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所示,水平地面上有一轻质弹簧,下端固定,上端与物体A相连接,整个系统处于平衡状态.现用一竖直向下的力压物体A,使A竖直向下做匀加速直线运动一段距离,整个过程中弹簧一直处在弹性限度内.下列关于所加力F的大小和运动距离x之间关系图象正确的是( )
![]()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安徽省六安市高三上第一次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甲车以10 m/s的速度在平直的公路上匀速行驶,乙车以4 m/s的速度与甲车平行同向做匀速直线运动,甲车经过乙车旁边时开始以0.5 m/s2的加速度刹车,从甲车刹车开始计时,求:
(1)乙车在追上甲车前,两车相距的最大距离;
(2)乙车追上甲车所用的时间.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山东省高二开学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长为l的均匀铁链对称挂在一轻质小滑轮上,某一微小的扰动使铁链向一侧滑动,则铁链完全离开滑轮时速度大小为( )
![]()
A.
B.
C.
D.![]()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2017学年山东省高二开学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是某同学站在力板传感器上做下蹲-起立的动作时记录的压力F随时间t变化的图线.由图线可知该同学( )
![]()
A.体重约为650 N
B.做了两次下蹲-起立的动作
C.做了一次下蹲-起立的动作,且下蹲后约2 s起立
D.下蹲过程中先处于超重状态后处于失重状态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7届江西省高三上第二次周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在“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的实验中:
(1)对于本实验,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砂和桶的总质量要远大于小车的总质量
B.每次改变小车质量后,不需要重新平衡摩擦力
C.实验中也可不测加速度的具体数值,只要测出不同情况下加速度的比值就行了
D.若要验证“加速度与力的平方成正比”这一猜想,在作图线时最好以F2为横坐标
(2)某同学在接通电源进行实验之前,将实验器材组装如图甲,下列对此同学操作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打点计时器不应固定在长木板的最右端,而应固定在靠近定滑轮的那端
B.打点计时器不应使用干电池,而应使用交流电源
C.不应将长木板水平放置,而应在右端垫起合适的高度,平衡摩擦力
D.小车初始位置不应离打点计时器太远,而应靠近打点计时器放置
![]()
(3)保持小车质量不变,改变砂和砂桶质量,某同学根据实验数据作出了加速度a随合力F的变化图线如图丙所示.此图中直线发生明显弯曲的主要原因是: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7届山东省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简答题
如图所示,绷紧的传送带,始终以2 m/s的速度匀速斜向上运行,传送带与水平方向间的夹角θ=30°。现把质量为10 kg的工件轻轻地放在传送带底端P处,由传送带传送至顶端Q处。已知P、Q之间的距离为4 m,工件与传送带间的动摩擦因数为μ=
,取g=10 m/s2。
![]()
(1)通过计算说明工件在传送带上做什么运动;
(2)求工件从P点运动到Q点所用的时间。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7届山东省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甲、乙两人在冰面上“拔河”。两人中间位置处有一分界线,约定先使对方过分界线者为赢者。若绳子质量不计,冰面可看成光滑,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对绳的拉力与绳对甲的拉力是一对平衡力
B.甲对绳的拉力与乙对绳的拉力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C.若甲的质量比乙大,则甲能赢得“拔河”比赛的胜利
D.若乙收绳的速度比甲快,则乙能赢得“拔河”比赛的胜利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7届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高三9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匀强磁场区域宽度为l,现有一边长为d(d>l)的矩形金属框以恒定速度v向右通过磁场区域,该过程中有感应电流的时间总共为( )
![]()
A.
B.
C.
D.![]()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7届甘肃省定西市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质量为m1的物体放在A地的地面上,用竖直向上的力F拉物体,物体在竖直方向运动时产生的加速度a与拉力F的关系如图中直线A所示;质量为m2的物体在B地的地面上做类似的实验,得到加速度a与拉力F的关系如图中直线B所示,A、B两直线交纵轴于同一点,设A、B两地的重力加速度分别为g1和g2,由图可知( )
![]()
A.
B.![]()
C.
D.![]()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