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为“验证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则”的实验装置图。
(1)请将下面实验的主要步骤补充完整。
①将橡皮筋的一端固定在木板上的A点,另一端拴上两根绳套,每根绳套分别连着一个弹簧测力计;
②沿着两个方向拉弹簧测力计,将橡皮筋的活动端拉到某一位置,将此位置标记为O点,并记录两个拉力的大小及方向;
③再用一个弹簧测力计将橡皮筋的活动端也拉至O点,记录 。
![]()
(2)在上述操作中两次将橡皮筋都拉至同一点O的目的是 。
(3)如图所示,是某同学根据实验数据按照一定的标度(标度未画出)画出的力的图示。F1、F2、F、
中不是由弹簧测力计测得的力是 (填字母)。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7届陕西省高三月考三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如图所示为某同学探究加速度与力和质量的关系实验装置,两个相同质量的小车放在光滑水平板上,前端各系一条细绳,绳的一端跨过定滑轮各挂一个小盘,盘中可放砝码,两小车后端各系一条细绳,一起被夹子夹着使小车静止,打开夹子,两小车同时开始运动,关上夹子,两小车同时停下来,用刻度尺测出两小车的位移,下表是该同学在几次实验中记录的数据:
![]()
![]()
请回答下述问题:
(1)在每一次实验中,甲.乙两车的位移之比等于 之比。
(2)第二次实验控制了 不变,在实验误差允许范围内可得出的结论是 。
(3)第三次实验时,该同学先测量了甲车的位移,再根据前两次实验结论,计算出乙车应该发生的位移,然后再测量了乙车的位移,结果他高兴地发现,理论的预言与实际符合得相当好,请问,他计算出的乙车的位移应该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江苏省高二必修上学期第一次阶段测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简答题
如图所示为负电荷形成的电场,A、B两点在同一条电场线上,A、B两点场强分别为EA、EB;在A点放了一个点电荷q=﹣1×10﹣10C,它所受到的电场力为1×10﹣8N。
![]()
(1)EA、EB的大小是否相等,如果不等,哪个大?EA、EB的方向相同吗?
(2)试求A点的场强EA的大小?
(3)若在A点放了一个点电荷q=+10﹣10C,A点的场强EA又为多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江苏省高二必修上学期第一次阶段测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的电场线,可能是下列哪种情况产生的( )
![]()
A.单个正点电荷
B.单个负点电荷
C.等量同种点电荷
D.等量异种点电荷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北京昌平临川育人学校高一12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如图所示,在水平地面上用绳子拉一个质量为m = 46kg的箱子,绳子与地面的夹角为
, 拉力 F = 100N 时箱子恰好匀速移动。g = 10m/s2,sin37°= 0.6 ; cos37°= 0.8。
![]()
试求:(1)请在图中作出箱子的受力示意图;
(2)箱子所受的摩擦力大小;
(3)地面和箱子之间的动摩擦因数。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北京昌平临川育人学校高一12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用两根等长轻绳将木板悬挂在竖直木桩上等高的两点,制成一简易秋千.某次维修时将两轻绳各剪去一小段,但仍保持等长且悬挂点不变.木板静止时,F1表示木板所受合力的大小,F2表示单根轻绳对木板拉力的大小,则维修后( )
![]()
A.F1不变,F2变大
B.F1不变,F2变小
C.F1变大,F2变大
D.F1变小,F2变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北京昌平临川育人学校高一12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天花板上悬挂着一个劲度系数为k的轻弹簧,弹簧下端的一质量为m的物块,物块处于静止状态时,轻弹簧的伸长量为(重力加速度为g)( )
![]()
A.0 B.kmg C.
D.![]()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北京昌平临川育人学校高二12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两平行金属板间带电质点P处于静止状态,不考虑电流表和电压表对电路的影响,当滑动变阻器R4的滑片向b端移动时,则( )
![]()
A.电压表读数减小
B.电流表读数减小
C.质点P将向上运动
D.R3上消耗的功率逐渐增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7届江苏省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检测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雨点从高空由静止下落,在下落过程中,受到的阻力与雨点下落的速度成正比,图中能正确反映雨点下落运动情景的是
![]()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