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gzyw 来源:2015-2016学年湖北武昌实验中学高一10月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怀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B.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表明他与西方思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C.李叔同年少轻狂的时代,一如当时文人风流的行径,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中年时却突然“自以为顿悟”,披剃于杭州虎跑寺,遁入空门,断绝尘缘,超然物外,给世人一片惊愕。可以说每做一种人,李叔同都做得十分像样。
D.作者运用朴素简练的语言,选取典型事例进行叙述,为我们展现了不同阶段不同身份但是都具特点的李叔同先生,向人们展示了先生独特的精神境界,同时作者也通过文章让我们感受了他对先生无比真挚的敬仰和怀念之情。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
2.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请结合实例加以说明。
3.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
4.李叔同早年曾是热血的爱国青年,后来却出家为僧。对李先生出家的选择,请发表你的看法。
科目:gzyw 来源: 题型:现代文阅读
科目:g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身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
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
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李济的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启示?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科目:gzyw 来源:2011届广东省中山一中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段考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身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
【小题1】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5分)
【小题3】李济的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启示?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6分)
科目:gzyw 来源:2016届甘肃省河西五市部分高三第一次联考(1月)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扼住命运的咽喉——贝多芬
贝多芬的祖父与父亲都是宫廷歌手。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父亲都喝得大醉,从没对家庭和气过,甚至连家人们是否有足够的吃穿都从未过问。起初,善良的祖父还能使这个家庭免受太多的苦;反过来,他最大的孙子的音乐才能也使老人感到莫大的欣慰,还把自己的名字给了他。
但是当小贝多芬3岁生日时,祖父就去世了。贝多芬的父亲常把孩子拽到键盘前,让他在那里艰苦地练上许多小时,每当弹错的时候就打他的耳光。邻居们常常看到这个小孩子由于疲倦和疼痛而抽泣着睡去。与莫扎特相比,贝多芬的童年太不幸了。莫扎特在童年受到良好的教育,他的练功时间是愉快而安静的,有着一个慈爱的父亲和一个被钟爱的姐姐;而贝多芬则不然,虽然他的演奏赢得了家乡人的尊敬,但世界性的旅行演出却远未象莫扎特那样引起世人的惊叹。
贝多芬喜欢按照自己的兴趣为房间里的琐事瞎忙。有一次,为了空气流通和看清窗外的景物,他竟特意把窗户砍掉一块。每当他处于创作高潮时,他总是把一盆又一盆的水泼到自己头上来使它冷却,直到水浸透到楼下的房间。由于他每次租新房时必须签署一张租契,指明租期,他就往往同时为四个公寓付房租。这无疑使他花掉更多的钱,这个本来就没有多少积蓄的音乐家,变得更加穷困。
一天,贝多芬来到一家饭馆用餐。点过菜后,他突然来了灵感,便顺手抄起餐桌上的菜谱,在菜谱的背面作起曲来。不一会儿,他就完全沉浸在美妙的旋律之中了。侍者看到贝多芬那十分投入的样子,便不敢去打扰他,而打算等一会儿再给他上菜。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侍者终于来到贝多芬身边:“先生,上菜吗?”贝多芬如同刚从梦中惊醒一般,立刻掏钱结帐。侍者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先生,您还没吃饭呢!”“不!我确信我已经吃过了。”贝多芬根本听不进侍者的一再解释,他照菜单上的定价付款之后,抓起写满音符的菜谱,冲出了饭馆。
当贝多芬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耳朵越来越聋时,他几乎绝望了。人生似乎不值得活下去了:对一个音乐家来说,还有比听不见他喜欢听而且靠它生活的甜美声音更不幸的事情吗?他放弃到各王宫去听他如此喜爱的欢快的音乐会,他怕人们注意到他的耳聋,以为一个听不见声音的音乐家是写不出好作品来的。不!他想起他想写的一切音乐,“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也许对他来说,在耳聋的时候创作音乐并没有别的音乐家那么难。在他看来,音乐不仅是用迷人的声音安排各种主题或音型,它也是表现最深刻的思想的一种语言。
晚年的贝多芬有一次听到一位朋友弹奏他的《c小调三十二变奏曲》。听了一会儿,他问道:“这是谁的作品? ”“你的。”朋友回答说。“我的?这么笨拙的曲子会是我写的?”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啊,当年的贝多芬简直是个傻瓜!”歌德评论席勒的话,完全适用于贝多芬:“他每星期都在变化,在成长。我每次看到他时,总觉得他的知识、学问和见解比上一次进步了。”有一时期,贝多芬甚至想毁掉他青年时期所作的歌曲《阿黛莱苔》和《降E大调七重奏》。这绝不是偶然的,象贝多芬这样,真可以说是“五十而知四十九之非”了。
想当初,我国北宋文学家王安石,曾为一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字煞费苦心,也曾设想过几十种方案才最终定稿。正是由于古今中外的杰出艺术家们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精神,才使后人欣赏到如此动人的艺术精品。作曲对于贝多芬而言,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他写作歌剧《费德里奥》时,为其中的一首合唱曲先后拟定过十种开头。人们熟悉的《命运交响曲》第一乐章的主题动机,也曾在他的草稿中找到过十几种不同的构想。贝多芬常常揣着笔记本,在散步时也从不忘记将突发的灵感记录下来。这一点又极像我国唐朝诗人李贺。—选自《贝多芬的故事》,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贝多芬和莫扎特同为世界级的音乐巨人,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不幸的童年,对音乐的极度痴迷,杰出的音乐才能等。
B.贝多芬在生活中不拘小节,行为怪异,与人们格格不入,看似不合常理,实则体现了艺术家极其投入的创作状态。
C.虽然先天听力出现障碍,乃至后来完全失聪,贝多芬仍然徜徉于音乐的世界,创作了一大批世人耳熟能详的融完美的音乐形式和深刻的思想内容于一体的作品。
D.贝多芬虽然有着过人的音乐天赋,但对待作曲,态度却极其严谨,其经典作品《费德里奥》《命运交响曲》都几易其稿,反复打磨。
E.贝多芬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其丰厚的创作,还在于永不低头的人生态度,他的《阿黛莱苔》和《降E大调七重奏》便是极好的体现。
2.文章结尾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3.“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本文从哪些方面表现了贝多芬的这一特点?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4.文中说,“正是由于古今中外的杰出艺术家们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精神,才使后人欣赏到如此动人的艺术精品。”请结合材料及你的课外阅读体验,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科目:gzyw 来源:2016届江西吉安一中高三下学期段考一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抓住命运的咽喉——贝多芬
贝多芬的祖父与父亲都是宫廷歌手。在大部分时间里,他的父亲都喝得大醉,从没对家庭和气过,甚至连家人们是否有足够的吃穿都从未过问。起初,善良的祖父还能使这个家庭免受太多的苦;反过来,他最大的孙子的音乐才能也使老人感到莫大的欣慰,还把自己的名字给了他。
但是当小贝多芬3岁生日时,祖父就去世了。贝多芬的父亲常把孩子拽到键盘前,让他在那里艰苦地练上许多小时,每当弹错的时候就打他的耳光。邻居们常常看到这个小孩子由于疲倦和疼痛而抽泣着睡去。与莫扎特相比,贝多芬的童年太不幸了。莫扎特在童年受到良好的教育,他的练功时间是愉快而安静的,有着一个慈爱的父亲和一个被钟爱的姐姐;而贝多芬则不然,虽然他的演奏赢得了家乡人的尊敬,但世界性的旅行演出却远未象莫扎特那样引起世人的惊叹。
贝多芬喜欢按照自己的兴趣为房间里的琐事瞎忙。有一次,为了空气流通和看清窗外的景物,他竟特意把窗户砍掉一块。每当他处于创作高潮时,他总是把一盆又一盆的水泼到自己头上来使它冷却,直到水浸透到楼下的房间。由于他每次租新房时必须签署一张租契,指明租期,他就往往同时为四个公寓付房租。这无疑使他花掉更多的钱,这个本来就没有多少积蓄的音乐家,变得更加穷困。
一天,贝多芬来到一家饭馆用餐。点过菜后,他突然来了灵感,便顺手抄起餐桌上的菜谱,在菜谱的背面作起曲来。不一会儿,他就完全沉浸在美妙的旋律之中了。侍者看到贝多芬那十分投入的样子,便不敢去打扰他,而打算等一会儿再给他上菜。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侍者终于来到贝多芬身边:“先生,上菜吗?”贝多芬如同刚从梦中惊醒一般,立刻掏钱结帐。侍者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先生,您还没吃饭呢!”“不!我确信我已经吃过了。”贝多芬根本听不进侍者的一再解释,他照菜单上的定价付款之后,抓起写满音符的菜谱,冲出了饭馆。
当贝多芬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耳朵越来越聋时,他几乎绝望了。人生似乎不值得活下去了:对一个音乐家来说,还有比听不见他喜欢听而且靠它生活的甜美声音更不幸的事情吗?他放弃到各王宫去听他如此喜爱的欢快的音乐会,他怕人们注意到他的耳聋,以为一个听不见声音的音乐家是写不出好作品来的。不!他想起他想写的一切音乐,“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也许对他来说,在耳聋的时候创作音乐并没有别的音乐家那么难。在他看来,音乐不仅是用迷人的声音安排各种主题或音型,它也是表现最深刻的思想的一种语言。
晚年的贝多芬有一次听到一位朋友弹奏他的《c小调三十二变奏曲》。听了一会儿,他问道:“这是谁的作品? ”“你的。”朋友回答说。“我的?这么笨拙的曲子会是我写的?”然后叉补充了一句:“啊,当年的贝多芬简直是个傻瓜!”歌德评论席勒的话,完全适用于贝多芬:“他每星期都在变化,在成长。我每次看到他时,总觉得他的知识、学问和见解比上一次进步了。”有一时期,贝多芬甚至想毁掉他青年时期所作的歌曲《阿黛莱苔》和《降E大调七重奏》。这绝不是偶然的,象贝多芬这样,真可以说是“五十而知四十九之非”了。
想当初,我国北宋文学家王安石,曾为一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字煞费苦心,也曾设想过几十种方案才最终定稿。正是由于古今中外的杰出艺术家们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精神,才使后人欣赏到如此动人的艺术精品。作曲对于贝多芬而言,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他写作歌剧《费德里奥》时,为其中的一首合唱曲先后拟定过十种开头。人们熟悉的《命运交响曲》第一乐章的主题动机,也曾在他的草稿中找到过十几种不同的构想。贝多芬常常揣着笔记本,在散步时也从不忘记将突发的灵感记录下来。这一点又极像我国唐朝诗人李贺。
(选自《贝多芬的故事》,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贝多芬和莫扎特同为世界级的音乐巨人,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不幸的童年,对音乐的极度痴迷,杰出的音乐才能等。
B.贝多芬在生活中不拘小节,行为怪异,与人们格格不入,看似不合常理,实则体现了艺术家极其投入的创作状态。
C.虽然先天听力出现障碍,乃至后来完全失聪,贝多芬仍然徜徉于音乐的世界,创作了一大批世人耳熟能详的融完美的音乐形式和深刻的思想内容于一体的作品。
D.贝多芬虽然有着过人的音乐天赋,但对待作曲,态度却极其严谨,其经典作品《费德里奥》《命运交响曲》都几易其稿,反复打磨。
E.贝多芬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其丰厚的创作,还在于永不低头的人生态度,他的《阿黛莱苔》和《降E大调七重奏》便是极好的体现。
2.文章结尾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3.“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本文从哪些方面表现了贝多芬的这一特点?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4.文中说,“正是由于古今中外的杰出艺术家们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精神,才使后人欣赏到如此动人的艺术精品。”请结合材料及你的课外阅读体验,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