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人世间行走,作为当代青年,你最该与谁同行?联系现实社会、人生,以“同行”为标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记叙文或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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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人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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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句默写
(每空? 分,共? 分)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0114 期中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黑龙江省鹤岗一中09-10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汉语,我为你不平
卢新宁
一则关于汉语的消息让人百感交集。
上海举行的一项翻译大赛爆出冷门:由于缺乏最好的译文,大赛不仅一等奖空缺,还将二等奖颁给了一位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其原因不仅在于他突出的英文水平,更在于他“流畅、优美的中文表达”。相形之下,国内选手提交的相当多的作品言不达意,其中用词不精当、标点符号误用等小错误“比比皆是”。
这则消息让人隐约看到汉语的处境。
身为一个中国人,让我们能时时牢记自己身份的,除了身体发肤之外,就该是我们的母语了。在无数中国人心里,古老优雅的汉语是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将我们民族胸中的丘壑山水,化为不尽的纸上烟云。音分四声,律有平仄,构成了汉语诗文一唱三叹、回环往复的音韵之美。千百年来,隽永有致的汉语承载着我们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依靠它倾诉,运用它思想,通过它记载,凭借它穿越五千年历史文化隧道。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汉语正面临着危机。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庞大“外语族”的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托福考试成绩的高分可以一再打破,但即使是在高学历的青年中,也出现了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现象。
应当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外语教学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母语、消解母语;并不意味着我们有不学汉语而自能的天赋。诗人余光中说得好:英文充其量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种工具而已,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事实证明,忽视母语修养所导致的结果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仅造成了书写语言的失范,生活用词的平庸乏味,也让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在我们生活中日渐消褪。
我们的后辈可能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试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怎能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人,又怎能感受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发人深思的是,当汉语在故乡受到冷落时,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的2300余所大学开设汉语课程,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达3000万,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
“语词破碎处,万物不复存。”纵然“汉语热”热遍全球,纵然我们的后代都能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但在汉语的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边,倘若“汉语危机”的呼声一直不断,我们又怎能尽展欢颜?
仅仅存于典籍之间的希腊文、拉丁文基本上死了,但汉语却一直活着,在一代代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它引领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一路风霜走到如今,它会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向何处去?
汉语,我为你忧心,为你不平!
【小题1】下列说法不能说明“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的一项是( )(3分)
| A.汉语能让我们时时牢记自己的身份,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 |
| B.汉语古老而优雅,以其独特的文化意蕴构成了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 |
| C.汉语隽永有致,承载着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凭借它穿越漫长的历史文化隧道。 |
| D.汉语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并且广为传播,“热”遍全球,令国人无比自豪。 |
| A.如果我们的后辈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那么,东方民族的含蓄之美就可能消失殆尽。 |
| B.国人冷落汉语,高学历的青年出现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状况,使国人文化水平降低,国际竞争力减弱。 |
| C.方块字横平竖直,独具韵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势必无法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 |
| D.汉语隽永有致,承载丰富。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奥妙的人,无法感受到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
| A.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的古老优雅的汉语,中国人使用起来却言不达意,用词不精当、标点符号误用等小错误“比比皆是”。 |
| B.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庞大“外语族”的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 |
| C.上海举行的一项翻译大赛,一等奖空缺,二等奖颁给了一位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感到国人脸上无光。 |
| D.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忽视母语修养,让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在我们生活中日渐消褪。 |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汉语,我为你不平
卢新宁
一则关于汉语的消息让人百感交集。
上海举行的一项翻译大赛爆出冷门:由于缺乏最好的译文,大赛不仅一等奖空缺,还将二等奖颁给了一位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其原因不仅在于他突出的英文水平,更在于他“流畅、优美的中文表达”。相形之下,国内选手提交的相当多的作品言不达意,其中用词不精当、标点符号误用等小错误“比比皆是”。
这则消息让人隐约看到汉语的处境。
身为一个中国人,让我们能时时牢记自己身份的,除了身体发肤之外,就该是我们的母语了。在无数中国人心里,古老优雅的汉语是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横平竖直的方块字将我们民族胸中的丘壑山水,化为不尽的纸上烟云。音分四声,律有平仄,构成了汉语诗文一唱三叹、回环往复的音韵之美。千百年来,隽永有致的汉语承载着我们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依靠它倾诉,运用它思想,通过它记载,凭借它穿越五千年历史文化隧道。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汉语正面临着危机。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庞大“外语族”的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托福考试成绩的高分可以一再打破,但即使是在高学历的青年中,也出现了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现象。
应当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外语教学十分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母语、消解母语;并不意味着我们有不学汉语而自能的天赋。诗人余光中说得好:英文充其量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种工具而已,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事实证明,忽视母语修养所导致的结果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仅造成了书写语言的失范,生活用词的平庸乏味,也让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在我们生活中日渐消褪。
我们的后辈可能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试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怎能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人,又怎能感受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发人深思的是,当汉语在故乡受到冷落时,全球“汉语热”却在持续升温。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的2300余所大学开设汉语课程,学习汉语的外国人达3000万,汉语成为学习人数增长最快的外语。
“语词破碎处,万物不复存。”纵然“汉语热”热遍全球,纵然我们的后代都能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但在汉语的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边,倘若“汉语危机”的呼声一直不断,我们又怎能尽展欢颜?
仅仅存于典籍之间的希腊文、拉丁文基本上死了,但汉语却一直活着,在一代代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它引领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一路风霜走到如今,它会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向何处去?
汉语,我为你忧心,为你不平!
1.下列说法不能说明“汉语才是我们真正的根”的一项是( )
A.汉语能让我们时时牢记自己的身份,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
B.汉语古老而优雅,以其独特的文化意蕴构成了我们五千年文明最美丽的组成部分。
C.汉语隽永有致,承载着民族独特的思维,我们凭借它穿越漫长的历史文化隧道。
D.汉语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血脉相延,并且广为传播,“热”遍全球,令国人无比自豪。
2.对文中划线句子“语词破碎处,万物不复存”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我们的后辈不知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会说“我要和你结婚”,那么,东方民族的含蓄之美就可能消失殆尽。
B.国人冷落汉语,高学历的青年出现中文水平滑落、日常语言单调的状况,使国人文化水平降低,国际竞争力减弱。
C.方块字横平竖直,独具韵味。一个将列祖列宗写成“劣祖劣宗”的人,势必无法理解中国文化的丰富内涵。
D.汉语隽永有致,承载丰富。一个不懂得“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奥妙的人,无法感受到精神世界的宏大深远。
3.下列不属于作者为汉语忧心不平的原因的一项是( )
A.成为我们的文化标记的古老优雅的汉语,中国人使用起来却言不达意,用词不精当、标点符号误用等小错误“比比皆是”。
B.在“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中,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庞大“外语族”的中文书面表达能力严重退化。
C.上海举行的一项翻译大赛,一等奖空缺,二等奖颁给了一位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感到国人脸上无光。
D.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忽视母语修养,让母语中独特的文化意蕴在我们生活中日 渐消褪。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安徽省蚌埠二中2011-2012学年高二第一次质检语文试题 题型:048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题
海市
张抗抗
穿越戈壁滩时,你会忽然觉得,世界原来竟是如此单纯。
天很蓝,蓝得像海,一无杂质。悠悠白云飘来,丝丝缕缕地绕在头顶,天幕有如巨幅浮雕。地很平,一马平川。视线里弥漫着黄褐色的沙地,从车轮下一直通向地球的尽头,眼里除了黄沙还是黄沙。粗糙的沙滩散落着碎石般的沙砾,精细的沙丘上刻着一圈圈年轮般的波纹;日月凝聚而成的沙岗,如长堤般延绵伸展;路边掠过废弃的村落,断墙残垣仍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灰黄……
偶尔有远远的山,卧龙似地蜿蜒着,如黑黢黢的树根纠集、缠绕在一起,皱折却整齐而光滑,透着西北的苍劲。峰顶的积雪分外鲜明,蓝莹莹地闪烁,像一双双苍茫而忧郁的眼睛。
旋风突然就出现了。风夹裹着黄沙,构成了风的形状。像一只只倒扣的金钟,呈U字形,底部紧贴着戈壁滩,任意地旋转舞蹈着。那是一页奇妙的图景,大漠上凝固的黄色成为一块巨大的底版,与游曳的黄色旋风浑然一体。镂空的风柱又似一支急促的喷泉,安慰着沙漠里的行人。
再没有更多的颜色了。戈壁只有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金黄。
当然,还有白灼的阳光。戈壁,永远灿烂。
在长久单调的旅途中,假如眼前忽而掠过了几丛稀稀拉拉的骆驼草,那样短暂而可怜的一点绿色,也会给人带来莫大的惊喜。针叶状的骆驼草总是自顾自一丛丛生长着,周围聚起一个个小沙堆,略略地高出沙地,远看就像是一座座小小的绿岛,淹没在无边无际的沙海之中。却没有一棵绿树。
出凉州、经张掖、过酒泉,漫漫长途,古城的绿洲与绿洲之间,没有河,没有泉,也没有井。黄沙古道,掩埋了多少流放者饥渴的白骨和焦灼的灵魂。
真的没有绿树也没有河流么?苍天在上,谁能拯救这荒茫死寂的戈壁?
昏沉沉的困倦中我睁开眼。如闪电掠过黑夜,我的眼睛为之一亮——那是海么?灰蓝色的水波漾溢着,弥漫着,悬浮于沙洲之上,宁静而安谧。水上横一道长长的湖堤,堤上有树,清晰而精致的树影,一棵棵生动地排列着,像故乡西湖十景之一的苏堤春晓。更奇妙的是,水面上还映着绿树的倒影,水墨画一般,朦胧得柔美。在沙漠的骄阳和干旱中,那水,想必是清凉又甘甜的。
那一定是个好去处了。我问,那是个什么地方呢?
是海市。司机回答。
海——市?这真的就是海市?怎么就和真的景致一模一样啊?
车上的人都醒了,迷迷糊糊的,都来看这海市。再是睁大了眼,也看不出这实际上虚无缥缈的海市,同实实在在的风景,有什么区别。虽然远在天边,那水中的倒影,却是明明白白的呵。
有点儿怀疑自己的眼睛,也怀疑司机漫不经心的介绍。就只差停车下车,自己徒步大漠,直奔那远处的湖岸,去看个究竟了。
——嗨,你去吧,没等你找着那个地方,你就在沙漠里渴死累死了。司机显得有些幸灾乐祸。千百年来,有多少人被它骗了。都以为那是真的,奔着那水去,奔着那好风景。可你走它也走,越走越远,一辈子也走不到头……
脑子里忽然涌出许许多多关于海市蜃楼的传说。
……焦渴的找水人,怀着虔诚和崇敬之情,流尽了最后一滴汗、耗完了最后一滴血,倒毙在沙漠里。也许临死时,还在期待着他那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幻,会如奇迹般出现……
再看海市,那清清的湖、静静的树,分明露着一种狡诈和虚伪的微笑。可为什么,曾有人会以生命相托,祭祀这本来虚无而渺茫的幻影呢?连同我在内。如不是亲见,我也不相信如此美丽诱人的海市,会是一个骗局。然而,海市没有罪过。海市因沙漠的气流和折光而现,海市本无意。而人,辛劳饥渴、疲于奔命的赶路人,孤身于茫茫戈壁、漫漫大漠之中,寻求一处绿树环抱的甘泉,就成为苦难的旅程中,灵魂最后的庇护地和温柔之乡的梦。人依赖于心造的幻影,苦挨岁月,为自己的精神天国付着高昂的代价。人迷恋海市,人也没有罪过。
但如果是一些备足了水的人,为另一些缺水的人,刻意造出一个人为的海市来呢?造出一个连他自己也并不相信、更不会以真情和生命去抵押的神话。那人造的海市,便是一种真正的罪孽了。
海市是一个陷阱。误入其中的猎物就成为海市下一个猎物的诱饵。尽管海市的谎言早已被人戳穿了很久,却仍然还有饥不择食、自欺欺人的后来者,走进那没有坐标的戈壁滩,在无水的沙海中迷失自己。
车窗外,遥远的海市仍然烟波浩渺、树影憧憧,美得充满诱惑。车迎着那片海市而行。海市始终浮游在沙漠的尽头,在我前行的左侧,固执地不肯离去。有一阵寒颤从心头掠过,不敢再看海市一眼。那时候我只剩下一个愿望:我只想快快走完这片苍凉的不毛之地。
临近中午,阳光越发炽烈,金色的戈壁要燃烧起来。抵达安西城时,天空忽然飘来几片黑云,一阵凉气袭过,豆大的雨点落下,干燥的地面扬起一层白粉,雨却顷刻无踪无影。旋即,清朗而广袤的天穹之下,横空划出一道巨大的七色彩虹,勾勒出一片绚丽的辉煌。
司机说,你们的运气不错呵,戈壁滩上的旋风、海市、彩虹、丝路花雨,都看见了。我走那么多次,也不是回回都有的啊。
我心里却觉得一种莫名的酸楚。我只想快快地往前走,快些到达前面那片真正的绿洲。没有狰狞的旋风、没有虚幻的海市、没有稍纵即逝的彩虹,却有冒着炊烟的房屋、欢乐的人群、油绿的青稞麦和那丰收的田野……
戈壁是单纯的。在这片单纯得近于单调的黄色世界里,美丽的海市和斑斓的飞虹就成为沙漠的调色板,成为旅人一个虚幻的希望。可惜它们并不真正存在,当彩虹悄然隐去、海市无声消失的时候,人们仍然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腿走出戈壁,去寻找活水和黑土,寻找蔚蓝色的大海和坚实的船帆。
我多想筑一条引水的渠河,然后,在路边种上一排排树苗。
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绿色。浸润着绿叶的水,就在树根下流淌。
1.作者开篇用了很长的篇幅描写戈壁荒漠的“单纯”:景物的“单纯”、颜色的“单纯”、光线的“单纯”。这些描写的作用是什么?
2.司机说“我”的运气不错,而“我心里却觉得一种莫名的酸楚”,作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
3.本文写“我”看海市的经过和感受,其意图是什么?
4.作者认为海市的美是虚幻的,迷恋它毫无意义,而生活中我们也都曾有或多或少的梦想,有的梦想也是可望不可即,联系生活谈谈你对梦想的理解。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多选题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1-2012学年云南景洪第一中学高二上期期末考试语文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把灵魂的耳朵叫醒
潘炫
我想,这个故事一定能让你铭记一生的。
有一个青年,二十几岁,正是青春年华,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这是当时许多人意料之中的事情。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是自己到公安局投案,而且宣判那天,他很平静。
他的父亲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商,对宝贝儿子的“所作所为”大为恼火,“恨铁不成钢”地责骂他犯傻。
曾经,他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有着一段快乐的少年时光,可是后来,他学会了逃学,打架,吸毒。
密封如笼的死囚房里,钢铁焊成了“天网”,执行枪决的前三个月,他最大的心愿是能够快快结束生命,似乎,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什么东西能再让他留恋。
直到他看到了一只麻雀。
那天中午,他正蜷在牢房的一角。突然在寂静而空荡的牢房里,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站了起来,抬头向上看,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一只麻雀在天窗的网格间欢跳乱叫,还不时地歪着脑袋看他。他一动不动地凝望着这只麻雀,没有人知道当时他都想了些什么。只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天天望着天窗,他在等那只麻雀,但麻雀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后来,他开始在看守所的《新生》小报上发表一些反省的文章,他说,我没有想到,活到今天我第一次看到了麻雀。很多人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我明白,他是真的第一次看到了麻雀——婴孩般的惊喜和真诚的怀念为证!
活到那一天,他只看到了一只麻雀,却是以死刑为代价。
不要可怜或是同情他,更不要耻笑或蔑视他,想想我们自己,可曾看见过一只麻雀?
故事还没有完,但剩下的结尾,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就像他生命中的另一只麻雀,他永远地错过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引起的。
执行枪决前,他千嘱万托一个狱友出去后一定帮他了却一桩心愿。原来,初三时,与他同桌的一个女孩因家境贫穷不得不辍学,临走前女孩要他第二天送送她,并说有事求他。他猜想女孩是想向他借钱,他便准备好。可是,当天晚上他因打架受伤没能去车站,所以他想求狱友出去后,帮他找那个女孩解释一下,他不是故意失约的,他不是个不讲信义的人.
一个劣迹滔天的死囚,临终前的心愿竟是这样一份小小的牵挂,我们没有理由感动,就像他看见了一只麻雀一样,何足挂齿。
但我们错了——因为我们没有看见过一只麻雀。
后来,那个狱友出去后,找到了女孩,女孩已为人妻为人母了,听完一切后,她哭了:“十年前的那天我约他,并不是为了借钱,只是想带他到山里吃几天苦,见见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啊……”
听到这句话,我想每一个纯净的灵魂都会禁不住打一个冷战。谁会想到这场误会竟成了他们两人之间的隔世之憾了,而那时,他本该看见麻雀及一切的啊!
然而,他错过了那一天。直到生命将止,他才看到了一只麻雀。他看到的那一只,也许正是我们应该去寻觅的那一只。把握住自己的生命,把灵魂的耳朵叫醒,在每个平平常常的黎明里,去倾听一声鸟鸣,去领会一种语言,然后说给生命听吧。
这是每一个脆弱的生命最需要的。
【小题1】小说中多次出现“麻雀”,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试问有哪几种含义? (6分)
答:
【小题2】辍学女孩是一个怎样的人? (5分)
答:
【小题3】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走上杀人犯罪的道路?(6分)
答:
【小题4】作为个体生命的灵魂的耳朵为什么能睡眠?怎样叫醒他? (8分)
答: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3届云南景洪第一中学高二上期期末考试语文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把灵魂的耳朵叫醒
潘炫
我想,这个故事一定能让你铭记一生的。
有一个青年,二十几岁,正是青春年华,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这是当时许多人意料之中的事情。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是自己到公安局投案,而且宣判那天,他很平静。
他的父亲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商,对宝贝儿子的“所作所为”大为恼火,“恨铁不成钢”地责骂他犯傻。
曾经,他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有着一段快乐的少年时光,可是后来,他学会了逃学,打架,吸毒。
密封如笼的死囚房里,钢铁焊成了“天网”,执行枪决的前三个月,他最大的心愿是能够快快结束生命,似乎,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什么东西能再让他留恋。
直到他看到了一只麻雀。
那天中午,他正蜷在牢房的一角。突然在寂静而空荡的牢房里,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站了起来,抬头向上看,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一只麻雀在天窗的网格间欢跳乱叫,还不时地歪着脑袋看他。他一动不动地凝望着这只麻雀,没有人知道当时他都想了些什么。只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天天望着天窗,他在等那只麻雀,但麻雀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后来,他开始在看守所的《新生》小报上发表一些反省的文章,他说,我没有想到,活到今天我第一次看到了麻雀。很多人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我明白,他是真的第一次看到了麻雀——婴孩般的惊喜和真诚的怀念为证!
活到那一天,他只看到了一只麻雀,却是以死刑为代价。
不要可怜或是同情他,更不要耻笑或蔑视他,想想我们自己,可曾看见过一只麻雀?
故事还没有完,但剩下的结尾,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就像他生命中的另一只麻雀,他永远地错过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引起的。
执行枪决前,他千嘱万托一个狱友出去后一定帮他了却一桩心愿。原来,初三时,与他同桌的一个女孩因家境贫穷不得不辍学,临走前女孩要他第二天送送她,并说有事求他。他猜想女孩是想向他借钱,他便准备好。可是,当天晚上他因打架受伤没能去车站,所以他想求狱友出去后,帮他找那个女孩解释一下,他不是故意失约的,他不是个不讲信义的人.
一个劣迹滔天的死囚,临终前的心愿竟是这样一份小小的牵挂,我们没有理由感动,就像他看见了一只麻雀一样,何足挂齿。
但我们错了——因为我们没有看见过一只麻雀。
后来,那个狱友出去后,找到了女孩,女孩已为人妻为人母了,听完一切后,她哭了:“十年前的那天我约他,并不是为了借钱,只是想带他到山里吃几天苦,见见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啊……”
听到这句话,我想每一个纯净的灵魂都会禁不住打一个冷战。谁会想到这场误会竟成了他们两人之间的隔世之憾了,而那时,他本该看见麻雀及一切的啊!
然而,他错过了那一天。直到生命将止,他才看到了一只麻雀。他看到的那一只,也许正是我们应该去寻觅的那一只。把握住自己的生命,把灵魂的耳朵叫醒,在每个平平常常的黎明里,去倾听一声鸟鸣,去领会一种语言,然后说给生命听吧。
这是每一个脆弱的生命最需要的。
1.小说中多次出现“麻雀”,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试问有哪几种含义? (6分)
答:
2.辍学女孩是一个怎样的人? (5分)
答:
3.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走上杀人犯罪的道路?(6分)
答:
4.作为个体生命的灵魂的耳朵为什么能睡眠?怎样叫醒他? (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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