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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新体验五年级下册答案解析

科目:c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现代文阅读(25分)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量(    )②印(    )③钝(    )④有介事(    )

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

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

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

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

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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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c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现代文阅读(25分)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小题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量(   )②印(   )③钝(   )④有介事(   )
【小题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
【小题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
【小题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
【小题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小题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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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czyw 来源:2011-2012学年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初二上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25分)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小题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量(   )②印(   )③钝(   )④有介事(   )
【小题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
【小题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
【小题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
【小题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小题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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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czyw 来源:2013届吉林省初二上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25分)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量(    )②印(    )③钝(    )④有介事(    )

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

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

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

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

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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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czyw 来源:吉林省月考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现代文阅读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 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时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时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 “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量(    )
印(    )
钝(    )
有介事(    )
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粗的句子进行赏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⑶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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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czyw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现代文阅读(25分)
惟有少年心
昝圣骞
⑴整理书柜时,在角落里发现一旧课本,我有点好奇地想看看。伸手一拿竟感觉有点阻力,于是稍微用力把它从书柜壁上揭了下来,只听“刺啦”一阵响。
⑵捧在手中,我慢慢地抚摩着它的苍老。天青色的封面泛灰得很厉害,边角都磨成了弧型,突得盖不住下面的书页。封底已经没有了,两根锈光了的书钉还在坚持。几道灰白的褶痕上,模糊的“昝圣骞”三个字告诉我,这是我10岁读初中二年级时用过的语文课本。
⑶我一直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因为父母急盼着我成才,五岁就进了妈妈担任校长的小学里。那时的农村小学还是五年制,十岁小学毕业已经不慢了。但妈妈还是嫌慢,于是又跳过了四年级,最后以小学的年龄上了初中。正常学龄孩子的童年是随着小学毕业而毕业的,而我的童年却一直延伸到初中。
⑷看着十岁时读过的课本。翻开它吧,我对自己说,去找一找童年的踪迹。
⑸长期被挤压在柜壁上,书页间已没有了空气,很实在,也变得难以翻动。我尽量温柔地慢慢捻开相邻的两张,缓缓掀起,再轻轻放下,无声无息,全然没有 翻动新书时“哗哗”的响。我不敢用力,却又很想唤醒一篇篇记忆深处的文章,唤醒熟睡已久九年前的心。一页页翻下去,仿佛是走进一片宁静的大海,波澜不惊。九年,竟让一本书也厚重了、成熟了。
⑹穿过了《白杨礼赞》,望见了《背影》。看到了《杨修之死》……他们都被我打上了儿时的烙印……空白处密密麻麻都是字,有的甚至就压在课本上。小小的年纪学那样的经典,只知道把老师讲的内容赶紧写下来。我还记得,当时是很在意有没有把老师的讲解完整记下来,所以也不管盖没盖上课文,只是急速地写。我那时大概属于“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那类学生吧,对课文大多是囫囵吞枣。只是在用一片片、一行行稚嫩而工整的文字,向老师,向父母,也向自己证明:我看过了,我学过了。其实到了现在对这些课文仍然愚钝得很,何况那时年幼呢?
⑺“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把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那是哪里懂得这些文字含义的深邃?老师说好,就用打着圆圈的线画了出来,当堂背得滚瓜烂熟却也不认为有多好。
⑻当众朗读,是那是语文课上的一大快事,务求读得抑扬顿挫,神采飞扬,不破句不倒句,以博得同学的羡慕,老师的赞许。童年就是这样一个痛快的年纪,展示自己不会被说成“出风头”,投入感情也没有人认为是“做作”。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但有多少次“眉飞色舞”的朗读,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印象颇深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
⑼“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这是一位吴姓老师的朗读,语调里淡淡的忧伤和略带忧郁的眼神,我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⑽“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疾言厉色、煞有介事。我记住了这位姓潘的语文老师,也记住了贾雨村的虚伪。
⑾手里这册旧课本与案头的书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写在书中的字迹的颜色了。小时候对红颜色的字十分敬畏,全然不似现在,随手“朱批”。那个时候总认为红笔代表了正确,代表了辈分,代表了学问,是老师、父母才能用的。记得在学生中间还有这样的说法:学生用红笔是对老师的不敬,不能用红笔写人名。敬畏之余,更多是羡慕。期盼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用红笔了。现在大了,这个愿望彻底实现了。所看之书,随手的圈画批注都是红笔,内容也都是自家之言了。相比规规矩矩、老成持重的蓝、黑色,红色自然醒目得许多。
⑿纸上醒目换种颜色就行,人生的醒目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⒀忽然想在这语文书里找找自己年少顽劣的痕迹,想我以前哪里是个能在板凳上安安稳稳一坐四十分钟的孩子!果然找到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那是画在页脚的一幅简笔画,简单到画中仅有的两个小人全由不规矩的圆和歪歪扭扭的线组成。我会心地向后翻去,果然连续十几页都有。一页页单独看,是看不出个所以然的;连续翻过去,人物就都活了。内容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有持流星锤的,有舞狼牙棒的,还有在远处发气功的。翻着,看着,耳边犹闻打斗声。
⒁在课本的方寸之地,在四十分钟里,忙里偷闲,上演一场场孩童心中最简陋的功夫戏,也算是老师眼皮底下最快活的童年了。
⒂童年依依,昔我往矣,童心邈邈,今我来思。
⒃想起宋人章良能的《小重山》:“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惟有少年心。”
(选自《散文》2008年第2期)
小题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量(   )②印(   )③钝(   )④有介事(   )
小题2:.请就文章第五自然段中加点的句子进行赏析。(3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认为“自己比同龄的孩子少了许多童年的乐趣”?请结合文章第3自然段的内容来回答。(3分)
小题4:.快乐的往事总是让人回味无穷。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作者在当时读过的课本上找出了哪些童年踪迹?(4分)
小题5:.作者既然说“我的朗读一向很好,又少年不知‘羞’滋味,所以在一群很‘老成’的同学中,我很容易争取到读书的机会。就应该对自己“眉飞色舞”的朗读记忆犹新,而他却说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深刻的倒是两位老师的朗读,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两位老师的朗读有什么特点?(4分)
小题6:.文章结尾一段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小题7:.作者在文章中回忆了童年学习生活的几个片段,让我们感受到作者那颗少年心:有对文章囫囵吞枣的茫然,有对含义深邃的文字的不解,有语文课上当众朗读的快意,还有老师眼皮底下的快活……请结合你的童年体验,谈一谈你的童年有哪些难忘的学习生活片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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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gzyw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按时看日出”,我猝然被这句话击中了。

    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闭合”;而日出,刚象征着一种“绽开”,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被新的热量所充满。

    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净、最清澈、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渴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迎接晨曦,不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人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个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生活积极的一个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受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摘自《中国青年》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作者说的“幸运”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4分)

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4分)

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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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gzyw 来源:山东济宁梁山二中2011-2012学年高二12月月考语文试题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按时看日出”,我怕猝然被这句话击中了。

  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闭合”;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绽开”,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被新的热量所充满。

  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净、最清澈、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渴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迎接晨曦,不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人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个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生活积极的一个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爱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摘自《中国青年》

(1)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按时看日出的人》,文章重点写了人如何看日出,同时写了人经常看日出意味着什么。写作角度独到,主题开拓深远。

B.

文章文笔细腻,意境恬淡,写作中运用了通感、比喻等修辞手法。如作者说早晨的静是“那蛋壳般薄薄的静”,使听觉上无形的“静”变成了视觉上有形的“静”,从而产生美感。

C.

文章由福楼拜信中的一句话写起,接着与普通人的生活进行对比与反思。从中昭示人们激活生命,清洁内心世界,做一个有活力,有热量,有激情的人。

D.

文章中有许多警策隽永的语句,耐人寻味。尤其是作者在结尾处深情地呼唤大家作一个真正醒着的人,一个精神上苏醒的人。

E.

文章中多次提到了作者微妙的想象和感受。他把上班时迎接的阳光称为“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形象又不失深沉,发人深思。

(2)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作者说的“幸运”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

(3)

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

(4)

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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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gzyw 来源:0103 期中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按时看日出”,我猝然被这句话击中了。
  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闭合”;而日出,刚象征着一种“绽开”,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被新的热量所充满。
  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净、最清澈、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渴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迎接晨曦,不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人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个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生活积极的一个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受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摘自《中国青年》
1.“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作者说的“幸运”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用文的题目是《按时看日出》,文章重点写了人如何看日出,同时写了人经常看日出意味着什么。写作角度独到,主题开拓深远。
B.文章文笔细腻,意境恬淡,写作中运用了通感、比喻等修辞手法。如作者说早晨的静是“那蛋壳般薄薄的静”,使听觉上无形的“静”变成了视觉上有形的“静”,从而产生美感。
C.文章由福楼拜信中的一句话写起,接着与普通人的生活进行对比与反思。从中昭示人们激活生命,清洁内心世界,做一个有活力,有热量,有激情的人。
D.文章中有许多警策隽永的语句,耐人寻味。尤其是作者在结尾处深情地呼唤大家作一个真正醒着的人,一个精神上苏醒的人。
E.文章中多次提到了作者微妙的想象和感受。他把上班时迎接的阳光称为“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形象又不失深沉,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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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gzyw 来源:山东省期中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         “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按时看日出”,我猝然被这句话击中了。
  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闭合”;而日出,刚象征着一种“绽开”,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被新的热量所充满。
  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净、最清澈、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渴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迎接晨曦,不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人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个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 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生活积极的一个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受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1)“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作者说的“幸运”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用文的题目是《按时看日出》,文章重点写了人如何看日出,同时写了人经常看日出意味着什么。写作角度独到,主题开拓深远。
B.文章文笔细腻,意境恬淡,写作中运用了通感、比喻等修辞手法。如作者说早晨的静是“那蛋壳般薄薄的静”,使听觉上无形的“静”变成了视觉上有形的“静”,从而产生美感。
C.文章由福楼拜信中的一句话写起,接着与普通人的生活进行对比与反思。从中昭示人们激活生命,清洁内心世界,做一个有活力,有热量,有激情的人。
D.文章中有许多警策隽永的语句,耐人寻味。尤其是作者在结尾处深情地呼唤大家作一个真正醒着的人,一个精神上苏醒的人。
E.文章中多次提到了作者微妙的想象和感受。他把上班时迎接的阳光称为“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形象又不失深沉,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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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gzyw 来源:2015-2016学年云南昆明第三中学高二上期末考语文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击中了。

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矗”和“伊始”,乃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记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

透过那桔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受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按时看日出》,在文中,重点写了人如何看日出,同时写了人经常看日出意味着什么。写作角度独到,主题开拓深远。

B.本文写作中运用了通感、比喻等修辞手法。如作者说早晨的静是“那蛋壳般薄薄的静使视觉上无形的“静”变成了听觉上有形的“静”,充满美感。

C.本文以叙述为主,由福楼拜信中的一句话写起,接着与普通人的生活进行对比与反思,昭示人们激活生命,清洁内心世界,做一个有活力,有热量,有激情的人。

D.文章中有许多警策隽永的语句,耐人寻味。尤其是作者在结尾处深情地呼唤大家作一个真正醒着的人,一个精神上苏醒的人。

E.文章多处体现了作者微妙的想象和感受。例如他把上班时迎接的阳光称为“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形象又不失深沉,发人深思。

2.“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来看,作者说的“幸运”如何理解?

3.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4.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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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gzyw 来源: 题型:现代文阅读

19.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击中了。
    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矗”和“伊始”,乃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记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
    透过那桔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受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DE
A.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按时看日出》,在文中,重点写了人如何看日出,同时写了人经常看日出意味着什么。写作角度独到,主题开拓深远。
B.本文写作中运用了通感、比喻等修辞手法。如作者说早晨的静是“那蛋壳般薄薄的静使视觉上无形的“静”变成了听觉上有形的“静”,充满美感。
C.本文以叙述为主,由福楼拜信中的一句话写起,接着与普通人的生活进行对比与反思,昭示人们激活生命,清洁内心世界,做一个有活力,有热量,有激情的人。
D.文章中有许多警策隽永的语句,耐人寻味。尤其是作者在结尾处深情地呼唤大家作一个真正醒着的人,一个精神上苏醒的人。
E.文章多处体现了作者微妙的想象和感受。例如他把上班时迎接的阳光称为“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形象又不失深沉,发人深思。
(2)“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来看,作者说的“幸运”如何理解?
(3)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4)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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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gzyw 来源:黑龙江省庆安县第三中学2014届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Word版含答案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924年王振义出生于上海,1942年中学毕业,1948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从此开始了他漫长的行医生涯。

  工作一年后,新中国成立,他找到了事业的立足点。他同那个时代的热血青年一样,将全部心血都倾注在本职工作上。后来王振义在一则国外医学资料中得知,早幼粒白血病细胞,在特定条件下会发生逆转,也就是说,这些为非作歹的坏细胞,在科学家诱导下,可以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变成正常细胞。这项令人耳目一新的医学创举,令王振义眼前一亮,他觉得既然无法消灭白血病患者血液中的癌细胞,那么另辟蹊径,化敌为友,不失为一个治疗新途径。从此,王振义将全部精力,都倾注在全反式维甲酸诱导分化上,勤勉攻关,孜孜以求。经过多年试验,终于在显微镜下,捕捉到奇迹发生:大量早幼粒癌细胞,在全反式维甲酸诱导下,竟改邪归正,变成一个个发育正常的细胞。呕心沥血的王振义,终于大海捞针,找到一把金钥匙,神奇破译了人类医学史上的死亡密码

  就在这时,医院送来一位五岁患者小怡君,患的是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此种类型的白血病发病急,凶险异常,病人从诊断到死亡只有一周时间。命若危弦的小怡君开始接受王振义的全新疗法。由于该疗法试验,都是在体外进行的,临床上从未应用过,治疗过程变数多,谁都无法保证万无一失,因此王振义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他细致入微地捕捉孩子病情的蛛丝马迹。用新疗法治疗三天,小怡君奇迹般地睁开了眼睛。经过系统治疗,小怡君的白血病终于得到遏制,血液中的坏细胞都脱胎换骨,弃恶从善,成为患者体内的正常细胞。时光荏苒,当年被王振义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小怡君,如今已是外企白领,身体健康,与常人无异。她也因此成为国际上应用全反式维甲酸诱导分化疗法治愈的第一人。王振义曾说:如果说白血病是个凶残杀手的话,那我就是杀手中的‘杀手’!此后世界各国都先后证实这种治疗效果显著。APL患者的五年存活率,已高达百分之九十五,成为世界第一种可以治愈的急性白血病。中国在白血病领域的这项尖端技术,震惊了世界,被国际血液学会誉为上海方案1996615日,王振义因此获得凯特林金质奖章,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获此殊荣。

  王振义不仅是一位著名的医学专家,也是一位爱才惜才的教育家,行医从教六十载,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血液学专家,可谓桃李满天下。

  他的学生陈国强,回忆起当年的情形,不无感慨地说:那时,王老担任二医大校长,白天公事缠身,只能在晚上牺牲休息时间修改我的论文,而且那时根本没电脑,恩师在我的论文上一遍遍修改,精益求精,密密麻麻的文字,倾注了大量心血。接下来,陈国强再重新整理抄写,那篇论文王教授先后改了不下十遍,陈国强也跟着抄了十遍,焦头烂额,如果合集成册,都能出书了。严师出高徒,在王振义的精心栽培下,陈国强很快在国内血液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了不俗业绩。如今已是上海交大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有人说,王教授这个伯乐不简单,培养出的千里马,都是世界级水准的顶级人才:中科院院士、卫生部长陈竺;中科院院士、上海血液研究所所长陈赛娟;国家“937”计划最年轻的首席科学家陈国强等。

  2002年,王振义课题组,在研究中发现有个抗白血病药物,水溶性差,实验效果不理想,课题组研究陷入低谷。期间,他听说郑州大学某教授,在这方面研究成果显著,不顾年迈体弱,执意登门请教。当郑州大学接待同志听说眼前这位登门请教的长者,竟是享誉世界医学界的诱导分化第一人时,顿时肃然起敬。

  由于王振义在世界血液学领域贡献卓越,他荣膺过世界上很多医学最高奖项,被誉为大满贯科学家。但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家里,却很少见到奖杯和证书。他多次说过,光荣属于过去,荣誉归功于集体,个人没啥好炫耀的。如此淡泊名利得失,倾心科研攻关,才能引领中国血液学,一次次冲向世界医学巅峰。

(1)

下列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王振义在用他的全新疗法对小怡君进行治疗时,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后来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小怡君的白血病终于得到遏制。

B.

全反式维甲酸诱导分化疗法的试验是在体外进行的,王振义的诱导分化法首开世界医学先河,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成为世界第一种可以治疗的急性白血病。

C.

“上海方案”震惊了世界,1996年王振义凭此成就成为获得凯特琳金质奖章的第一位中国人,同时,他还爱惜人才,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D.

王振义荣膺的医学奖项几乎全是世界上的医学最高奖项,他因此被誉为“大满贯”科学家。但在办公室,在家里,却很少见到他的奖杯和证书。

E.

本文撷取王振义的若干人生片段,记述了他学习医学的艰苦历程,描写了他在医学上的突出成就,为我们展示了一位医学家的感人形象。

(2)

王振义是如何神奇破译人类医学史上的“死亡密码”的?

(3)

第三段、第五段分别引用了王振义自己和他的学生陈国强的话,试具体分析引用的好处。

(4)

结合全文,概括王振义能冲向世界医学巅峰的原因,并就其中感受最深的一点谈谈自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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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xxyw 来源: 题型:

一、读一读。

   从课文《郑和远航》说起

               朱家珑

    《郑和远航》是苏教版小学语文教科书五年级下册的一篇课文,为什么要安排这篇课文?其中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在这里我想跟同学们谈谈我的看法。

   郑和远航的伟大壮举发生在明朝初年,距今已有600多年。在公元1405年至1433年短短的28年间,三保太监郑和率领中国的船队,共进行了七次英雄式的远航,足迹遍及南中国海及印度洋,最远到达非洲南部的好望角和中东的波斯湾。郑和船队的七次远航,30多个陌生国家的驻泊,9万里波澜壮阔的行程,谱写了那个年代世界航海事业最辉煌的篇章。郑和倡导公平贸易,互通有无,用中国的丝绸、 茶叶、瓷器换回玻璃、药品等货物;郑和主张平等外交,创造出“中外通和,万国来朝,四海一家,共享太平”的崭新外交局面。郑和船队“和”的思想和“礼”的精神,为世界航海事业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郑和远航也因此永垂史册。

   郑和远航的伟大壮举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当时中国拥有举世无双的强大 海军。在欧洲大冒险大扩张时代到来前的100年间,中国就已经有机会成为世界强国,可是中国没有这么做。善良的中国人并没有企图凭借一支所向无敌的舰队 去征服欧洲,征服世界。相反,正是郑和的航海经验和他主持绘制的航海图,以及中国人所掌握的先进的航海知识、航海科技,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知识宝库,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给后来的航海探险家的探险活动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依据。

    令人扼腕的是:在郑和开创了远航的先河以后,中国的皇帝却下令禁海,停止远洋宝船的修缮和建造。这一举动导致曾经拥有强大海军的中国,在不到100年的时间内退出了海上强国的舞台,摧毁她的不是别国,而恰恰是自己。从此,中国沿海饱受倭寇的袭扰,海患不断。直到400年后的19世纪,中国才再次组建了北洋水师,试图保卫自己的海疆不受侵犯。但在清政府的腐败统治下,这支号称“亚 洲第一舰队”的海军却败在了日本人的手下,上演了全军覆没的悲剧。此后,中国的万里海疆乃至内陆江河都成了列强的游戏场。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国力的提升,中国正在朝着建 设一支强大海军的目标挺进。只要人人心中都有强国的梦想,人人都为这个梦想去拼搏去奋斗,我们就不但能够建设强大的海军,而且能够再创中华民族的辉煌。

    强国的梦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和付出。编者之所以将这篇 课文安排在五年级下册,是考虑到同学们已经11岁了,已经初步懂得“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道理,希望通过这篇课文的学习,能给你们健康的肌体植入文化基因,在你们的头脑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种观念,一种努力去谋划国家大事的价值 取向。试想一个人从小就能够关心国家大事,能够把自己的小理想和民族的大目标结合起来,那是多么了不起啊!

    同学们,你们承载着民族的未来,让你们的梦想随着《郑和远航》这篇课文一起 远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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