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力学理论建立的过程中,有许多伟大的科学家做出了贡献。关于科学家和他们的贡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伽利略发现了行星运动的规律
B. 卡文迪许通过实验测出了引力常量
C.牛顿最早指出力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
D.笛卡尔对牛顿第一定律的建立做出了贡献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甲、乙、丙三辆汽车同时以相同的速度经过某一个路标,此后甲一直做匀速直线运动,乙先加速后减速,丙先减速后加速,它们经过下一个相同的路标时的速度仍然相同,则( )
A.甲车先经过下一个路标 B.乙车先经过下一个路标
C.丙车先经过下一个路标 D.无法判断哪辆车先经过下一个路标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a、b两车在两条平行的直车道上同方向行驶,它们的υ-t图象如图所示,在t=0时刻,两车间距离为d;t=5s的时刻它们第一次相遇,关于两车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t=15s的时刻两车第二次相遇
B.t=20s的时刻两车第二次相遇
C.在5~15s的时间内,先是a车在前,而后是b车在前
D.在10~15s的时间内,两车间距离逐渐变大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a、b两车在两条平行的直车道上同方向行驶,它们的
图象如图所示,在
时刻,两车间距离为d;
的时刻它们第一次相遇,关于两车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的时刻两车第二次相遇
B.
的时刻两车第二次相遇
C.在5~15s的时间内,先是a车在前,而后是b车在前
D.在5~10s的时间内,两车间距离逐渐变大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如图所示,长L=1.5 m,高h=0.45 m,质量M=10 kg的长方体木箱,在水平面上向右做直线运动.当木箱的速度v0=3.6 m/s时,对木箱施加一个方向水平向左的恒力F=50 N,并同时将一个质量m=l kg的小球轻放在距木箱右端
的P点(小球可视为质点,放在P点时相对于地面的速度为零),经过一段时间,小球脱离木箱落到地面.木箱与地面的动摩擦因数为0.2,其他摩擦均不计.取g=10 m/s2.求:
⑴小球从离开木箱开始至落到地面所用的时间;
⑵小球放到P点后,木箱向右运动的最大位移;
⑶小球离开木箱时木箱的速度.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如图4所示,质量相同的两物体处于同一高度,A沿固定在地面上的光滑斜面下滑,B自由下落,最后到达同一水平面,则 ( )
A.重力对两物体做的功相同
B.重力的平均功率相同
C.到达底端时重力的瞬时功率PA<PB
D.到达底端时两物体的动能相同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某同学做“验证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则”的实验情况如图7甲所示,其中A为固定橡皮条的图钉,O为橡皮条与细绳的结点,OB和OC为细绳.图乙是在白纸上根据实验结果画出的图.
(1)如果没有操作失误,图乙中的F与F′两力中,方向一定沿AO方向的是________.
(2)本实验采用的科学方法是________.
A.理想实验法 B.等效替代法
C.控制变量法 D.建立物理模型法
(3)实验中可减小误差的措施有( )
A.两个分力F1、F2的大小要尽量大些
B.两个分力F1、F2间夹角要尽量大些
C.拉橡皮筋时,弹簧测力计、橡皮筋、细绳应贴近木板且与木板平面平行
D.拉橡皮条的细绳要长些,标记同一细绳方向的两点要远些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一个带正电的质点,电量q=2.0×10-9C,在静电场中由a点移到b点,在这过程电场力外,其他力做的功为6.0×10-5J,质点的动能增加了8.0×10-5J,则a、b两点间的电势差Uab为( )
A.3×104V B.1×104V C.4×104V D.7×104V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 题型:
某同学找到一个玩具风扇中的直流电动机,制作了一个提升重物的装置,某次提升试验中,重物的质量m=0.5kg,加在电动机两端的电压为6V.当电动机以v=0.5m/s的恒定速度竖直向上提升重物时,这时电路中的电流I=0.5A.不计空气阻力,重力加速度g取10m/s2求:
(1)电动机线圈的电阻r等于多少?
(2)若输入电压不变,调整电动机的输入电流大小,使电动机输出功率最大。求电动机输入电流I为多少时输出功率最大,最大是多大?
(3)电动机输出功率最大时,将质量m=0.5kg的从静止开始以加速度a=2m/s2的加速度匀加速提升该重物, 则匀加速的时间为多长?物体运动的最大速度是多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