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贝贝根据表一、表二所提供的几种物质的比热容和密度,得出以下四个结论,其中正确的是:
表一几种常见物质的比热容;表二几种常见垢密度(常温常压下)
|
物质 |
比热容/J/(kg.℃) |
物质 |
比热容/J/(kg.℃) |
物质 |
密度/kg/m3 |
物质 |
密度/kg/m3 |
|
|
水 |
4.2×103 |
冰 |
2.1×103 |
纯水 |
1.0×103 |
冰 |
0.9×103 |
|
|
酒精 |
2.4×103 |
铝 |
0.88×103 |
酒精 |
0.8×103 |
铝 |
2.7×103 |
|
|
水银 |
0.14×103 |
铜 |
0.39×103 |
水银 |
13.6×103 |
铜 |
8.9×103 |
A、固体的密度大于液体的密度,固体的比热容小于液体的比热容;
B、质量相等的水和酒精,吸收相等的热量后,温度的变化一定相等;
C、体积相等的铝块和铜块升高相同的温度,铜块吸收的热量多;
D、体积相等的铝块和冰块、铝块质量是冰块的3倍。
贝贝根据表一、表二所提供的几种物质的比热容和密度,得出以下四个结论,其中正确的是: ( )
表一几种常见物质的比热容 表二几种常见物质密度
物质 | 比热容/ J/(kg.℃) | 物质 | 比热容/J/(kg.℃) |
| 物质 | 密度/kg/m3 | 物质 | 密度/ kg/m3 |
水 | 4.2×103 | 冰 | 2.1×103 |
| 纯水 | 1.0×103 | 冰 | 0.9×103 |
酒精 | 2.4×103 | 铝 | 0.88×103 |
| 酒精 | 0.8×103 | 铝 | 2.7×103 |
水银 | 0.14×103 | 铜 | 0.39×103 |
| 水银 | 13.6×103 | 铜 | 8.9×103 |
A、固体的密度大于液体的密度。
B、质量相等的水和酒精,吸收相等的热量后,温度的变化一定相等。
C、体积相等的铝块和铜块升高相同的温度,铜块吸收的热量多。
D、体积相等的铝块和冰块、铝块质量是冰块的3倍。
下面是两个常见的热学实验
(1)小丽同学做“探究不同物质的吸热能力”的实验,使用了如图所示的装置。
①在设计实验方案时,需要确定以下控制的变量,你认为其中多余的是( ▲ )(2分)
A.用完全相同的加热方式 B.酒精灯里所加酒精量相同
C.取相同质量的水和另一种液体 D.盛放水和另一种液体的容器相同
②加热到一定时刻,水开始沸腾,此时的温度如图丙所示,则水的沸点是 ▲ ℃,这表明实验时的大气压强 ▲ (大于/小于/等于)一个标准大气压。(2分)
③而另一种液体相应时刻并没有沸腾,但是温度计的示数比水温要高得多,请你就此现象进行分析,本实验的初步结论为: ▲ 。(1分)
④本实验除了能够说明上述问题之外,还能够说明许多问题,请你写出其中的一个问题: ▲ 。(2分)
(2)小明为了演示“碘的升华”而设计了如下的方案,请参阅表中几个温度的数据,你认为哪个实验能更好的反映“碘的升华”现象,并说明理由.
你认为实验方案 ▲ 更好些,你的理由是: ▲ 。(3分)
实 验1 | 实 验2 | ||
在试管内装入碘的固体颗粒,用酒精灯直接加热装了固态碘的试管,发现试管内出现了碘的蒸气. | 在试管内放少量碘的固体颗粒,塞紧盖子后把试管放入沸水中,发现试管内出 现了碘的蒸气. | ||
碘的熔点:114℃ | 碘的沸点:184.3℃ | 水的沸点:100℃ | 酒精灯火焰:500℃左右 |
![]()
贝贝根据表一、表二所提供的几种物质的比热容和密度,得出以下四个结论,其中正确的是
表一几种常见物质的比热容 表二几种常见物质密度
| 物质 | 比热容/ J/(kg.℃) | 物质 | 比热容/J/(kg.℃) | 物质 | 密度/kg/m3 | 物质 | 密度/ kg/m3 |
| 水 | 4.2×103 | 冰 | 2.1×103 | 纯水 | 1.0×103 | 冰 | 0.9×103 |
| 酒精 | 2.4×103 | 铝 | 0.88×103 | 酒精 | 0.8×103 | 铝 | 2.7×103 |
| 水银 | 0.14×103 | 铜 | 0.39×103 | 水银 | 13.6×103 | 铜 | 8.9×103 |
贝贝根据表一、表二所提供的几种物质的比热容和密度,得出以下四个结论,其中正确的是: ( )
表一几种常见物质的比热容 表二几种常见物质密度
| 物质 | 比热容/ J/(kg.℃) | 物质 | 比热容/J/(kg.℃) | 物质 | 密度/kg/m3 | 物质 | 密度/ kg/m3 |
| 水 | 4.2×103 | 冰 | 2.1×103 | 纯水 | 1.0×103 | 冰 | 0.9×103 |
| 酒精 | 2.4×103 | 铝 | 0.88×103 | 酒精 | 0.8×103 | 铝 | 2.7×103 |
| 水银 | 0.14×103 | 铜 | 0.39×103 | 水银 | 13.6×103 | 铜 | 8.9×103 |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