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依据下列材料,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60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引用《左传》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
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这是子产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广东高院微博发出的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的积极信息。
综观历史,历代统治者对民意民情的上传都予以相当重视,并留下不少纳谏利民的佳话。
附录:背景资料:
广东高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征集】开网来纳谏,请君多"拍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得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广东高院的目标,现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句留言都将成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期待您参与!
《子产不毁乡校》原文:
子产不毁乡校的事迹记载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不得抄袭。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3-2014学年宁夏高三上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作文题
依据下列材料,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60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引用《左传》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
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这是子产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广东高院微博发出的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的积极信息。
综观历史,历代统治者对民意民情的上传都予以相当重视,并留下不少纳谏利民的佳话。
附录:背景资料:
广东高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征集】开网来纳谏,请君多"拍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得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广东高院的目标,现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句留言都将成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期待您参与!
《子产不毁乡校》原文:
子产不毁乡校的事迹记载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不得抄袭。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4届宁夏高三年级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作文题
依据下列材料,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60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引用《左传》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
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这是子产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广东高院微博发出的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的积极信息。
综观历史,历代统治者对民意民情的上传都予以相当重视,并留下不少纳谏利民的佳话。
附录:背景资料:
广东高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征集】开网来纳谏,请君多"拍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得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广东高院的目标,现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句留言都将成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期待您参与!
《子产不毁乡校》原文:
子产不毁乡校的事迹记载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不得抄袭。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写作题
依据下列材料,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60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引用《左传》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
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这是子产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广东高院微博发出的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的积极信息。
综观历史,历代统治者对民意民情的上传都予以相当重视,并留下不少纳谏利民的佳话。
附录:背景资料:
广东高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征集】开网来纳谏,请君多"拍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得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广东高院的目标,现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句留言都将成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期待您参与!
《子产不毁乡校》原文:
子产不毁乡校的事迹记载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不得抄袭。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写作题
依据下列材料,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60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引用《左传》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
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这是子产留下的宝贵遗产,也是广东高院微博发出的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的积极信息。
综观历史,历代统治者对民意民情的上传都予以相当重视,并留下不少纳谏利民的佳话。
附录:背景资料:
广东高院微博于8月23日开设问题征集栏目,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征集】开网来纳谏,请君多"拍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得听民意、讲真话、听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广东高院的目标,现向网友征集意见和建议,您的每一句留言都将成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期待您参与!
《子产不毁乡校》原文:
子产不毁乡校的事迹记载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不得抄袭。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作文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写作题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2009年9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三十五中初二(5)班听了5堂课。5日,新华社以《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题全文刊发温总理的讲话。讲话中,温总理指出了教科书上的一处错误:“新版本的教材区域划分有问题,陕西、甘肃不应划在华北地区中。”在点评地质部分内容时他引导说:“对学生的回答,老师应因势利导,问他看过多少种岩石,知道名字吗?老师就可以讲岩石的分类:沉积岩、岩浆岩、火山岩。”但是,此事的延续出人意料,先是教材出版方——中国地图出版社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媒体的报道不实”,自然地理概念中的“华北地区”,包含陕西、甘肃、宁夏的一部分,与通常认为的原行政或经济概念中的“华北地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出版社否认了自己的错误;后是10月13日,温总理郑重致信新华社总编室,发出了一封“更正信”,全文是:“新华社总编室:贵社昨天播发我的《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一文,其中岩石学的分类,应为沉积岩、岩浆岩(也可称为火成岩)、变质岩。特此更正,并向广大读者致以歉意。温家宝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即温总理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一时成为热议。读完材料后,你也许会有感悟,或能引起回忆,或有不少联想……请根据你的实际,写一篇800字以上的文章。
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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