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立法权归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最高司法机关联邦法院.运行机制和主要原则是三权分立.即“分权与制衡 原则. 联邦制:国家有适用于全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州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各州政府对本州的政治.经济.财政.文教等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权力构成:A.国会: ①组成:参政院 议员: 州议会选出.每州2名. 任期6年 议长:副总统 众议院 议员:选民直接选出.与各州人口成正比. 任期2年 ②权力:有权想国民征税.调整国外贸易及州际贸易.征兵及在紧急时期调动民兵.只有国会有宣战权.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B.总统:①产生方式:选民间接选出 ②地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③权力:在战时可行使独裁大权.有权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直接领导政府.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C.联邦法院:①大法官的产生方式:有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 ②权力:行使最高审判权,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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