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处理如下表。实验结果如图所示。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
甲 |
乙 |
丙 |
|
顶芽 |
摘除 |
保留 |
保留 |
|
细胞分裂素(浸泡浓度) |
0 ppm |
2 ppm |
0 ppm |

A.细胞分裂素的作用可减弱顶端优势 B.顶芽摘除后,侧芽生长停滞
C.顶芽的存在并不影响侧芽的生长 D.细胞分裂素与侧芽的生长无关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如下表的处理,实验结果如图所示。根据图表判断,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
A.细胞分裂素的作用可抵消顶端优势 B.摘除顶芽后,侧芽生长停滞
C.顶芽的存在并不影响侧芽的生长 D.细胞分裂素与生长素具有协同作用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如下表的处理,实验结果如图所示。根据图表判断,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
A.细胞分裂素的作用可抵消顶端优势 B.摘除顶芽后,侧芽生长停滞
C.顶芽的存在并不影响侧芽的生长 D.细胞分裂素与生长素具有协同作用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不同处理,实验结果如下图所示。据图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该实验中甲为对照组,乙、丙为实验组
B.甲株侧芽生长快与生长素促进作用有关
C.细胞分裂素与侧芽的生长无关
D.丙株侧芽生长素含量少、抑制生长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 题型: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
行如下表的处理,实
验结果如图所示。根据图表判断,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 甲 | 乙 | 丙 | |
| 顶芽 | 摘除 | 保留 | 保留 |
| 细胞分裂素 | 0 ppm | 2 ppm | 0 ppm |
![]()
A.细胞分裂素的作用可抵消顶端优势
B.摘除顶芽后,侧芽生长停滞
C.顶芽的存在并不影响侧芽的生长
D.细胞分裂素与生长素具有协同作用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2-2013学年山西大同实验中学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生物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不同处理.实验结果如右图所示。据图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顶芽摘除后,侧芽生长停滞 |
| B.甲侧芽生长快与生长素促进作用有关 |
| C.细胞分裂素与侧芽的生长无关 |
| D.甲为对照组,乙、丙为实验组 |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2-2013学年甘肃省甘谷一中高二第二次月考生物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不同处理。实验结果如图所示,据图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的侧芽生长快与生长素促进作用有关 |
| B.顶芽摘除后,侧芽生长停滞 |
| C.细胞分裂素能抑制顶芽IAA的合成,从而解除顶端优势 |
| D.甲为对照组,乙、丙为实验组 |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1-2012学年辽宁省庄河六高高二第三次月考生物试卷 题型:单选题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不同处理,实验结果如图所示。据图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为对照组,乙、丙为实验组 |
| B.顶芽摘除后,侧芽生长停滞 |
| C.细胞分裂素与侧芽的生长无关 |
| D.甲侧芽生长快与生长素促进生长有关 |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1-2012学年黑龙江省牡丹江一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生物(理)试卷 题型:单选题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不同处理.实验结果如下图所示。据图判断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顶芽摘除后,侧芽生长停滞 |
| B.甲侧芽生长快与生长素促进作用有关 |
| C.细胞分裂素与侧芽的生长无关 |
| D.甲为对照组,乙、丙为实验组 |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江苏宿迁高二上期期中考试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进行不同处理。实验结果如图所示,据图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侧芽生长快与生长素促进作用有关
B.顶芽摘除后,侧芽生长停滞
C.细胞分裂素能抑制顶芽IAA的合成,从而解除顶端优势
D.甲为对照组,乙、丙为实验组
科目:高中生物 来源:2015届广东湛江二中高二上期期中考试生物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将甲、乙、丙三株大小相近的同种植物,分别处理如下表,实验结果如右图。根据图表判断,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细胞分裂素与侧芽的生长无关
B.顶芽摘除后,侧芽生长停滞
C.顶芽的存在并不影响侧芽的生长
D.细胞分裂素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顶端优势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