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绳子通过光滑定滑轮拉静止在地面上的物体A,A穿在光滑的竖直杆上,当人以速度 v竖直向下匀速拉绳使质量为m的物体A上升高度h后到达如图所示位置时,此时绳与竖直杆的夹角为θ。已知重力加速度为g,则( )
![]()
A.此时物体A的速度为![]()
B.此时物体A的速度为
C.该过程中绳对物体A做的功为![]()
D.该过程中绳对物体A做的功为![]()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浙江湖州中学高二上期期中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带电量为-3.0×10-6C的粒子先后经过电场中的A.B两点,电场力做功6.0×10-4J,已知B点电势为50V,则
(l)A.B间两点间的电势差UAB?
(2)A点的电势?
(3)带电量为3.0×10-6C的负电荷放在A点的电势能是多少?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四川绵阳南山中学高二12月月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小磁针正上方的直导线与小磁针平行,当导线中有电流时,小磁针会发生偏转.首先观察到这个实验现象的物理学家和观察到的现象是( )
![]()
A.洛伦兹,小磁针的N极转向纸内
B.法拉第,小磁针的S极转向纸内
C.库仑,小磁针静止不动
D.奥斯特,小磁针的N极转向纸内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浏阳一中、攸县一中高一期中联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一物体做匀减速直线运动,初速度为10m/s,加速度大小为1m/s2,则物体在停止运动前ls内的平均速度为( )
A.5.5 m/s B.5 m/s C.l m/s D.0.5 m/s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浙江金华艾青中学高三上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10分)为了提高运动员奔跑时下肢向后的蹬踏力量,在训练中,让运动员腰部系绳拖汽车轮胎奔跑,已知运动员在奔跑中拖绳上端与地面的高度为1.2m,且恒定,轻质无弹性的拖绳长2m,运动员质量为60kg,车胎质量为12kg,车胎与跑道间的动摩擦因数为
,如图甲所示,将运动员某次拖胎奔跑100m当做连续过程,抽象处理后的
图象如图乙所示,
,不计空气阻力。求:
![]()
(1)运动员加速过程中的加速度大小a及跑完100m后用的时间t;
(2)在加速阶段绳子对轮胎的拉力大小T及运动员与地面间的摩擦力大小f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浙江金华艾青中学高三上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10月31日晚上至11月1日,义乌市气象局工作人员在城西街道进行了人工增雨。在一次向云层发射溴化银炮弹进行人工增雨作业的过程中,下列说法正解的是( )
A.炮弹向上运动的过程中克服摩擦力做负功
B.炮弹向上运动的过程中机械能守恒
C.炮弹向上运动时加速度大小大于向下运动时的加速度大小
D.炮弹向上运动的过程中机械能增加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浙江金华艾青中学高三上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17世纪,意大利物理学家伽利略根据实验指出:在水平面上运动的物体之所以会停下,是因为受到摩擦阻力的缘故。这里的实验是指“伽利略斜面实验”,关于该实验,你认为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
A.该实验是一理想实验,是在思维中进行的,无真实的实验基础,故其结果是荒谬可笑的
B.该实验是以可靠的事实为基础,经过抽象思维,抓住主要因素,忽略次要因素,从而更深刻地反映自然规律
C.该实验否定了亚里士多德“力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的错误概念
D.该实验为牛顿第一定律的提出提供了有力的实验依据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部分学校(玉溪一中等)高三12月考试理综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一个轻质光滑的滑轮(半径很小)跨在轻绳ABC上,滑轮下挂一个重为G的物体。今在滑轮上加一个水平拉力,使其向右平移到绳BC部分处于竖直、AB部分与天花板的夹角为60?的静止状态,则此时水平拉力的大小为
![]()
A.
B.![]()
C.
D.![]()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4-2015学年辽宁大连第二十高级中学高三12月月考物理理综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空间中P、Q两点处各固定一个点电荷,其中P点处为正电荷,P、Q两点附近电场的等势面分布如图所示,a、b、c、d为电场中的4个点。则( )
![]()
A.P、Q两点处的电荷等量同种
B.a点和b点的电场强度相同
C.c点的电势低于d点的电势
D.负电荷从a到c电势能减少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