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g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
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
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
科目:gzyw 来源:河南省郑州智林学校2010届高三下学期模拟测试2(语文)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小题1】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4分)
【小题2】“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8分)
【小题3】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6分)
【小题4】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4分)
科目:gzyw 来源:河南省2010届高三下学期模拟测试2(语文)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1.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4分)
2.“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8分)
3.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6分)
4.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4分)
科目:gzyw 来源:2013届河南南阳一中高三9月月考语文试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活着就是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
(美)杰弗里•扬 威廉•西蒙
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在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出生了。实际上,直到史蒂夫长大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他出生后不久,这个“无名婴儿”的母亲就把他托付给旧金山的一对夫妇收养,这对夫妇就是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
史蒂夫长到3岁时,就形成了比较活泼的性格,用今天标准一点的话来说,那就是儿童多动症。他常常很早就起来捣乱,就好像他属于那种天生爱搞恶作剧的孩子。有一次,史蒂夫把发夹塞到了电源插座内,让它发出难闻的气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在邻居家的摄像机前面做鬼脸,骑在三轮车上对街坊四邻大喊大叫。
在史蒂夫出生后不久,诺贝尔物理学奖就颁给了约翰•巴登、沃尔特•布拉顿和威廉•肖克利,以奖励他们发明了晶体管。保罗和克拉拉怎么也不会想到,这项发明不仅改变了他们儿子的生活,也让他们的儿子改变了众多人的生活。
史蒂夫10岁的时候,他对电子学方面的兴趣就明显地表现了出来。一些小型电子产品深深吸引着他,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他一直想弄明白这些小东西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在那时,他们家已经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芒廷维尤的一个半岛上,在邻近的帕洛阿尔托,电子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市郊发展起来。每逢周末,一些工程师就会到自家车库做些维修工作,他们对史蒂夫这个孤单、好学而又勤劳的男孩非常欣赏。
史蒂夫小时候形成的善搞恶作剧和任性的品性很快就表现了出来。由于他爱捣乱、不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和课外作业(他认为做这些作业纯属浪费时间),学校几次勒令他退学。
史蒂夫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受到一位名叫伊莫金•特迪•希尔的老师的深刻影响。“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师,”史蒂夫说,“她极力敦促我学习,甚至会这样说:我真希望你能完成这些作业,你要是能完成我就给你5美元。就这样,希尔老师激起了我内心的学习热情。”老师想让他跳过五年级直接进入这个学校的初中学习,史蒂夫的父母没有同意这样做,而是提前让他进入克里滕登中学学习。
然而,史蒂夫念的这所新学校真是不怎么样。学生斗殴、惹是生非的本领也让喜欢搞恶作剧的史蒂夫自叹不如。在学校这种混乱局面下,他渐渐变得郁郁寡欢,并感到深受挫折。这种情况也促使史蒂夫改变了他的想法,他决定下一年不去这所学校上学了。那年夏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爸爸。经过长时间商量,保罗和克拉拉接受了这一现实,决定搬家。史蒂夫在11岁的时候,就能以足够的意志力说服他的父母搬家。他这种刚强的个性加上做事专心的品性,使他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任何障碍,这一点在史蒂夫小时候就显现了出来。
1967年,乔布斯一家搬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斯阿尔托斯,由于曼哈顿计划(Manhattan Project)的实施,这里聚集着如此多的科技工作人员。不少电子工程师和他们的家人都住在洛斯阿尔托斯及其周围的库比提诺和桑尼维尔。在那时,洛克希德作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一个主要的合作城市已经在崛起,并且大批的电子公司在这里成立,这主要是为了实现美国的宇宙飞船登月计划。电子公司需要生产、应用小型电子元器件,而电子元器件的小型化首先得益于晶体管的发明,然后才是集成电路的发明。在这里,史蒂夫随时都能向学识渊博的科技人员请教各种问题,到处也都有一两只箱子里装着废弃不用的电子元器件,史蒂夫在放学后就可以把这些元器件拆开来看个究竟。他认为,这里和杂乱不堪的芒廷维尤相比简直就是天堂!此时,史蒂夫已在工程师和科学家的包围中感受到了浓浓的科学技术氛围。
史蒂夫•乔布斯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高中时,史蒂夫就知道了自己是被收养的,这更增强了他要有所作为的愿望。当他锁定目标时,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挡他。这么多年来,史蒂夫身上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他那狂放不羁的个性、富有进取心的精神和强烈的个人愿望,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艰苦拼搏,能成为首屈一指的大人物和决策者。史蒂夫就这样一如既往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 A.乔布斯刚上初中时,因为在新学校里搞恶作剧的本事不如同学,渐渐变得郁郁寡欢,并感到深受挫折。 |
| B.10岁时,史蒂夫对电子学的兴趣就明显的表现了出来,他幼小的心灵就已经感受到了浓浓的科学技术氛围。 |
| C.史蒂夫•乔布斯被收养的人生经历,是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渴望有所作为的重要动力。 |
| D.优异的个人品质、想出人头地的人生追求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为乔布斯以后的辉煌人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
科目:gzyw 来源:2012-2013学年河南南阳一中高三9月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活着就是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
(美)杰弗里?扬 威廉?西蒙
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在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出生了。实际上,直到史蒂夫长大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他出生后不久,这个“无名婴儿”的母亲就把他托付给旧金山的一对夫妇收养,这对夫妇就是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
史蒂夫长到3岁时,就形成了比较活泼的性格,用今天标准一点的话来说,那就是儿童多动症。他常常很早就起来捣乱,就好像他属于那种天生爱搞恶作剧的孩子。有一次,史蒂夫把发夹塞到了电源插座内,让它发出难闻的气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在邻居家的摄像机前面做鬼脸,骑在三轮车上对街坊四邻大喊大叫。
在史蒂夫出生后不久,诺贝尔物理学奖就颁给了约翰?巴登、沃尔特?布拉顿和威廉?肖克利,以奖励他们发明了晶体管。保罗和克拉拉怎么也不会想到,这项发明不仅改变了他们儿子的生活,也让他们的儿子改变了众多人的生活。
史蒂夫10岁的时候,他对电子学方面的兴趣就明显地表现了出来。一些小型电子产品深深吸引着他,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他一直想弄明白这些小东西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在那时,他们家已经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芒廷维尤的一个半岛上,在邻近的帕洛阿尔托,电子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市郊发展起来。每逢周末,一些工程师就会到自家车库做些维修工作,他们对史蒂夫这个孤单、好学而又勤劳的男孩非常欣赏。
史蒂夫小时候形成的善搞恶作剧和任性的品性很快就表现了出来。由于他爱捣乱、不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和课外作业(他认为做这些作业纯属浪费时间),学校几次勒令他退学。
史蒂夫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受到一位名叫伊莫金?特迪?希尔的老师的深刻影响。“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师,”史蒂夫说,“她极力敦促我学习,甚至会这样说:我真希望你能完成这些作业,你要是能完成我就给你5美元。就这样,希尔老师激起了我内心的学习热情。”老师想让他跳过五年级直接进入这个学校的初中学习,史蒂夫的父母没有同意这样做,而是提前让他进入克里滕登中学学习。
然而,史蒂夫念的这所新学校真是不怎么样。学生斗殴、惹是生非的本领也让喜欢搞恶作剧的史蒂夫自叹不如。在学校这种混乱局面下,他渐渐变得郁郁寡欢,并感到深受挫折。这种情况也促使史蒂夫改变了他的想法,他决定下一年不去这所学校上学了。那年夏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爸爸。经过长时间商量,保罗和克拉拉接受了这一现实,决定搬家。史蒂夫在11岁的时候,就能以足够的意志力说服他的父母搬家。他这种刚强的个性加上做事专心的品性,使他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任何障碍,这一点在史蒂夫小时候就显现了出来。
1967年,乔布斯一家搬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斯阿尔托斯,由于曼哈顿计划(Manhattan Project)的实施,这里聚集着如此多的科技工作人员。不少电子工程师和他们的家人都住在洛斯阿尔托斯及其周围的库比提诺和桑尼维尔。在那时,洛克希德作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一个主要的合作城市已经在崛起,并且大批的电子公司在这里成立,这主要是为了实现美国的宇宙飞船登月计划。电子公司需要生产、应用小型电子元器件,而电子元器件的小型化首先得益于晶体管的发明,然后才是集成电路的发明。在这里,史蒂夫随时都能向学识渊博的科技人员请教各种问题,到处也都有一两只箱子里装着废弃不用的电子元器件,史蒂夫在放学后就可以把这些元器件拆开来看个究竟。他认为,这里和杂乱不堪的芒廷维尤相比简直就是天堂!此时,史蒂夫已在工程师和科学家的包围中感受到了浓浓的科学技术氛围。
史蒂夫?乔布斯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高中时,史蒂夫就知道了自己是被收养的,这更增强了他要有所作为的愿望。当他锁定目标时,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挡他。这么多年来,史蒂夫身上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他那狂放不羁的个性、富有进取心的精神和强烈的个人愿望,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艰苦拼搏,能成为首屈一指的大人物和决策者。史蒂夫就这样一如既往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
A.乔布斯刚上初中时,因为在新学校里搞恶作剧的本事不如同学,渐渐变得郁郁寡欢,并感到深受挫折。 |
|
B.10岁时,史蒂夫对电子学的兴趣就明显的表现了出来,他幼小的心灵就已经感受到了浓浓的科学技术氛围。 |
|
C.史蒂夫?乔布斯被收养的人生经历,是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渴望有所作为的重要动力。 |
|
D.优异的个人品质、想出人头地的人生追求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为乔布斯以后的辉煌人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
E. 伊莫金?特迪?希尔老是激起了少年乔布斯的学习热情,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向,对他的积极影响很大。
2.传记中叙述的哪些政治、经济或科技事件影响到了乔布斯后来的人生道路?请简要概括。(6分)
3.史蒂夫?乔布斯“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文中哪些事情是他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所喜欢的?请简要概括。(6分)
4.史蒂夫?乔布斯无疑是这个时代的科技精英,俗话说“时势造英雄”,那么是“或者就为改变世界”的乔布斯影响了周围的世界呢,还是周围的世界影响了他?请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看法。 (8分)
科目:czyw 来源:湖北省模拟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留点感激在心中
科目:czyw 来源:同步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鹰之歌
高尔基
科目:g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那一片消失了的苇塘
雷抒雁
“那一片苇塘呢?”与其说我是在问这位行路的年轻人,还不如说是在问自己。
“苇塘?”年轻人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有些迷蒙。
“是的。就是苇子壕。”我知道家乡人是这样称呼苇塘,重复了一句。
“在哪里呀?”年轻人转过头去望着那一片高高低低的房舍,像是反问,又似在寻找。没有!连一根苇子都没有!从来就不曾有过呀?
“就在这里!”我坚定地认为。
“唔。”年轻人以怪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继续前行。我听见他嘟哝了一句:“梦话!”
梦话?是的,是梦话。五十多年前,那一片茂茂密密的苇塘还在,此后,就没有走出过我的梦境。我相信,这位年轻人确实没有见过那片苇塘,那些茂密的青苇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中,没有给过他快乐和欢愉。他的记忆里,这里从来就是房子,房子。
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那是一片十多亩的水塘,拥拥挤挤地生满了芦苇。阔叶的,秆粗且空,是织席帷用的;窄叶的,秆细却实,编了箔子,用来盖房子,或张开晾晒棉花用。在大人们里,有价值的,只是苇子;而被孩子们看做乐园的,是那一片苇塘。每天上学,我们走过苇塘,都会放慢脚步,那些花花草草,记录着时间的变化,是我们上学或放假的标志。
一过二月二,天气就暖和了。首先是苇塘里有了动静。穿破陈年的枯叶、烂泥和冰水,一些锥子般尖锐的苇芽脱颖而出。红红的芽尖,唤醒了池塘,沉寂了一冬天的苇塘开始有了生气。那些苇芽像是春天的旗帜和宣言,表明春天的到来,锐不可当。
“苇子苇子,快快长。”上学去,走过塘边的小道,我们喊着。
待苇芽蹿高,绽开一片两片叶子的时候,整个世界便被春天占领了。耳边,整天都是鸟儿的叫声和虫子飞来飞去的嗡嗡声,大片大片的麦田,像大地上铺展了绸缎,在和风里柔柔地抖动。一些早熟的花草,抢夺时间一般,开始酝酿花事,商量结籽。柳丝软软地轻拂我们的脸面,牵动我们的头发,像要告诉一些什么秘密给我们。
我们采下绽开的苇叶,卷成喇叭,把那细嘴挖扁,含在嘴里,依着喇叭的粗细,吹出粗壮的尖厉的声音;头项软软的柳条,也被折下来,捋去柳芽,拧成柳哨。这就有了一支青春的乐队,吹奏着春天的乐曲,吱吱呀呀,回响在上学的路上。引得田里干活的农人,停下手里的活计,望着我们,一任欢快与希望撩拨他们沉静的心思。
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苇叶三片四片地展开,池塘里就绿汪汪地变得浓密了。太阳开始辣辣地照在头顶,棉衣,而后是夹衣,一件件被从身上剥掉。苇塘周围的麦子开始日渐变黄,有人拿着青杏咔嚓咔嚓一边流着酸水一边嚼起。夏天到了!
假日里,我们会背着草笼,拿着镰刀,说是去割牛草,或者拣柴火,一整晌一整晌沉迷在苇塘边。
夏天,是蝉的日子。我们会在塘边的树杆上拣些蝉蜕卖给县城里的药铺,无聊时也会猫一样轻轻爬到树上捉一两只笨蝉。其余时间,蝉说蝉的,我们并不答话。
塘边的野草,我们全都认识,从蒲公英、趴地龙、香胡子到粘粘蔓,全认识。最让我们兴奋的是找到一株羊奶奶。这种蔓生的阔叶草,总是攀着芦苇往上长,一个个果实圆溜溜的,山羊奶头一般,采摘时,会流出一些白色乳汁。羊奶果鲜嫩时,放在嘴里一咬,脆生生,甜丝的。
我们这些野孩子,就这样一天天泡在苇塘边。忽一日,采到的羊奶奶咬不动了,掰开一看,里边整整齐齐伏着一排排带着羽毛的种子。老了!我们知道,暑假也该结束了。大人们说:你们这些马驹子,该栓缰绳了吧!
苇子说,秋天了!顸上的穗子由绿至黄继而变白,像一塘白发的老人。再过苇塘时,一些带羽毛的草籽,便飞扬起来,落在我们的肩膀上、头发上,要人带它们到远方去落户。就连圆滚滚周身是刺的苍耳,瘦扁扁顶上长了三几根钩针的“狗扎扎”,都不甘寂寞,插进布眼,爬在裤角上,要搭“便车”,到远方去旅行。
父兄们送我们上学去,走过苇塘,一路上总在说:好好念书,日后到远处去,到大城市去。连苍耳、狗扎扎都懂得哩!
那一片苇塘永远的没有了。消失在一些高高低低的房子下边。找它,只有在梦中,在童年的记忆里。
(选自《今晚报》2009年6月13日)
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在文章开头安排“我”与年轻人对话的用意。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2)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
本文作者向我们展现了记忆中的苇塘,作者是如何将零碎的记忆串联起来的?这样写有何好处?
作者在文中是如何抒情的?抒发了怎样的情感?请联系文章作简要分析。
科目:gzyw 来源:内蒙古省赤峰市2010高三下学期统一考试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那一片消失了的苇塘
雷抒雁
“那一片苇塘呢?”与其说我是在问这位行路的年轻人,还不如说是在问自己。
“苇塘?”年轻人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有些迷蒙。
“是的。就是苇子壕。”我知道家乡人是这样称呼苇塘,重复了一句。
“在哪里呀?”年轻人转过头去望着那一片高高低低的房舍,像是反问,又似在寻找。没有!连一根苇子都没有!从来就不曾有过呀?
“就在这里!”我坚定地认为。
“唔。”年轻人以怪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继续前行。我听见他嘟哝了一句:“梦话!”
梦话?是的,是梦话。五十多年前,那一片茂茂密密的苇塘还在,此后,就没有走出过我的梦境。我相信,这位年轻人确实没有见过那片苇塘,那些茂密的青苇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中,没有给过他快乐和欢愉。他的记忆里,这里从来就是房子,房子。
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那是一片十多亩的水塘,拥拥挤挤地生满了芦苇。阔叶的,秆粗且空,是织席帷用的;窄叶的,秆细却实,编了箔子,用来盖房子,或张开晾晒棉花用。在大人们里,有价值的,只是苇子;而被孩子们看做乐园的,是那一片苇塘。每天上学,我们走过苇塘,都会放慢脚步,那些花花草草,记录着时间的变化,是我们上学或放假的标志。
一过二月二,天气就暖和了。首先是苇塘里有了动静。穿破陈年的枯叶、烂泥和冰水,一些锥子般尖锐的苇芽脱颖而出。红红的芽尖,唤醒了池塘,沉寂了一冬天的苇塘开始有了生气。那些苇芽像是春天的旗帜和宣言,表明春天的到来,锐不可当。
“苇子苇子,快快长。”上学去,走过塘边的小道,我们喊着。
待苇芽蹿高,绽开一片两片叶子的时候,整个世界便被春天占领了。耳边,整天都是鸟儿的叫声和虫子飞来飞去的嗡嗡声,大片大片的麦田,像大地上铺展了绸缎,在和风里柔柔地抖动。一些早熟的花草,抢夺时间一般,开始酝酿花事,商量结籽。柳丝软软地轻拂我们的脸面,牵动我们的头发,像要告诉一些什么秘密给我们。
我们采下绽开的苇叶,卷成喇叭,把那细嘴挖扁,含在嘴里,依着喇叭的粗细,吹出粗壮的尖厉的声音;头项软软的柳条,也被折下来,捋去柳芽,拧成柳哨。这就有了一支青春的乐队,吹奏着春天的乐曲,吱吱呀呀,回响在上学的路上。引得田里干活的农人,停下手里的活计,望着我们,一任欢快与希望撩拨他们沉静的心思。
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苇叶三片四片地展开,池塘里就绿汪汪地变得浓密了。太阳开始辣辣地照在头顶,棉衣,而后是夹衣,一件件被从身上剥掉。苇塘周围的麦子开始日渐变黄,有人拿着青杏咔嚓咔嚓一边流着酸水一边嚼起。夏天到了!
假日里,我们会背着草笼,拿着镰刀,说是去割牛草,或者拣柴火,一整晌一整晌沉迷在苇塘边。
夏天,是蝉的日子。我们会在塘边的树杆上拣些蝉蜕卖给县城里的药铺,无聊时也会猫一样轻轻爬到树上捉一两只笨蝉。其余时间,蝉说蝉的,我们并不答话。
塘边的野草,我们全都认识,从蒲公英、趴地龙、香胡子到粘粘蔓,全认识。最让我们兴奋的是找到一株羊奶奶。这种蔓生的阔叶草,总是攀着芦苇往上长,一个个果实圆溜溜的,山羊奶头一般,采摘时,会流出一些白色乳汁。羊奶果鲜嫩时,放在嘴里一咬,脆生生,甜丝的。
我们这些野孩子,就这样一天天泡在苇塘边。忽一日,采到的羊奶奶咬不动了,掰开一看,里边整整齐齐伏着一排排带着羽毛的种子。老了!我们知道,暑假也该结束了。大人们说:你们这些马驹子,该栓缰绳了吧!
苇子说,秋天了!顸上的穗子由绿至黄继而变白,像一塘白发的老人。再过苇塘时,一些带羽毛的草籽,便飞扬起来,落在我们的肩膀上、头发上,要人带它们到远方去落户。就连圆滚滚周身是刺的苍耳,瘦扁扁顶上长了三几根钩针的“狗扎扎”,都不甘寂寞,插进布眼,爬在裤角上,要搭“便车”,到远方去旅行。
父兄们送我们上学去,走过苇塘,一路上总在说:好好念书,日后到远处去,到大城市去。连苍耳、狗扎扎都懂得哩!
那一片苇塘永远的没有了。消失在一些高高低低的房子下边。找它,只有在梦中,在童年的记忆里。
(选自《今晚报》2009年6月13日)
【小题1】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在文章开头安排“我”与年轻人对话的用意。(4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1)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2)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
【小题3】本文作者向我们展现了记忆中的苇塘,作者是如何将零碎的记忆串联起来的?这样写有何好处?(6分)
【小题4】作者在文中是如何抒情的?抒发了怎样的情感?请联系文章作简要分析。(6分)
科目:gzyw 来源:内蒙古省赤峰市2010高三下学期统一考试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那一片消失了的苇塘
雷抒雁
“那一片苇塘呢?”与其说我是在问这位行路的年轻人,还不如说是在问自己。
“苇塘?”年轻人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有些迷蒙。
“是的。就是苇子壕。”我知道家乡人是这样称呼苇塘,重复了一句。
“在哪里呀?”年轻人转过头去望着那一片高高低低的房舍,像是反问,又似在寻找。没有!连一根苇子都没有!从来就不曾有过呀?
“就在这里!”我坚定地认为。
“唔。”年轻人以怪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继续前行。我听见他嘟哝了一句:“梦话!”
梦话?是的,是梦话。五十多年前,那一片茂茂密密的苇塘还在,此后,就没有走出过我的梦境。我相信,这位年轻人确实没有见过那片苇塘,那些茂密的青苇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中,没有给过他快乐和欢愉。他的记忆里,这里从来就是房子,房子。
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那是一片十多亩的水塘,拥拥挤挤地生满了芦苇。阔叶的,秆粗且空,是织席帷用的;窄叶的,秆细却实,编了箔子,用来盖房子,或张开晾晒棉花用。在大人们里,有价值的,只是苇子;而被孩子们看做乐园的,是那一片苇塘。每天上学,我们走过苇塘,都会放慢脚步,那些花花草草,记录着时间的变化,是我们上学或放假的标志。
一过二月二,天气就暖和了。首先是苇塘里有了动静。穿破陈年的枯叶、烂泥和冰水,一些锥子般尖锐的苇芽脱颖而出。红红的芽尖,唤醒了池塘,沉寂了一冬天的苇塘开始有了生气。那些苇芽像是春天的旗帜和宣言,表明春天的到来,锐不可当。
“苇子苇子,快快长。”上学去,走过塘边的小道,我们喊着。
待苇芽蹿高,绽开一片两片叶子的时候,整个世界便被春天占领了。耳边,整天都是鸟儿的叫声和虫子飞来飞去的嗡嗡声,大片大片的麦田,像大地上铺展了绸缎,在和风里柔柔地抖动。一些早熟的花草,抢夺时间一般,开始酝酿花事,商量结籽。柳丝软软地轻拂我们的脸面,牵动我们的头发,像要告诉一些什么秘密给我们。
我们采下绽开的苇叶,卷成喇叭,把那细嘴挖扁,含在嘴里,依着喇叭的粗细,吹出粗壮的尖厉的声音;头项软软的柳条,也被折下来,捋去柳芽,拧成柳哨。这就有了一支青春的乐队,吹奏着春天的乐曲,吱吱呀呀,回响在上学的路上。引得田里干活的农人,停下手里的活计,望着我们,一任欢快与希望撩拨他们沉静的心思。
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苇叶三片四片地展开,池塘里就绿汪汪地变得浓密了。太阳开始辣辣地照在头顶,棉衣,而后是夹衣,一件件被从身上剥掉。苇塘周围的麦子开始日渐变黄,有人拿着青杏咔嚓咔嚓一边流着酸水一边嚼起。夏天到了!
假日里,我们会背着草笼,拿着镰刀,说是去割牛草,或者拣柴火,一整晌一整晌沉迷在苇塘边。
夏天,是蝉的日子。我们会在塘边的树杆上拣些蝉蜕卖给县城里的药铺,无聊时也会猫一样轻轻爬到树上捉一两只笨蝉。其余时间,蝉说蝉的,我们并不答话。
塘边的野草,我们全都认识,从蒲公英、趴地龙、香胡子到粘粘蔓,全认识。最让我们兴奋的是找到一株羊奶奶。这种蔓生的阔叶草,总是攀着芦苇往上长,一个个果实圆溜溜的,山羊奶头一般,采摘时,会流出一些白色乳汁。羊奶果鲜嫩时,放在嘴里一咬,脆生生,甜丝的。
我们这些野孩子,就这样一天天泡在苇塘边。忽一日,采到的羊奶奶咬不动了,掰开一看,里边整整齐齐伏着一排排带着羽毛的种子。老了!我们知道,暑假也该结束了。大人们说:你们这些马驹子,该栓缰绳了吧!
苇子说,秋天了!顸上的穗子由绿至黄继而变白,像一塘白发的老人。再过苇塘时,一些带羽毛的草籽,便飞扬起来,落在我们的肩膀上、头发上,要人带它们到远方去落户。就连圆滚滚周身是刺的苍耳,瘦扁扁顶上长了三几根钩针的“狗扎扎”,都不甘寂寞,插进布眼,爬在裤角上,要搭“便车”,到远方去旅行。
父兄们送我们上学去,走过苇塘,一路上总在说:好好念书,日后到远处去,到大城市去。连苍耳、狗扎扎都懂得哩!
那一片苇塘永远的没有了。消失在一些高高低低的房子下边。找它,只有在梦中,在童年的记忆里。
(选自《今晚报》2009年6月13日)
1.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在文章开头安排“我”与年轻人对话的用意。(4分)
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1)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2)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
3.本文作者向我们展现了记忆中的苇塘,作者是如何将零碎的记忆串联起来的?这样写有何好处?(6分)
4.作者在文中是如何抒情的?抒发了怎样的情感?请联系文章作简要分析。(6分)
科目:gzyw 来源:南通高考密卷·语文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与地坛(节选)史铁生
①我也没有忘记一个孩子
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到这园子里来就看见了她,那时她大约三岁,蹲在斋宫西边的小路上捡树上掉落的“小灯笼”。那儿有几棵大栾树,春天开一簇簇细小而稠密的黄花,花落了便结出无数如同三片叶子合抱的小灯笼,小灯笼先是绿色,继而转白,再变黄,成熟了掉落得满地都是。小灯笼精巧得令人爱惜,成年人也不免捡一个还要捡一个。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说着话,一边捡小灯笼;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所常有的那般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是厚重,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园子里太安静了。我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来这园子里?我问她住在哪儿?她随手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墙根一带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坏人便对他的妹妹说“我在这儿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么虫子。他捉到螳螂、蚂蚱、知了和蜻蜓,来取悦他的妹妹。有那么两三年,我经常在那几棵大栾树下见到他们,兄妹俩总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渐渐长大了些。之后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们。我想他们都在学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必是告别了孩提时光,没有很多机会来这儿玩了。这事很正常,没理由太搁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园子见到他们,肯定会慢慢把他们忘记。
②那是个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时隔多年,我竟发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我摇着车到那几棵大栾树下去,恰又是遍地落满了小灯笼的季节;当时我正为一篇小说的结尾所苦,既不知为什么要给它那样一个结尾,又不知何以忽然想让它有那样一个结尾,于是从家里跑出来,想依靠着园中的镇静,看看是否应该把那篇小说放弃。我刚刚把车停下,就见前面不远处有几个人在戏耍一个少女,作出怪样子来吓她,又喊又笑地追逐她拦截她,少女在几棵大树间惊惶地东跑西躲,却不松手揪卷在怀里的裙裾,两条腿袒露着也似毫无察觉。我看出少女的智力是有些缺陷,却还没有看出她是谁。我正要驱车上前为少女解围,就见远处飞快地骑车来了个小伙子,于是那几个戏要少女的家伙望风而逃。小伙子把自行车支在少女近旁,怒目望着那几个四散逃窜的家伙,一声不吭喘着粗气,脸色如暴雨前的天空一样一会比一会苍白。这时我认出了他们,小伙子和少女就是当年那对小兄妹。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世上的事常常使上帝的居心变得可疑。小伙子向他的妹妹走去。少女松开了手,裙裾随之垂落了下来,很多很多她捡的小灯笼便洒落了一地,铺散在她脚下。她仍然算得漂亮,但双眸迟滞没有光彩。她呆呆地望着那群跑散的家伙,望着极目之处的空寂,凭她的智力绝不可能把这个世界想明白吧?大树下,破碎的阳光星星点点,风把遍地的小灯笼吹得滚动,仿佛喑哑地响着无数小铃铛。哥哥把妹妹扶上自行车后座,带着她无言地回家去了。
③无言是对的。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
④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吗?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有了________,________呢?要是没有了________,________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才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冒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会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⑤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
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⑥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由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⑦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⑧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
⑨设若智慧或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和悟性吗?
⑩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1.第②段中作者写道:我几乎是在心里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作者“惊叫”或者“哀号”的原因是什么?
答: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依据上下文,在第④段的横线上写出相应的文字。
答:①要是没有了________,________呢?
②要是没有了________,________呢?
3.本篇文字,意味深长。它启发我们如何对待“苦难”?
答: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列对这篇文字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史铁生是一位有相当成就的青年小说家,这篇散文体小说(节选)给我们的写作带来一个很好的启迪:回忆生活要找出一个适合的过程,要找出一条能把各种材料结合在一起的线索。
B.读了这篇文字,我们的灵魂又一次得到了洗礼:对残疾人必须给予关心,对生命必须给予热爱,对母爱必须给予领悟和回报。
C.作者对生活及至生命的体悟为创作带来生机。在写作行为方面,他用对话的方式解开对写作的潜在欲望,露出一直藏在内里的核心:写作作为生存方式,同时是罪孽和福祉。
D.文中几次描写到“小灯笼”,这是对小姑娘悲苦命运的有力反衬,其间也充溢着一个感悟者与对象倾心交谈的喁喁私语。
E.读这篇文字,我们感受到了一种物我交融同呼共吸的隐秘的精神默契,我们感觉到了地坛在看似沉寂、荒凉、萧瑟、幽深之中的那种醇厚沉重超然博大的历史沧桑感和喧嚣不已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识。
科目:gzyw 来源:天利38套 2008全国各省市名校 单元专题训练·语文 题型:048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题。
山屋 吴伯箫屋是挂在山坡上的。门窗开处便都是山。不叫它别墅,因为不是旁宅支院颐养避暑的地方;唤做什么楼也不妥,因为一底一顶,顶上就正对着天空。无以名之,就姑且直呼为山屋吧,那是很有点老实相的。
在阳春三月,微微煦暖的天气,使你干什么都感到几分慵倦;再加整天的忙碌,到晚上你不会疲惫得像一只晒腻了太阳的猫吗?打打舒身都嫌烦。一头栽到床上,怕就蜷伏着昏昏入睡了。活像一条死猪。熟睡中,踢来拌去的乱梦,梦味儿都是淡淡的。心同躯壳是同样的懒啊。几乎可以说是泥醉着,糊涂着,乏不可耐。可是大大的睡了一场,寅卯时分,你的梦境不是忽然透出了一丝绿莹莹的微光么,像东风吹过经冬的衰草似的,展眼就青到了天边。恍恍惚惚的,屋前屋后有一片啾唧哳哳的闹声,像是姑娘们吵嘴,又像一群活泼泼的孩子在嘈杂乱唱;兀的不知怎么一来,那里“支幽”一响,你就醒了。立刻你听到了满山满谷的鸟叫。缥缥渺遥的那里的钟声,也嗡嗡的传了过来。你睁开了眼,窗帘后一缕明亮,给了你一个透底的清醒。靠左边一点,石工们在叮咚的凿石声中,说着呜呜噜噜的话;稍偏右边,得得的马蹄声又仿佛一路轻的撒上了山去。一切带来的是个满心的欢笑啊。那时你还能躺在床上吗?不,你会霍然一跃就起来的。衣裳都来不及披一件,先就跳下床来打开窗子。那窗外像笑着似的处女的阳光,一扑就扑了你个满怀。
呵,我的灵魂,我们在平静而清冷的早晨找到我们自己了。
——惠特曼《草叶集》
那阳光洒下一屋的愉快,你自己不是都几乎笑了吗?通身的轻松。那山上一抹嫩绿的颜色,使你深深的吸一口气,清爽是透到脚底的。瞧着那窗外的一丛迎春花,你自己也仿佛变作了它的一枝。
我知道你是不暇妆梳的,随便穿了穿衣裳,就跑上山去了。一路,鸟儿们飞着叫着的赶着问“早啊?早啊?”的话,闹得简直不像样子。戴了朝露的那山草野花,遍山弥漫着,也懂事不懂事似的直对你颔首微笑,受宠若惊,你忽然骄蹇起来了,迈着昂藏的脚步三跨就跨上了山巅。你挺直了腰板,要大声嚷出什么来,可是怕喊破了那清朝静穆的美景,你又没嚷,只高高的伸出了你粗壮的两臂,像要拥抱那个温郁的骄阳似的,很久很久,你忘掉了你自己。自然融化了你,你也将自然融化了。等到你有空再眺望一下那山根尽头的大海的时候,看它展开着万顷碧浪,翻掀着千种金波灵机一动,你主宰了山,海,宇宙全在你的掌握中了。
要是夏天,晌午阳光正毒,在别处是热得汤煮似的了,山屋里却还保持着相当的凉爽,坡上是通风的。四围的山松也有够浓的荫凉。敞着窗,躺在床上,噪耳的蝉声中你睡着了,噪耳的蝉声中你又醒了。没人逛山。樵夫也正傍了山石打盹儿。市声又远远的,只有三五个苍蝇,嗡飞到了这里,嗡又飞到了那里。老鼠都会瞅空出来看看景的吧,“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心跳都听得见扑腾呢。你说,山屋里的人,不该是无怀氏之民吗?
我得告诉你,秋来的山屋是不大好斗的啊。若然你不时时刻刻咬紧了牙,记牢自己是个男子,并且想着“英国的孩子是不哭的”那句名言的话,你真挡不了有时候要落泪呢。黄昏,正自无聊的当儿,阴沉沉的天却又淅淅沥沥的落起雨来。不紧也不慢,不疏也不密,滴滴零零,抽丝似的,人的愁绪可就细细的长了。真愁人啊!想来个朋友谈谈天吧,老长的山道上却连把雨伞的影子也没有;喝点酒解解闷吧,又往那里去找个把牧童借问酒家何处呢?你听,偏偏墙角的秋虫又凄凄切切唧唧而吟了。
最可爱,当然数冬深。山屋炉边围了几个要好的朋友,说着话,暖烘烘的。有人吸着烟,有人就偎依在床上,欷歔也好,争辩也好,锁口默然也好,态度却都是那样淳朴诚恳的。回忆着华年旧梦的有,希冀着来日尊荣的有,发着牢骚,大夸其企图与雄心的也有。怒来拍一顿桌子,三句话没完却又笑了。
原来我也跑远了。急急收场:“雪夜闭户读禁书。”你瞧,这半支残烛,正是一个好伴儿。
一九三四年四月六日,青岛(有删改)
[注]昊伯箫,山东莱芜人。北平师范大学毕业后,于1931年的冬天来到青岛。到青岛以后,吴伯箫在栖霞路上租了一处房子。他在这个“陋室”安身以后,为它起了个名叫“山屋”。为此,吴伯箫写了《山屋》这篇散文。
1.本文描写山屋,突出了山屋的什么特点?试结合文中山屋春、夏、秋、冬四季的景致加以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文感情细腻,通过景物描写,不难看出作者心境的变化,结合文中内容说说作者的不同心境。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合全句,简析下列句子中加粗词的表达作用。
(1)屋是挂在山坡上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展眼就青到了天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那窗外像笑着似的处女的阳光,一扑就扑了你个满怀。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文采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相结合的叙述手法,有什么好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目:gzyw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2012届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抚摸乡村 韩卫贤沿着一片南瓜或牵牛花的走向,很容易触痛乡村浅显的心事。一页柴扉,一段炊烟,一记清秀的鸟鸣,一波暗绿的凉意……抚摸乡村我时常滑落于时光的臂膀,被童谣的唢呐和游戏簇拥着,缠绵着。记忆是一个繁体的汉字,抹掉一层斑驳的灰尘,闪现的是原汁原味的光芒,盘根错节,却淋漓尽致。童年的乡村是抒情的,大段大段的情节被我们剪裁成梦的衣裳。在我奔忙的思绪里,古远的乡村更接近于乡村的本意,更具有纯粹的具象。她是那样的透明,像一支夏天的冰棒,一点点热情就能将她溶化;她又是那样的清纯,像处子柔嫩的肌肤,哪怕是轻巧地碰她,都会叫人过而不忘。
抚摸乡村就是抚摸一段迷人的童话,纷飞的蜻蜓是它无序的线索。这些精致的生灵,像一个个生动的词语,在乡村这本硕大的书页中穿梭,透出和平、悠然的气息。一根竹片和蜘蛛丝构成的网被我们高高的举在手里,欢快地奔跑;一只蜻蜓失落于网上,停止了飞翔的迹象;另一只又失落于网上,它们挣扎着向往自由的样子,颇似我们被束缚在教室、黑板和老师目光下的无奈。于是,我们将它们放飞,再跟着奔跑。整整一个季节,我们的游戏就是奔跑,乡村的概念就是奔跑,仿佛天空中大团大团的云,被自由的风牵引着,广阔地奔跑。最惊险的是遇见蛇,各种各样的蛇。其实它们的神态是友好的,但我们还是会毫不犹豫地用树枝和石块把它们打死,再悬起来挂在树枝上,企图恐吓那些胆小的同伴。以至来到城里见到人们惊奇而小心地围着卖蛇人指手画脚一脸迷惑的样子,我总会露出不屑的神情。当然,我们还具有在凸凹不平的大地上把陀螺打得飞转把铁环滚得狂奔以及在清澈而深奥的河里像鱼一样穿梭的本领。尽管童年的乡村贫瘠得让我们腹中时常空虚和饥饿,我们还是被玩性硬撑看玩
“奏奏什么羊,老倌老奶烤太阳”那种一上一下的跨越式跳跃.把奶奶的炊烟震得猛烈地骇嗽。我们还会用老牛踩出的窑泥,做一个小小的砂锅,嘴里喊着“砂锅砂锅格通洞”,再把手中之物猛烈地摔在地上,听那种清脆的响声。每每抚摸乡村这些童话都会震颤我的指端,重年的乡村是那样的宽容和放纵,任我们把滚烫的火盆在空中舞成一个个红色的圆圈,烧红乡村冬日的凛列。半个月亮爬上来,爬上乡村清朗的额头,浮躁的蛙鸣变得深沉起来,唯有秋虫一望无际地开始了狂欢。乡村如一位待嫁的闺女,成熟了,却不透彻;萌动着,却不直白。一些爱情的故事在清凉的夜色里悄无声息地成长着,又被谁家的犬吠泄露了天机,古板的乡村常因此而发脾气,把年关的唢呐声吹得一波三折,哀哀怨怨,犹如月宫里嫦娥的无端诉说。乡村的夜晚,月色和着来自土地深处的虫呜,缓缓地爬上草垛和房顶,挂满童话的房檐。我们偎着苍老的奶奶,坐在菜园里,看月亮披着云彩的轻纱,匆匆地赶路,看深沉的山默默地缓延着,看笼着村庄的土地止不住地成熟,把清冷的月光映出暖暖的色调。四处是大自然的乐音,那么和谐,那么动听,还有我们嘴里吟出的
“月亮月亮光光,骑马烧香”之类无序的歌谣,还有我们偶尔玩起的“做大媒,过家家”,与月色中真实的爱情共同构成乡村动人的细节。夜晚的乡村是一幅潮湿的画,轻轻地抚摸,都会惊扰色彩里的人物和事物;夜晚的乡村是一根布满音符的弦,谁的手,谁的手拨动了琴端又悄然垂下。抚摸乡村,那无尽的劳动是乡村无尽的血脉。春风被老牛散漫的印迹染得碧绿,清明的雨水临空而降,像叙说不完的豆豆,布谷鸟最后一次梳理柔顺的羽毛,劳动就爬满每一条栅栏,
“春天耕地,夏天锄草,秋天收割,冬天积肥”。我们躲在语文课本最抒情的页码下看荷锄的乡村将太阳托起来又放下去,看大滴大滴饱满的汗水把土地浸透又凉干,看老米勒画笔下《播种者》《扶锄者》明快的色彩把世界的乡村照亮,把泥土上的英雄照亮。抚摸乡村我不敢挪动轻薄的手臂,每一个简洁的形象都像一个粗糙的老茧,使人疼痛。我无法把单纯而又厚重的乡村轻轻地描述穷尽,就像时光这把挂在土墙上的筛子,总是把乡间最精细的情节漏掉,让我们每次都小心翼翼,每次都激动不已。抚摸乡村,我总是捡拾一片一片飘落的树叶,然后把它们一簇簇地收藏在乡村这条盘杂的宿根下,品味着被物质日益削落的诗意,苦苦守望着记忆中的新绿。
1.文章写了乡村的哪几个方面?突出了乡村怎样的特点?
2.结合文意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3.联系全文内容,说说以“抚摸乡村”为题的好处。
4.文中说,作者“品味着被物质日益削落的诗意”,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对这种“诗意”的理解。
科目:gzyw 来源:2011年福建省宁德市高三普通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语文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蔡中锋
爷爷拿着一本书刚进公园的大门,就看到英子早已坐在了公园中间的长椅上等他。于是他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地往前走,想给她一个惊喜,不料他刚走了两步,英子就喊:“爷爷,我听到你的脚步声了,快过来吧。”
英子是一个双目失明的美丽女孩,家里比较穷,父母天天忙于生计,白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爷爷是一个退休多年的老干部,老伴早已去世,孩子们都不在他身边。这一老一少两个孤独的人多年前偶然在这个公园里相遇之后,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每天一早,他们爷俩就一块到公园里玩。爷爷给英子讲人世间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事,教她学好多好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给她买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英子“爷爷、爷爷”地叫得非常甜,也很会逗爷爷开心。他们爷俩天天都是玩到黄昏才会依依不舍地分手。
爷爷快步走到英子身边坐下,对她说:“今天爷爷给你买了本好书,是一个眼睛看不见的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她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但她却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这本书就是她的自传。”
英子说:“爷爷,读给我听,好吗
?”
爷爷说:“好!”
爷爷读着读着,英子的双眼就噙满了泪水。
英子说:“爷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你知道我想做什么吗?”
爷爷说:“你说说看。”
英子就说:“第一天,我想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第二天,我想去上一天学,第三天,我想陪着爷爷。”
爷爷说:“英子,你的眼睛一定会治好的,现在的医学发达了,你的命运自然就和海伦•凯勒不会一样了。你一定会得到一生一世的光明而不是仅仅三天。”
黄昏的时候,爷爷还没有读完这部书,爷俩分手的时候,英子象每一天一样问:“爷爷,明天你还会来吗?”
爷爷说:“爷爷当然会来啊,我还要给你读这部书呢,咱爷俩不见不散!”
第二天一早,英子又去公园里等爷爷,但等了一天却没有等到,第二天,仍然没有等到。到了第三天,她却被推进了手术室做了眼角膜移植手术。
手术很成功,过了不久,英子的眼睛就复明出院了。
英子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陪着她的母亲一起朝那个公园走去,她非常想看一下在她这几年黑暗孤寂的岁月里一直陪伴着她的爷爷。
她们在公园的那条长椅上坐了很久也没有看到爷爷。
英子的母亲说:“我们回去吧。”
英子说:“我不回去
,我要等着看爷爷。”
她母亲说:“爷爷已经去世了,你再也见不到他了。”
英子说:“不会
的,他怎么会去世!”
她母亲说:“那天他得了急病,第二天就死了,已经去世半个多月了。”
英子听后,泪就象雨一样流了下来。
英子的母亲没有对英子说,那天晚上,爷爷身体不舒服,第二天起床晚了,为了能早点在公园里见到英子,就横穿了马路,结果让车撞了。爷爷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把我的角膜和存款都给英子,一定要让她看到光明。”
英子的妈妈说:“孩子,我们走吧,爷爷是不会再来了。爷爷让我交给你一部书。他说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象书中的那个女人一样坚强地活着。”
在泪光中,英子接过这部书,虽然她不认得上面的字,但她知道,这部书一定是爷爷还没有读完的《假如给
我三天光明》。
(《清风月刊》2010第2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爷爷和英子成为好朋友的重要原因是他们都是孤独的人,并且善良有爱心,这使得他们能够心灵相依、快乐相处,成为忘年交。 |
| B.他们爷俩相处的这几年中,一定有很多故事可写,但小说却只集中写了这么一天,说明作者的想象力还没有充分张开。 |
| C.爷爷早就预测到了英子的命运和海伦•凯勒不会一样,她的眼睛一定会治好的,因为现在的医学发达了。 |
| D.本文在人物形象塑造上非常成功,尤其是在对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的描写上,都达到了形象传神的效果。 |
的故事的叙述里,表达出一种真挚感人的情感。科目:gzyw 来源:2011年福建省宁德市毕业班质量检查语文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蔡中锋
爷爷拿着一本书刚进公园的大门,就看到英子早已坐在了公园中间的长椅上等他。于是他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地往前走,想给她一个惊喜,不料他刚走了两步,英子就喊:“爷爷,我听到你的脚步声了,快过来吧。”
英子是一个双目失明的美丽女孩,家里比较穷,父母天天忙于生计,白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爷爷是一个退休多年的老干部,老伴早已去世,孩子们都不在他身边。这一老一少两个孤独的人多年前偶然在这个公园里相遇之后,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每天一早,他们爷俩就一块到公园里玩。爷爷给英子讲人世间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事,教她学好多好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给她买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英子“爷爷、爷爷”地叫得非常甜,也很会逗爷爷开心。他们爷俩天天都是玩到黄昏才会依依不舍地分手。
爷爷快步走到英子身边坐下,对她说:“今天爷爷给你买了本好书,是一个眼睛看不见的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她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但她却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这本书就是她的自传。”
英子说:“爷爷,读给我听,好吗?”
爷爷说:“好!”
爷爷读着读着,英子的双眼就噙满了泪水。
英子说:“爷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你知道我想做什么吗?”
爷爷说:“你说说看。”
英子就说:“第一天,我想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第二天,我想去上一天学,第三天,我想陪着爷爷。”
爷爷说:“英子,你的眼睛一定会治好的,现在的医学发达了,你的命运自然就和海伦•凯勒不会一样了。你一定会得到一生一世的光明而不是仅仅三天。”
黄昏的时候,爷爷还没有读完这部书,爷俩分手的时候,英子象每一天一样问:“爷爷,明天你还会来吗?”
爷爷说:“爷爷当然会来啊,我还要给你读这部书呢,咱爷俩不见不散!”
第二天一早,英子又去公园里等爷爷,但等了一天却没有等到,第二天,仍然没有等到。到了第三天,她却被推进了手术室做了眼角膜移植手术。
手术很成功,过了不久,英子的眼睛就复明出院了。
英子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陪着她的母亲一起朝那个公园走去,她非常想看一下在她这几年黑暗孤寂的岁月里一直陪伴着她的爷爷。
她们在公园的那条长椅上坐了很久也没有看到爷爷。
英子的母亲说:“我们回去吧。”
英子说:“我不回去,我要等着看爷爷。”
她母亲说:“爷爷已经去世了,你再也见不到他了。”
英子说:“不会的,他怎么会去世!”
她母亲说:“那天他得了急病,第二天就死了,已经去世半个多月了。”
英子听后,泪就象雨一样流了下来。
英子的母亲没有对英子说,那天晚上,爷爷身体不舒服,第二天起床晚了,为了能早点在公园里见到英子,就横穿了马路,结果让车撞了。爷爷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把我的角膜和存款都给英子,一定要让她看到光明。”
英子的妈妈说:“孩子,我们走吧,爷爷是不会再来了。爷爷让我交给你一部书。他说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象书中的那个女人一样坚强地活着。”
在泪光中,英子接过这部书,虽然她不认得上面的字,但她知道,这部书一定是爷爷还没有读完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清风月刊》2010第2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5分)
A.爷爷和英子成为好朋友的重要原因是他们都是孤独的人,并且善良有爱心,这使得他们能够心灵相依、快乐相处,成为忘年交。
B.他们爷俩相处的这几年中,一定有很多故事可写,但小说却只集中写了这么一天,说明作者的想象力还没有充分张开。
C.爷爷早就预测到了英子的命运和海伦•凯勒不会一样,她的眼睛一定会治好的,因为现在的医学发达了。
D.本文在人物形象塑造上非常成功,尤其是在对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的描写上,都达到了形象传神的效果。
E.本文语言自然流畅,如行云流水,在对一老一少相扶相携、生生死死的故事的叙述里,表达出一种真挚感人的情感。
2.设置悬念是小说创作的基本手法。这篇小说的悬念在哪里?这样写有何效果?请简析。(4分)
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书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科目:c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第11—13题。
①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
②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③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④“阿!闰土哥,——你来了?……”
⑤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⑥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⑦“老爷!……”
⑧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
⑨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⑩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
⑾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⑿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⒀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11.选文第1、2段都运用了哪种描写方法?从描写内容看有何不同?请作具体分析。这种描写的作用是什么?(6分)
答:
12.选文第8段“可悲的后障壁”是什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3分)
答:
13.比较阅读选文第13段划线句和下面的链接文字,回答后面问题。(5分)
我懂得他的意思,他们正办《新青年》,然而那时仿佛不但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没有人来反对,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但是说:“譬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睡熟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节选自鲁迅《〈呐喊〉自序》)
①两段文字在内容上的相同点是什么?(2分)
答:
②两段文字都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结合内容作具体分析。(3分)
答:
科目:g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那一片消失了的苇塘
雷抒雁
“那一片苇塘呢?”与其说我是在问这位行路的年轻人,还不如说是在问自己。
“苇塘?”年轻人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有些迷蒙。
“是的。就是苇子壕。”我知道家乡人是这样称呼苇塘,重复了一句。
“在哪里呀?”年轻人转过头去望着那一片高高低低的房舍,像是反问,又似在寻找。没有!连一根苇子都没有!从来就不曾有过呀?
“就在这里!”我坚定地认为。
“唔。”年轻人以怪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继续前行。我听见他嘟哝了一句:“梦话!”
梦话?是的,是梦话。五十多年前,那一片茂茂密密的苇塘还在,此后,就没有走出过我的梦境。我相信,这位年轻人确实没有见过那片苇塘,那些茂密的青苇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中,没有给过他快乐和欢愉。他的记忆里,这里从来就是房子,房子。
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那是一片十多亩的水塘,拥拥挤挤地生满了芦苇。阔叶的,秆粗且空,是织席帷用的;窄叶的,秆细却实,编了箔子,用来盖房子,或张开晾晒棉花用。在大人们里,有价值的,只是苇子;而被孩子们看做乐园的,是那一片苇塘。每天上学,我们走过苇塘,都会放慢脚步,那些花花草草,记录着时间的变化,是我们上学或放假的标志。
一过二月二,天气就暖和了。首先是苇塘里有了动静。穿破陈年的枯叶、烂泥和冰水,一些锥子般尖锐的苇芽脱颖而出。红红的芽尖,唤醒了池塘,沉寂了一冬天的苇塘开始有了生气。那些苇芽像是春天的旗帜和宣言,表明春天的到来,锐不可当。
“苇子苇子,快快长。”上学去,走过塘边的小道,我们喊着。
待苇芽蹿高,绽开一片两片叶子的时候,整个世界便被春天占领了。耳边,整天都是鸟儿的叫声和虫子飞来飞去的嗡嗡声,大片大片的麦田,像大地上铺展了绸缎,在和风里柔柔地抖动。一些早熟的花草,抢夺时间一般,开始酝酿花事,商量结籽。柳丝软软地轻拂我们的脸面,牵动我们的头发,像要告诉一些什么秘密给我们。
我们采下绽开的苇叶,卷成喇叭,把那细嘴挖扁,含在嘴里,依着喇叭的粗细,吹出粗壮的尖厉的声音;头项软软的柳条,也被折下来,捋去柳芽,拧成柳哨。这就有了一支青春的乐队,吹奏着春天的乐曲,吱吱呀呀,回响在上学的路上。引得田里干活的农人,停下手里的活计,望着我们,一任欢快与希望撩拨他们沉静的心思。
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苇叶三片四片地展开,池塘里就绿汪汪地变得浓密了。太阳开始辣辣地照在头顶,棉衣,而后是夹衣,一件件被从身上剥掉。苇塘周围的麦子开始日渐变黄,有人拿着青杏咔嚓咔嚓一边流着酸水一边嚼起。夏天到了!
假日里,我们会背着草笼,拿着镰刀,说是去割牛草,或者拣柴火,一整晌一整晌沉迷在苇塘边。
夏天,是蝉的日子。我们会在塘边的树杆上拣些蝉蜕卖给县城里的药铺,无聊时也会猫一样轻轻爬到树上捉一两只笨蝉。其余时间,蝉说蝉的,我们并不答话。
塘边的野草,我们全都认识,从蒲公英、趴地龙、香胡子到粘粘蔓,全认识。最让我们兴奋的是找到一株羊奶奶。这种蔓生的阔叶草,总是攀着芦苇往上长,一个个果实圆溜溜的,山羊奶头一般,采摘时,会流出一些白色乳汁。羊奶果鲜嫩时,放在嘴里一咬,脆生生,甜丝的。
我们这些野孩子,就这样一天天泡在苇塘边。忽一日,采到的羊奶奶咬不动了,掰开一看,里边整整齐齐伏着一排排带着羽毛的种子。老了!我们知道,暑假也该结束了。大人们说:你们这些马驹子,该栓缰绳了吧!
苇子说,秋天了!顶上的穗子由绿至黄继而变白,像一塘白发的老人。再过苇塘时,一些带羽毛的草籽,便飞扬起来,落在我们的肩膀上、头发上,要人带它们到远方去落户。就连圆滚滚周身是刺的苍耳,瘦扁扁顶上长了三几根钩针的“狗扎扎”,都不甘寂寞,插进布眼,爬在裤角上,要搭“便车”,到远方去旅行。
父兄们送我们上学去,走过苇塘,一路上总在说:好好念书,日后到远处去,到大城市去。连苍耳、狗扎扎都懂得哩!
那一片苇塘永远的没有了。消失在一些高高低低的房子下边。找它,只有在梦中,在童年的记忆里。
(选自《今晚报》2009年6月13日)
1.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在文章开头安排“我”与年轻人对话的用意。
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2)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
3.本文作者向我们展现了记忆中的苇塘,作者是如何将零碎的记忆串联起来的?这样写有何好处?
4.作者在文中是如何抒情的?抒发了怎样的情感?请联系文章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