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文言句子,有主语和谓语倒装现象的是
A.何功之有 B.赢乃夷门抱关者也
C.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 D.赢闻如姬父为人所杀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高档家具顿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莎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们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2012年第2期)
【小题1】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开头几段对室内摆设如家具、雕塑、烛台等的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地点的特征,为下文情节中“萨莎”为自己的诈骗对象选择得当而沾沾自喜作铺垫。 |
| B.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层出不穷,萨莎想要诈骗的对象“老妇人”竟然是个手段更加高明的反诈骗专家,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
| C.“老妇人”的骗术十分高明,她和“萨莎”的一番对话就使“萨莎”放松警惕,放心地在沙发上入睡,可谓是精于此道,深谙别人心理。 |
| D.“老妇人”收拾好了所有的用具,并且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而最后眼睛还在房间里打量,这可能是在检查是否露出马脚,可见她具有极高的警惕性。 |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2届黑龙江省高三第四次模拟考试语文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拉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们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2012年第2期 )
1.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
A.开头几段对室内摆设如家具、雕塑、烛台等的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地点的特征,为下文情节中“萨莎”为自己的诈骗对象选择得当而沾沾自喜做铺垫。 |
|
B.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层出不穷,萨莎想要诈骗的对象“老妇人”竟然是个手段更加高明的反诈骗专家,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
|
C.“老妇人”的骗术十分高明,她和“萨莎”的一番对话就使“萨莎”放松警惕,放心地在沙发上入睡,可谓是精于此道,深谙别人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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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老妇人”收拾好了所有的用具,并且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而最后眼睛还在房间里打量,这可能是在检查是否漏出马脚,可见她具有极高的警惕性。 |
E.“老妇人”发现“萨莎”的钱包里居然有800美元,不禁喃喃自语,十分惊喜,可见其偷盗的主要原因是物价飞涨,不得已而为之。
2.小说中“老妇人”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概括并简要分析。(6分)
3.小说对“萨莎”进行描写时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其作用是什么?(6分)
4.文中“菜鸟”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有人认为这篇小说以“菜鸟”为题更好,请联系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6—19题。
雅 舍 思 雅
唐 韧
来到北碚居住,听说雅舍还在,很惊讶。因为印象中的雅舍,在四十年代初梁先生笔下已是不堪风雨,更兼鼠子们多年啮盗,即使存留,亦应是废墟一抔了。来到它跟前,始知今日雅舍,并非缀补翻盖的老屋,应称之“雅舍遗址纪念馆”才是。
这雅舍和当年阅读所得的雅舍自然很是不同。仿佛当年那个雅舍是某僵手滞足的文人草成的一幅字,被丢置墙角多年,现在拾起除尘熨平装裱,悬于壁上。
先生后来从这间雅舍走向台湾,走向西雅图,走过程季淑,走过韩菁清……蔚为大家的后事,全收集进雅舍里,倒冲淡了雅舍先前的气息。
所谓先前的气息,我指的是一种矮檐之下人不矮的肃挺之雅。一间“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峋,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的房子,一间“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的房子,却赞它“有个性就可爱”,还以“雅”名之,透着倔犟,仿佛说你逼我背井离乡,想看我狼狈吧?我偏在这烂房子里雅给你看。在这间雅舍里,他趣说社会生相,应该还练习着给老舍做捧哏说相声。“雅”本一轻词小词,至此,重了大了,可属“大雅”之列。
战乱贫乏期的“雅”在今人看也许不过是迫于无奈,真的大雅应该在安定繁荣后出现。但今天还是有人叹息诗歌没了大雅。2009年谢冕先生到西安,借李白“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说诗歌的大国气象决不是刻意、随意造出来的,它来自诗人的大视野,大境界。谢先生不说君王行猎霓裳羽衣是大国气象,单挑这两句诗解说,真有见地。欲品诗中大国气象,还真要先静静地模拟对胡虏用兵年代,长安民妇们心念着良人半夜浆洗寒衣那声音与气势,秋风吹送的“玉关情”,不是小院掩门的悲泣,而是一家捣,万户应,成片涌起的棰石捣衣声,在白霜也似的长安月色中一浪浪漫开,化成“何日平胡虏”的豪壮祝祷,这还不大气磅礴?谢先生由此生发道:“李白说,‘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他所期待于当世的,是有着建安风骨的‘正声’。现在轮到我们发出感叹了: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
感慨“大雅久不作”的也还不限于诗人。今天国运是山花烂漫金龙狂舞的旺势,大国气象自然是有的,但多在“最危险的时候”(地震、大水、冻雨),平时所见还少。全国政协委员孙怀山不久前面对诸多社会问题批评说:“整个社会缺乏一种厚重的文化、稳健的气质、埋头苦干的精神,奢靡之风弱化民族‘精气神’”。奢靡之风蔓延,症状之一是场面越做越大,一切只要好看,连小县城盖个办公楼,也敢“把银子花得淌海水似的”,可非但不显大国气象,反而只觉小家子气的摆谱。许多小民一有钱也不免争当场面专家,做足表面文章。卖手机的强调“拿着有面子”,卖车的吆喝“极尽奢华”,卖字的宣传说“练一手好字难,练一个好签名就容易了”,连小小的达人们都流光溢彩地,跳肚皮舞献秋波。李白那个“绮丽不足珍”的傲岸,早已置换为“唯绮丽为珍”。
这种世风中人,能把雅舍放在眼里的还有几多?寒冷的圣诞节中午,我在那里的半小时,共有三对游客进入,且默默细读那些说明。小小的雅舍还是游动着暖意。
使人觉得不爽的倒是那位看守雅舍、登记来访者身份证号的先生。告诉他“梁实秋和鲁迅发生了文学阶段性和普遍人性的论争”是弄错了,“阶段”应该是“阶级”,他头都不抬,很怪来人多事的样子,眼神定在那里,不知在想什么。
(选自2011年3月7日《文汇报》有删节)
16.请解释下面的句子在文中的含意。(5分)
(1)仿佛当年那个雅舍是某僵手滞足的文人草成的一幅字,被丢置墙角多年,现在拾起除尘熨平装裱,悬于壁上。(3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小小的雅舍还是游动着暖意。(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文题为“雅舍思雅”,所思之“雅”有哪些?结合全文谈谈它们的内容。(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本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试举例简要说明。(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
A.雅舍是抗战时期梁实秋先生在重庆郊区避乱时的居所,当年已是破旧不堪,后来人去楼空,逐渐荒废。
B.本文的主旨是,怀念梁实秋先生甘于清贫、积极乐观的品格,希望人们即使生活困苦,也要有“肃挺之雅”。
C.谢冕先生感叹:“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他是感叹当今的综合国力,相对而言,不如盛唐强大。
D.文章结尾看似不经意的一笔,却绵里藏针,批评了看门人精神世界的低俗,强化了主题,耐人寻味。
E.本文语言凝重隽永,行文丝丝入扣,收放有度,各种材料巧于编排,共同演绎着作者深远的忧思。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6—19题。
雅 舍 思 雅
唐 韧
来到北碚居住,听说雅舍还在,很惊讶。因为印象中的雅舍,在四十年代初梁先生笔下已是不堪风雨,更兼鼠子们多年啮盗,即使存留,亦应是废墟一抔了。来到它跟前,始知今日雅舍,并非缀补翻盖的老屋,应称之“雅舍遗址纪念馆”才是。
这雅舍和当年阅读所得的雅舍自然很是不同。仿佛当年那个雅舍是某僵手滞足的文人草成的一幅字,被丢置墙角多年,现在拾起除尘熨平装裱,悬于壁上。
先生后来从这间雅舍走向台湾,走向西雅图,走过程季淑,走过韩菁清……蔚为大家的后事,全收集进雅舍里,倒冲淡了雅舍先前的气息。
所谓先前的气息,我指的是一种矮檐之下人不矮的肃挺之雅。一间“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峋,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的房子,一间“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的房子,却赞它“有个性就可爱”,还以“雅”名之,透着倔犟,仿佛说你逼我背井离乡,想看我狼狈吧?我偏在这烂房子里雅给你看。在这间雅舍里,他趣说社会生相,应该还练习着给老舍做捧哏说相声。“雅”本一轻词小词,至此,重了大了,可属“大雅”之列。
战乱贫乏期的“雅”在今人看也许不过是迫于无奈,真的大雅应该在安定繁荣后出现。但今天还是有人叹息诗歌没了大雅。2009年谢冕先生到西安,借李白“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说诗歌的大国气象决不是刻意、随意造出来的,它来自诗人的大视野,大境界。谢先生不说君王行猎霓裳羽衣是大国气象,单挑这两句诗解说,真有见地。欲品诗中大国气象,还真要先静静地模拟对胡虏用兵年代,长安民妇们心念着良人半夜浆洗寒衣那声音与气势,秋风吹送的“玉关情”,不是小院掩门的悲泣,而是一家捣,万户应,成片涌起的棰石捣衣声,在白霜也似的长安月色中一浪浪漫开,化成“何日平胡虏”的豪壮祝祷,这还不大气磅礴?谢先生由此生发道:“李白说,‘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他所期待于当世的,是有着建安风骨的‘正声’。现在轮到我们发出感叹了: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
感慨“大雅久不作”的也还不限于诗人。今天国运是山花烂漫金龙狂舞的旺势,大国气象自然是有的,但多在“最危险的时候”地震、大水、冻雨),平时所见还少。全国政协委员孙怀山不久前面对诸多社会问题批评说:“整个社会缺乏一种厚重的文化、稳健的气质、埋头苦干的精神,奢靡之风弱化民族‘精气神’”。奢靡之风蔓延,症状之一是场面越做越大,一切只要好看,连小县城盖个办公楼,也敢“把银子花得淌海水似的”,可非但不显大国气象,反而只觉小家子气的摆谱。许多小民一有钱也不免争当场面专家,做足表面文章。卖手机的强调“拿着有面子”,卖车的吆喝“极尽奢华”,卖字的宣传说“练一手好字难,练一个好签名就容易了”,连小小的达人们都流光溢彩地,跳肚皮舞献秋波。李白那个“绮丽不足珍”的傲岸,早已置换为“唯绮丽为珍”。
这种世风中人,能把雅舍放在眼里的还有几多?寒冷的圣诞节中午,我在那里的半小时,共有三对游客进入,且默默细读那些说明。小小的雅舍还是游动着暖意。
使人觉得不爽的倒是那位看守雅舍、登记来访者身份证号的先生。告诉他“梁实秋和鲁迅发生了文学阶段性和普遍人性的论争”是弄错了,“阶段”应该是“阶级”,他头都不抬,很怪来人多事的样子,眼神定在那里,不知在想什么。
选自2011年3月7日《文汇报》有删节)
16、请解释下面的句子在文中的含意。5分)
1)仿佛当年那个雅舍是某僵手滞足的文人草成的一幅字,被丢置墙角多年,现在拾起除尘熨平装裱,悬于壁上。3分)
答:
(2) 小小的雅舍还是游动着暖意。2分)
答:
17、本文题为“雅舍思雅”,所思之“雅”有哪些?结合全文谈谈它们的内容。6分)
答:
18、本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试举例简要说明。6分)
答:
19、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雅舍是抗战时期梁实秋先生在重庆郊区避乱时的居所,当年已是破旧
不堪,后来人去楼空,逐渐荒废。
B.本文的主旨是,怀念梁实秋先生甘于清贫、积极乐观的品格,希望人
们即使生活困苦,也要有“肃挺之雅”。
C.谢冕先生感叹:“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他是感叹当今的综合
国力,相对而言,不如盛唐强大。
D.文章结尾看似不经意的一笔,却绵里藏针,批评了看门人精神世界的
低俗,强化了主题,耐人寻味。
E.本文语言凝重隽永,行文丝丝入扣,收放有度,各种材料巧于编排,
共同演绎着作者深远的忧思。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101网校同步练习 高三语文 苏教版(新课标·2004年初审) 苏教版 题型: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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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江西省临川二中2011届高三下学期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 题型: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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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12年第12期,有删改)
1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1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1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1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3-2014年河南省郑州市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12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2-2013学年辽宁省三校高三第一次联合模拟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25分)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跑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B. 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凌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C. 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D. 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E. 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2.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6分)
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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