从圆形轨道Ⅰ进入椭圆轨道Ⅱ,Q为轨道Ⅱ上的近月点,则“嫦娥三号”在轨道Ⅱ上( )
A.运行的周期小于在轨道I上运行的周期 |
B.从P到Q的过程中速率不断增大 |
C.经过P的速度小于在轨道I上经过P的速度 |
D.经过P的加速度小于在轨道I上经过P的加速度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我国正在建设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将由5颗地球同步卫星和30颗非同步卫星组成,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同步卫星一定在赤道正上空 |
B.5颗同步卫星运行的轨道半径不同 |
C.卫星在轨道上运行时都处于失重状态 |
D.提高卫星运行速度仍可使其在原轨道上运行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未发射的卫星放在地球赤道上随地球自转时的线速度为v1、加速度为a1;发射升空后在近地轨道上做匀速圆周运动时的线速度为v2、加速度为a2;实施变轨后,使其在同步卫星轨道上做匀速圆周运动,运动的线速度为v3、加速度为a3.则v1、v2、v3和a1、a2、a3的大小关系是( )
A.v2>v3>v1 a2>a3>a1 |
B.v3>v2>v1 a2>a3>a1 |
C.v2>v3=v1 a2=a1>a3 |
D.v2>v3>v1 a3>a2>a1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我国发射的“神舟八号”飞船与先期发射的“天宫一号”空间站实现了完美对接.已知“天宫一号”绕地球做圆轨道运动,假设沿椭圆轨道运动的“神州八号”环绕地球的运动方向与“天宫一号”相同,远地点与“天宫一号”的圆轨道相切于某点P,并在该点附近实现对接,如图所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天宫一号”的角速度小于地球自转的角速度 |
B.“神舟八号”飞船的发射速度大于第一宇宙速度 |
C.在远地点P处, “神舟八号”的加速度与“天宫一号”相等 |
D.“神舟八号” 在椭圆轨道上运行周期比“天宫一号”在圆轨道上运行周期大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2012年9月采用一箭双星的方式发射了“北斗导航卫星系统”(BDS)系统中的两颗圆轨道半径均为21332km的“北斗-M5”和“北斗M-6”卫星,其轨道如图所示。关于这两颗卫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两颗卫星绕地球运行的向心加速度大小相等 |
B.两颗卫星绕地球的运行速率均大于7.9km/s |
C.北斗-M5绕地球的运行周期大于地球的自转周期 |
D.北斗-M6绕地球的运行速率大于北斗-M5的运行速率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发射地球同步卫星时,先将卫星发射至近地圆轨道1,然后经点火,使其沿椭圆轨道2运行,最后再次点火,将卫星送入同步圆轨道3,轨道1、2相切于Q点,轨道2、3相切于P点,如图所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要将卫星由圆轨道1送入圆轨道3,需要在椭圆轨道2的近地点Q和远地点P分别点火加速一次 |
B.由于卫星由圆轨道1送入圆轨道3被点火加速两次,则卫星在圆轨道3上正常运行速度要大于在圆轨道1上正常运行的速度 |
C.卫星在椭圆轨道2上的近地点Q的速度一定大于7.9km/s,而在远地点P的速度一定小于7.9km/s |
D.卫星在椭圆轨道2上经过P点时的加速度等于它在圆轨道3上经过P点时的加速度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火星探测项目是我国继神舟载人航天工程、嫦娥探月工程之后又一个重大太空探索项目.假设火星探测器在火星表面附近圆形轨道运行的周期为T1,神舟飞船在地球表面附近的圆形轨道运行周期为T2,火星质量与地球质量之比为p,火星半径与地球半径之比为q,则T1与T2之比为( )
A. | B. | C. | D.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单选题
如图,在月球附近圆轨道上运行的“嫦娥二号”,到A点时变为椭圆轨道,B点是近月点,则
A.从A点运动到B点过程中,“嫦娥二号”受到月球的引力增大 |
B.从A点运动到B点过程中,月球对“嫦娥二号”的引力做负功 |
C.“嫦娥二号”在A点比在B点的速度小 |
D.“嫦娥二号”在A点比在B点的速度大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