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czls 来源: 题型:013
下列说法不是美国1787年宪法内容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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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确立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B.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C.规定国会拥有司法权
D.美国总统享有行政权
科目:czls 来源: 题型:单选题
科目:czls 来源: 题型:066
阅读材料:
材料一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
材料二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组成的合众国;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联邦国会得以随时规定和设立的各种低级法院;众议院独立拥有弹劾(抨击、揭发)权,参议院独自拥有审理一切弹劾权案的权力;总统对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每件法案,有否决权,但国会如果有三分之二的议员再次通过,法案即成为法律;最高法院具有监督立法、解释一切法律的权力;法官由总统任命,但必须得到参议院的同意,其任职是终身的。
回答:
①从材料一中你能归纳出什么?该文献促使英国形成了什么制度?
②从材料二中你能归纳出什么?它表明美国的政治体制与英国有何不同?
科目:czls 来源:历史教研室 题型:066
阅读材料:
材料一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
材料二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组成的合众国;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联邦国会得以随时规定和设立的各种低级法院;众议院独立拥有弹劾(抨击、揭发)权,参议院独自拥有审理一切弹劾权案的权力;总统对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每件法案,有否决权,但国会如果有三分之二的议员再次通过,法案即成为法律;最高法院具有监督立法、解释一切法律的权力;法官由总统任命,但必须得到参议院的同意,其任职是终身的。
回答:
①从材料一中你能归纳出什么?该文献促使英国形成了什么制度?
②从材料二中你能归纳出什么?它表明美国的政治体制与英国有何不同?
科目:czls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张榜中学2010-2011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题型:066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
材料二、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联邦国会得以随时规定和设立的各种低级法院”“众议院独立拥有审理一切弹劾权案的权力”“总统对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每件法案,有否决权,但国会如果有三分之二的议员再次通过,法案即成为法律”“最高法院具有监督立法、解释一切法律的权力:法官由总统任命,但必须得到参议院的同意,其任职是终身的。”
(1)从材料一中你能归纳出什么?该文献促进英国形成了什么制度?
(2)从材料二中你能归纳出什么?它表明美国的政治体制与英国有何不同?
(3)18世纪和19世纪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分别是什么?
(4)材料二中的思想与与什么运动有关?你有何启示?
科目:czls 来源:2012年人教版初中历史九年级上4.12美国的诞生练习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不经议会批准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的是( )
A.加强中央集权 B.建立共和制
C.打击封建势力 D.防范个人独裁
科目:czls 来源: 题型:
科目:czls 来源: 题型:
据《纽约时报》9月21日报道,伊拉克内政部对美国“黑水”保安公司在伊拉克涉嫌枪杀平民事件的调查结论是,“黑水”公司保安无缘无故向平民开枪,应为事件负责。但在调查中发现美国在外国的私人保安公司居然享有不受美国法律约束的豁免权。如果按照美国1787年宪法的规定,在这一事件中谁的责任最大 ( )
科目:czls 来源:2013-2014学年河北藁城市九年级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不经议会批准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的是( )
A.加强中央集权 B.建立共和国
C.打击封建势力 D.防范个人独裁
科目:czls 来源:2007年广东省汕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历史试卷 题型:013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上述规定出自
A.《权利法案》
B.《独立宣言》
C.《人权宣言》
D.美国1787年宪法
科目:czls 来源:2011年贵州省贵阳市学业考试历史试卷 题型:013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不经议会批准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的是
A.加强中央集权
B.建立共和制
C.打击封建势力
D.防范个人独裁
科目:czls 来源:山东省期末题 题型:问答题
科目:czls 来源: 题型:066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一条第一项 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参议员每州一律两名,任期5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但黑人只能按人口的3/5计算。
第二条第一项 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
第三条第一项 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除非渎职,终身任职。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材料二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众议院独立拥有弹劾权,参议院独立拥有审理一切弹劾案的权力”。总统对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但国会如果有2/3的议员再次通过,法案即成为法律。最高法院具有监督立法,解释一切法律的权力;法官由总统任命,但必得到参议院的同意。
材料三 1797年第二届总统任期届满后,华盛顿拒绝再次连任,引退为民,开创了美国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先例。
——《世界近现代史参考资料》
(1)你从材料一、二中能归纳出什么?
(2)材料一中“黑人只能按3/5计算”说明美国存在什么问题?
(3)据材料二,结合史实说说华盛顿为什么能得到美国人民的普遍尊敬?
科目:czls 来源:江苏省昆山市2012届九年级下学期第二次质量测试历史试题 题型:066
民主一直是人类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日共举之,则非君择民,而民择君也。……夫日共举之,则且必可共废之。
——谭嗣同《仁学》
材料二
“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是中共二大提出的民主革命纲领。材料三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於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美国
1787年宪法》请回答:
(1)材料一认为“民”与“君”是什么关系?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种思想在辛亥革命中是如何得到体现的?
(2)根据材料二,概括当时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怎样的民主革命任务?中国基本完成这一任务、走上和平民主的发展道路的标志性事件是什么?
(3)《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了民主思想走向法律的潮流,根据材料三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这种理念应用了欧洲哪一思想运动的成果?
科目:czls 来源: 题型:
美国1787 年宪法规定“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不经议会批准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共同目的是
A.加强中央集权 B.建立共和制
C.打击封建势力 D.防范个人独裁
科目:czls 来源:贵州省中考真题 题型:单选题
科目:czls 来源:山东省期末题 题型:单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