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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华中学即将举行毕业年级演讲比赛。班会课上,六班班长陈小明这样鼓励班级同学积极参与:                                                                            

                                     。果然,六班同学都踊跃报名。经过大家投票,你荣幸地被推选为参赛选手,你会这样发表感言:                                  。

4、答案示例:同学们,几年的初中时光即将过去,许多同学的才能还来不及展示,希望大家把握机会,秀出青春的风采,为班级争光。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信任,我一定全力以赴,赛出水平,为班级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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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习题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 题型:

新华中学即将举行毕业年级演讲比赛。班会课上,六班班长陈小明这样鼓励班级同学积极参与:                                                                            

                                     。果然,六班同学都踊跃报名。经过大家投票,你荣幸地被推选为参赛选手,你会这样发表感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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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04全国中考试题集锦中考必备 语文 题型:048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师对我说

何为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一九三五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辞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去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一九三一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1)旋(  ) (2)教(  )

(3)热(  ) (4)半(  )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欢送会上李先生的临别赠言有着一声惊雷,振聋发聩。在第四段中有一句与之相呼应的描写,将这句话完整准确地抄写在下面,书写力求美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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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九段李先生引用的鲁迅先生的话出自鲁迅的哪篇文章?这篇文章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谁?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他(她)的主要特点。

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    )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    )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    )

(4)突然和人世永别。             (    )

8.文中涉及到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四十四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的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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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三点一测丛书  九年级语文(上)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文后的问题

老师对我说

何为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1935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辞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去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每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1931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1)旋(  )  (2)教(  )

(3)热(  )  (4)半(  )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欢送会上李先生的临别赠言有若一声惊雷,振聋发聩。在第四段中有一句与之相呼应的描写,将这句话完整准确地抄写在下面,书写力求美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第九段李先生引用的鲁迅先生的话出自鲁迅的哪篇文章?这篇文章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谁?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他(她)的主要特点。

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

(4)突然和人世永别。(  )

8.文中涉及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一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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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44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的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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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语文教研室 题型:048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的问题。

老师对我说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一九三五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球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词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写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一九三一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线的字注音。

1)旋       2)教        3热(        4)半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的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3.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4.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5.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4)突然和人世永别。                                                

6.文中涉及到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7.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四十四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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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1-2012学年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初二下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村教育杂陈
格 非
学校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乡亲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里的特务。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不料因言获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不出声了,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 有删改)
【小题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拜(   )  ②交(    )  ③自高自(   )   ④响行云(    )
【小题2】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4分)
【小题3】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么样的情感?(3分)
【小题4】“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目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答出两点即可)(4分)
【小题5】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历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现出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6】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经历令“我”终身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4分)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
【小题7】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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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届吉林省初二下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村教育杂陈

格 非

学校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乡亲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里的特务。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不料因言获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不出声了,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 有删改)

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拜(   )  ②交(    )  ③自高自(   )   ④响行云(    )

2.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4分)

3.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么样的情感?(3分)

4.“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目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答出两点即可)(4分)

5.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历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现出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4分)

6.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经历令“我”终身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4分)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

7.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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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届吉林省初二下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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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杂陈

格 非

学校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乡亲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里的特务。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不料因言获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不出声了,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 有删改)

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拜(   )  ②交(    )  ③自高自(   )   ④响行云(    )

2.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4分)

3.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么样的情感?(3分)

4.“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目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答出两点即可)(4分)

5.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历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现出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4分)

6.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经历令“我”终身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4分)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

7.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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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村教育杂陈
格 非
学校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乡亲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里的特务。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不料因言获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不出声了,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 有删改)
小题1: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2分)
拜(   )  ②交(    )  ③自高自(   )   ④响行云(    )
小题2: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4分)
小题3: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么样的情感?(3分)
小题4:“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目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答出两点即可)(4分)
小题5: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历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现出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6: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经历令“我”终身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4分)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
小题7: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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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2011-2012学年八年级下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题 题型:048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村教育杂陈

格非

  学校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乡亲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里的特务。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不料因言获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不出声了,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 有删改)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拜(  )

②交(  )

③自高自(  )

④响行云(  )

2.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

3.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么样的情感?

4.“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目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答出两点即可)

5.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历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现出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

6.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经历令“我”终身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

7.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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