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联想是思维的一种形式。王勃在《 》中的名句“ ,秋水共长天一色”是由空间接近引起的联想;“故垒西边, 人道是, ”是由历史事件发生地点的相关引起的联想;“问君能有几多愁, ”是由特征相似引起的联想。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联想是思维的一种形式。王勃在《 》中的名句“ ,秋水共长天一色”是由空间接近引起的联想;“故垒西边, 人道是, ”是由历史事件发生地点的相关引起的联想;“问君能有几多愁, ”是由特征相似引起的联想。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1)联想是思维的一种形式。王勃在《 》中的名句“ ,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由空间接近引起的联想;“故垒西边, 人道是, ”,由历史事件发生地点的相关引起的联想;“问君能有几多愁, ”是由特征相似引起的联想。
(2)《 》是我国第一部国别体史书,相传为左丘明所著。
(3) 被称为19世纪俄国最伟大的作家,著有里程碑式巨著《安娜·卡列尼娜》。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期中题 题型:填空题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填空。 (6分)
(1)联想是思维的一种形式。王勃在《 》中的名句“ ,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由空间接近引起的联想;“故垒西边, 人道是, ”,由历史事件发生地点的相关引起的联想;“问君能有几多愁, ”是由特征相似引起的联想。
(2)《 》是我国第一部国别体史书,相传为左丘明所著。
(3) 被称为19世纪俄国最伟大的作家,著有里程碑式巨著《安娜·卡列尼娜》。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1-2012学年湖南省华容县高二上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22分)
谈中国诗
钱钟书
①什么是中国诗的一般印象呢?发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位外国读者,或者是位能欣赏外国诗的中国读者。一个只读中国诗的人决不会发生这个问题。他能辨别,他不能这样笼统地概括。他要把每个诗人的特殊、独个的美一一分辨出来。具有文学良心和鉴别力的人像严正的科学家一样,避免泛论、概论这类高帽子、空头大话。他会牢记诗人勃莱克的快语:“作概论就是傻瓜。”假如一位只会欣赏本国诗的人要作概论,他至多就本国诗本身分成宗派或时期而说明彼此的特点。他不能对整个本国诗尽职,因为也没法“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有居高临远的观点。因此,说起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意中就有外国人和外国诗在。这立场是比较文学的。
②据有几个文学史家的意见,诗的发展是先有史诗,次有戏剧诗,最后有抒情诗。中国诗可不然。中国没有史诗,中国人缺乏伏尔泰所谓“史诗头脑”,中国最好的戏剧诗,产生远在最完美的抒情诗以后。纯粹的抒情诗的精髓和峰极,在中国诗里出现得异常之早。所以,中国诗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这种现象在中国文化里数见不鲜。譬如中国绘画里,客观写真的技术还未发达,而早已有“印象派”“后印象派”那种“纯粹画”的作风;中国的逻辑极为简陋,而辩证法的周到,足使黑格尔羡妒。中国人的心地里,没有地心吸力那回事,一跳就高升上去。梵文的《百喻经》说一个印度愚人要住三层楼而不许匠人造底下两层,中国的艺术和思想体构,往往是飘飘凌云的空中楼阁,这因为中国人聪明,流毒无穷地聪明。
③贵国爱伦· 坡主张诗的篇幅愈短愈妙,“长诗”这个名称压根儿是自相矛盾,最长的诗不能需要半点钟以上的阅读。他不懂中文,太可惜了。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二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
④一位中国诗人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另一位诗人说:“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用最精细确定的形式来逗出不可名言、难于凑泊的境界,恰符合魏尔兰论诗的条件:
那灰色的歌曲
空泛联接着确切。
这就是一般西洋读者所认为中国诗的特征:富于暗示。我愿意换个说法,说这是一种怀孕的静默。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济慈名句所谓:
听得见的音乐真美,但那听不见的更美。
我们的诗人也说,“此时无声胜有声”;又说,“解识无声弦指妙”。有时候,他引诱你到语言文字的穷边涯际,下面是深秘的静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淡然离言说,悟悦心自足。”有时他不了了之,引得你遥思远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不知”得多撩人!中国诗用疑问语气做结束的,比我所知道的西洋任何一诗来得多,这是极耐寻味的事实。试举一个很普通的例子。西洋中世纪拉丁诗里有个“何处是”的公式,来慨叹死亡的不饶恕人。英、法、德、意、俄、捷克各国诗都利用过这个公式,而最妙的,莫如维荣的《古美人歌》:每一句先问何处是西洋的西施、南威或王昭君、杨贵妃,然后结句道:“可是何处是去年的雪呢?”
⑤巧得很,中国诗里这个公式的应用最多,例如:“壮士皆死尽。余人安在哉?”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春去也,人何处?人去也,春何处?”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里的公爵也许要说:
够了。不再有了。就是有也不像从前那样美了。
中国诗人呢,他们都像拜伦《哀希腊》般地问:
他们在何处?你在何处?
问而不答,以问为答,给你一个回肠荡气的没有下落,吞言咽理的没有下文。余下的,像啥姆雷特临死所说,余下的只是静默——深挚于涕泪和叹息的静默。
⑥西洋读者也觉得中国诗笔力轻淡,词气安和。我们也有厚重的诗,给情感、思恋和典故压得腰弯背断。可是中国诗的“比重”确低于西洋诗;好比蛛丝网之于钢丝网。西洋诗的音调像乐队合奏。而中国诗的音调比较单薄,只像吹着芦管。这跟语言的本质有关,例如法国诗调就比不上英国和德国诗调的雄厚。而英国和德国诗调比了拉丁诗调的沉重,又见得轻了。何况中国古诗人对于叫嚣和呐喊素来视为低品的。我们最豪放的狂歌比了你们的还是斯文;中国诗人狂得不过有凌风出尘的仙意。我造过aeromantic一个英文字来指示这种心理。你们的诗人狂起来可了不得!有拔木转石的兽力和惊天动地的神威,中国诗绝不是贵国惠特曼所谓“野蛮犬吠”,而是文明人话。并且是谈话。不是演讲,像良心的声音又静又细——但有良心的人全听得见,除非耳朵太听惯了麦克风和无线电或者……
⑦我有意对中国诗的内容忽略不讲。中国诗跟西洋诗在内容上无甚差异;中国社交诗特别多,宗教诗几乎没有,如是而已。譬如田园诗—— 不是浪漫主义神秘地恋爱自然,而是古典主义的逍遥林下——有人认为是中国诗的特色。不过自从罗马霍瑞斯《讽训集》卷二第六首以后,跟中国田园诗同一型式的作品,在西洋诗卓然自成风会。又如下面两节诗是公认为洋溢着中国特具的情调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我试举两首极普通的外国诗来比,第一是格雷《墓地哀歌》的首节:
晚钟送终了这一天,
牛羊咻咻然徐度原野,
农夫倦步长道回家,
仅余我与暮色平分此世界。
第二是歌德的《漫游者的夜歌》:
微风收木末,
群动息山头。
鸟眠静不噪,
我亦欲归休。
口吻情景和陶渊明、李太白相似得令人惊讶。中西诗不但内容常相同,并且作风也往往暗合。斯屈莱欠就说中国诗的安静使他联想起魏尔兰的作风。我在别处也曾详细说明贵国爱伦·坡的诗法所产生的纯粹诗,我们诗里几千年前早有了。
⑧所以,你们讲,中国诗并没有特别“中国”的地方。中国诗只是诗,它该是诗,比它是“中国的”更重要。好比一个人,不管他是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总是人。有种卷毛凹鼻子的哈巴狗儿,你们叫它“北京狗”,我们叫它“西洋狗”。《红楼梦》的“西洋花点子哈巴狗儿”。这只在西洋就充中国而在中国又算西洋的小畜生,该磨快牙齿,咬那些谈中西本位文化的人。每逢这类人讲到中国文艺或思想的特色等等,我们不可轻信,好比我们不上“本店十大特色”那种商业广告的当一样。中国诗里有所谓“西洋的”品质,西洋诗里也有所谓“中国的”成分。在我们这儿是零碎的,薄弱的,到你们那儿发展得明朗圆满。反过来也是一样。因此,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事了不足奇。希腊神秘哲学家早说,人生不过是家居,出门,回家。我们一切情感、理智和意志上的追求或企图不过是灵魂的思家病,想找着一个人,一件事物,一处地位,容许我们的身心在这茫茫漠漠的世界里有个安顿归宿,仿佛病人上了床,浪荡子回到家。出门旅行,目的还是要回家,否则不必牢记着旅途的印象。研究我们的诗准使诸位对本国的诗有更深的领会,正像诸位在中国的小住能增加诸位对本国的爱恋,觉得甜蜜的家乡因远征增添了甜蜜。
【小题1】从全文看,“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是什么?作者整体上是运用什么方法得出这个结论的?(6分)
【小题2】第③自然段两个画横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艺术手法,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从文中看,第⑥自然段画横线的句子的内含是什么?(4分)
【小题4】请从文化建设的角度谈谈你对文中“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一话语的理解与启示。(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3届湖南省华容县高二上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22分)
谈中国诗
钱钟书
①什么是中国诗的一般印象呢?发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位外国读者,或者是位能欣赏外国诗的中国读者。一个只读中国诗的人决不会发生这个问题。他能辨别,他不能这样笼统地概括。他要把每个诗人的特殊、独个的美一一分辨出来。具有文学良心和鉴别力的人像严正的科学家一样,避免泛论、概论这类高帽子、空头大话。他会牢记诗人勃莱克的快语:“作概论就是傻瓜。”假如一位只会欣赏本国诗的人要作概论,他至多就本国诗本身分成宗派或时期而说明彼此的特点。他不能对整个本国诗尽职,因为也没法“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有居高临远的观点。因此,说起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意中就有外国人和外国诗在。这立场是比较文学的。
②据有几个文学史家的意见,诗的发展是先有史诗,次有戏剧诗,最后有抒情诗。中国诗可不然。中国没有史诗,中国人缺乏伏尔泰所谓“史诗头脑”,中国最好的戏剧诗,产生远在最完美的抒情诗以后。纯粹的抒情诗的精髓和峰极,在中国诗里出现得异常之早。所以,中国诗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这种现象在中国文化里数见不鲜。譬如中国绘画里,客观写真的技术还未发达,而早已有“印象派”“后印象派”那种“纯粹画”的作风;中国的逻辑极为简陋,而辩证法的周到,足使黑格尔羡妒。中国人的心地里,没有地心吸力那回事,一跳就高升上去。梵文的《百喻经》说一个印度愚人要住三层楼而不许匠人造底下两层,中国的艺术和思想体构,往往是飘飘凌云的空中楼阁,这因为中国人聪明,流毒无穷地聪明。
③贵国爱伦· 坡主张诗的篇幅愈短愈妙,“长诗”这个名称压根儿是自相矛盾,最长的诗不能需要半点钟以上的阅读。他不懂中文,太可惜了。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二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
④一位中国诗人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另一位诗人说:“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用最精细确定的形式来逗出不可名言、难于凑泊的境界,恰符合魏尔兰论诗的条件:
那灰色的歌曲
空泛联接着确切。
这就是一般西洋读者所认为中国诗的特征:富于暗示。我愿意换个说法,说这是一种怀孕的静默。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济慈名句所谓:
听得见的音乐真美,但那听不见的更美。
我们的诗人也说,“此时无声胜有声”;又说,“解识无声弦指妙”。有时候,他引诱你到语言文字的穷边涯际,下面是深秘的静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淡然离言说,悟悦心自足。”有时他不了了之,引得你遥思远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不知”得多撩人!中国诗用疑问语气做结束的,比我所知道的西洋任何一诗来得多,这是极耐寻味的事实。试举一个很普通的例子。西洋中世纪拉丁诗里有个“何处是”的公式,来慨叹死亡的不饶恕人。英、法、德、意、俄、捷克各国诗都利用过这个公式,而最妙的,莫如维荣的《古美人歌》:每一句先问何处是西洋的西施、南威或王昭君、杨贵妃,然后结句道:“可是何处是去年的雪呢?”
⑤巧得很,中国诗里这个公式的应用最多,例如:“壮士皆死尽。余人安在哉?”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春去也,人何处?人去也,春何处?”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里的公爵也许要说:
够了。不再有了。就是有也不像从前那样美了。
中国诗人呢,他们都像拜伦《哀希腊》般地问:
他们在何处?你在何处?
问而不答,以问为答,给你一个回肠荡气的没有下落,吞言咽理的没有下文。余下的,像啥姆雷特临死所说,余下的只是静默——深挚于涕泪和叹息的静默。
⑥西洋读者也觉得中国诗笔力轻淡,词气安和。我们也有厚重的诗,给情感、思恋和典故压得腰弯背断。可是中国诗的“比重”确低于西洋诗;好比蛛丝网之于钢丝网。西洋诗的音调像乐队合奏。而中国诗的音调比较单薄,只像吹着芦管。这跟语言的本质有关,例如法国诗调就比不上英国和德国诗调的雄厚。而英国和德国诗调比了拉丁诗调的沉重,又见得轻了。何况中国古诗人对于叫嚣和呐喊素来视为低品的。我们最豪放的狂歌比了你们的还是斯文;中国诗人狂得不过有凌风出尘的仙意。我造过aeromantic一个英文字来指示这种心理。你们的诗人狂起来可了不得!有拔木转石的兽力和惊天动地的神威,中国诗绝不是贵国惠特曼所谓“野蛮犬吠”,而是文明人话。并且是谈话。不是演讲,像良心的声音又静又细——但有良心的人全听得见,除非耳朵太听惯了麦克风和无线电或者……
⑦我有意对中国诗的内容忽略不讲。中国诗跟西洋诗在内容上无甚差异;中国社交诗特别多,宗教诗几乎没有,如是而已。譬如田园诗—— 不是浪漫主义神秘地恋爱自然,而是古典主义的逍遥林下——有人认为是中国诗的特色。不过自从罗马霍瑞斯《讽训集》卷二第六首以后,跟中国田园诗同一型式的作品,在西洋诗卓然自成风会。又如下面两节诗是公认为洋溢着中国特具的情调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我试举两首极普通的外国诗来比,第一是格雷《墓地哀歌》的首节:
晚钟送终了这一天,
牛羊咻咻然徐度原野,
农夫倦步长道回家,
仅余我与暮色平分此世界。
第二是歌德的《漫游者的夜歌》:
微风收木末,
群动息山头。
鸟眠静不噪,
我亦欲归休。
口吻情景和陶渊明、李太白相似得令人惊讶。中西诗不但内容常相同,并且作风也往往暗合。斯屈莱欠就说中国诗的安静使他联想起魏尔兰的作风。我在别处也曾详细说明贵国爱伦·坡的诗法所产生的纯粹诗,我们诗里几千年前早有了。
⑧所以,你们讲,中国诗并没有特别“中国”的地方。中国诗只是诗,它该是诗,比它是“中国的”更重要。好比一个人,不管他是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总是人。有种卷毛凹鼻子的哈巴狗儿,你们叫它“北京狗”,我们叫它“西洋狗”。《红楼梦》的“西洋花点子哈巴狗儿”。这只在西洋就充中国而在中国又算西洋的小畜生,该磨快牙齿,咬那些谈中西本位文化的人。每逢这类人讲到中国文艺或思想的特色等等,我们不可轻信,好比我们不上“本店十大特色”那种商业广告的当一样。中国诗里有所谓“西洋的”品质,西洋诗里也有所谓“中国的”成分。在我们这儿是零碎的,薄弱的,到你们那儿发展得明朗圆满。反过来也是一样。因此,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事了不足奇。希腊神秘哲学家早说,人生不过是家居,出门,回家。我们一切情感、理智和意志上的追求或企图不过是灵魂的思家病,想找着一个人,一件事物,一处地位,容许我们的身心在这茫茫漠漠的世界里有个安顿归宿,仿佛病人上了床,浪荡子回到家。出门旅行,目的还是要回家,否则不必牢记着旅途的印象。研究我们的诗准使诸位对本国的诗有更深的领会,正像诸位在中国的小住能增加诸位对本国的爱恋,觉得甜蜜的家乡因远征增添了甜蜜。
1.从全文看,“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是什么?作者整体上是运用什么方法得出这个结论的?(6分)
2.第③自然段两个画横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艺术手法,有什么作用?(4分)
3.从文中看,第⑥自然段画横线的句子的内含是什么?(4分)
4.请从文化建设的角度谈谈你对文中“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一话语的理解与启示。(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重庆市模拟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有追求的嬉皮士
1972年,高中毕业的乔布斯“必须”上大学读书。里德大学是乔布斯自己选择的学校,天知道乔布斯为什么喜欢里德大学,反正绝不是因为那里的教学环境。
里德大学以思想开放著称。乔布斯上学的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在里德大学,嬉皮士们找到了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那儿建成了叛逆文化的乐园。年轻气盛、特立独行的乔布斯一到里德,就像青苗发现了沃土,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和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酗酒……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不是读书,而是体验,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办了退学手续。
里德大学的开放不是白来的。即便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校方也不排斥。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乔布斯后来说:“我决定要退学,而且觉得这行得通。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曾经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在我退学的那一刻,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去旁听更有意思的课程。”
很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乔布斯和那些只知道无原则叛逆和追求另类生活的嬉皮士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是个有追求的嬉皮士。“我喜欢那种生活,”乔布斯说,“我追随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当时经历的许多东西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找到了思想上的依托—―禅,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禅者的初心》。1959年,日本铃木俊隆禅师抵达美国,凭着六祖“人虽有南北,佛性无南北”一句话,立志教授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修习禅道,以弘扬佛法。《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
教美国人学禅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烦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读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苹果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因为有追求,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期间,总是根据兴趣到教室里旁听对自己有用的课程,例如英文书法课。他后来说:“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过英文书法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比例匀称的字体。”
1974年初,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大学,回到了洛斯阿尔托斯的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厌倦了嬉皮士和禅宗并行的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了更大的理想—―他想筹到一笔钱,然后去印度朝圣,研习更深奥的佛法。
乔布斯在雅达利公司找到了一份开发电视游戏的工作。虽然没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他居然胜任了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工作,像模像样地在雅达利负责游戏机出厂前的调试。等攒到足够的钱,乔布斯就和他的铁哥们儿一起去游历了。
印度之行给乔布斯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第一次看到无数穷苦人在城市里、在田间辛勤劳作,满街都是和嬉皮士打扮类似的流浪汉。他发现,那些在田间劳作的人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的原始农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我要改变世界。”
(摘编自王咏刚、周虹《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有删改)
7.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文通过记述乔布斯的大学生活和离开大学后的打工朝圣游历生活,描写了乔布斯的叛逆性格和人生追求,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有追求的叛逆青年形象。
B.乔布斯是个有追求的青年,他选择从里德大学退学,一是因为他厌倦了在里德大学的嬉皮士生活,二是因为退学后他可以去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到印度朝圣。
C.乔布斯选择到思想开放的里德大学读书,在那里他找到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它建成叛逆文化的乐园,然后开始过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D.禅宗“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不提倡烦琐思辨,认为做事应该展示内心的天性,而这种思维方式恰合乔布斯的心性。
E.乔布斯天资聪颖,悟性极高,他能理解美国人不能理解的禅道,为了研习更深奥的佛法,在打工攒够钱之后他去了印度朝圣游历。
8.青年时代的乔布斯与其他嬉皮士不太相同,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他的不同之处。(6分)
9.在里德大学,乔布斯学会了参禅悟道,这对于他的人生有什么影响?请结合文本简要
分析说明。(6分)
10.你如何看待乔布斯青年时代的“嬉皮士”经历?请联系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3-2014年河南省许昌市五校高二上学期10月联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有追求的嬉皮士
1972年,高中毕业的乔布斯“必须”上大学读书。里德大学是乔布斯自己选择的学校,天知道乔布斯为什么喜欢里德大学,反正绝不是因为那里的教学环境。
里德大学以思想开放著称。乔布斯上学的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在里德大学,嬉皮士们找到了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那儿建成了叛逆文化的乐园。年轻气盛、特立独行的乔布斯一到里德,就像青苗发现了沃土,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和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酗酒……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不是读书,而是体验,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办了退学手续。
里德大学的开放不是白来的。即便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校方也不排斥。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乔布斯后来说:“我决定要退学,而且觉得这行得通。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曾经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在我退学的那一刻,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去旁听更有意思的课程。”
很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乔布斯和那些只知道无原则叛逆和追求另类生活的嬉皮士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是个有追求的嬉皮士。“我喜欢那种生活,”乔布斯说,“我追随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当时经历的许多东西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找到了思想上的依托—―禅,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禅者的初心》。1959年,日本铃木俊隆禅师抵达美国,凭着六祖“人虽有南北,佛性无南北”一句话,立志教授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修习禅道,以弘扬佛法。《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
教美国人学禅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烦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读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苹果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因为有追求,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期间,总是根据兴趣到教室里旁听对自己有用的课程,例如英文书法课。他后来说:“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过英文书法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比例匀称的字体。”
1974年初,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大学,回到了洛斯阿尔托斯的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厌倦了嬉皮士和禅宗并行的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了更大的理想—―他想筹到一笔钱,然后去印度朝圣,研习更深奥的佛法。
乔布斯在雅达利公司找到了一份开发电视游戏的工作。虽然没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他居然胜任了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工作,像模像样地在雅达利负责游戏机出厂前的调试。等攒到足够的钱,乔布斯就和他的铁哥们儿一起去游历了。
印度之行给乔布斯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第一次看到无数穷苦人在城市里、在田间辛勤劳作,满街都是和嬉皮士打扮类似的流浪汉。他发现,那些在田间劳作的人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的原始农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我要改变世界。”
(摘编自王咏刚、周虹《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文通过记述乔布斯的大学生活和离开大学后的打工朝圣游历生活,描写了乔布斯的叛逆性格和人生追求,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有追求的叛逆青年形象。
B.乔布斯是个有追求的青年,他选择从里德大学退学,一是因为他厌倦了在里德大学的嬉皮士生活,二是因为退学后他可以去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到印度朝圣。
C.乔布斯选择到思想开放的里德大学读书,在那里他找到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它建成叛逆文化的乐园,然后开始过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D.禅宗“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不提倡烦琐思辨,认为做事应该展示内心的天性,而这种思维方式恰合乔布斯的心性。
E.乔布斯天资聪颖,悟性极高,他能理解美国人不能理解的禅道,为了研习更深奥的佛法,在打工攒够钱之后他去了印度朝圣游历。
2.青年时代的乔布斯与其他嬉皮士不太相同,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他的不同之处。(6分)
3.在里德大学,乔布斯学会了参禅悟道,这对于他的人生有什么影响?请结合文本简要
分析说明。(6分)
4.你如何看待乔布斯青年时代的“嬉皮士”经历?请联系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有追求的嬉皮士
1972年,高中毕业的乔布斯“必须”上大学读书。里德大学是乔布斯自己选择的学校,天知道乔布斯为什么喜欢里德大学,反正绝不是因为那里的教学环境。
里德大学以思想开放著称。乔布斯上学的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在里德大学,嬉皮士们找到了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那儿建成了叛逆文化的乐园。年轻气盛、特立独行的乔布斯一到里德,就像青苗发现了沃土,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和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酗酒……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不是读书,而是体验,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办了退学手续。
里德大学的开放不是白来的。即便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校方也不排斥。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乔布斯后来说:“我决定要退学,而且觉得这行得通。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曾经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在我退学的那一刻,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去旁听更有意思的课程。”
很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乔布斯和那些只知道无原则叛逆和追求另类生活的嬉皮士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是个有追求的嬉皮士。“我喜欢那种生活,”乔布斯说,“我追随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当时经历的许多东西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找到了思想上的依托—―禅,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禅者的初心》。1959年,日本铃木俊隆禅师抵达美国,凭着六祖“人虽有南北,佛性无南北”一句话,立志教授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修习禅道,以弘扬佛法。《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
教美国人学禅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烦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读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苹果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因为有追求,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期间,总是根据兴趣到教室里旁听对自己有用的课程,例如英文书法课。他后来说:“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过英文书法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比例匀称的字体。”
1974年初,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大学,回到了洛斯阿尔托斯的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厌倦了嬉皮士和禅宗并行的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了更大的理想—―他想筹到一笔钱,然后去印度朝圣,研习更深奥的佛法。
乔布斯在雅达利公司找到了一份开发电视游戏的工作。虽然没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他居然胜任了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工作,像模像样地在雅达利负责游戏机出厂前的调试。等攒到足够的钱,乔布斯就和他的铁哥们儿一起去游历了。
印度之行给乔布斯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第一次看到无数穷苦人在城市里、在田间辛勤劳作,满街都是和嬉皮士打扮类似的流浪汉。他发现,那些在田间劳作的人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的原始农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我要改变世界。”
(摘编自王咏刚、周虹《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本文通过记述乔布斯的大学生活和离开大学后的打工朝圣游历生活,描写了乔布斯的叛逆性格和人生追求,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有追求的叛逆青年形象。 |
| B.乔布斯是个有追求的青年,他选择从里德大学退学,一是因为他厌倦了在里德大学的嬉皮士生活,二是因为退学后他可以去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到印度朝圣。 |
| C.乔布斯选择到思想开放的里德大学读书,在那里他找到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它建成叛逆文化的乐园,然后开始过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
| D.禅宗“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不提倡烦琐思辨,认为做事应该展示内心的天性,而这种思维方式恰合乔布斯的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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