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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请不要走开”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自拟题目;②自定立意;③自选文体,且文体特征鲜明。

评卷人

得分

 

 

二、名句默写

 

(每空? 分,共? 分)

 

 

5、参考2007年高考作文评分标准。

二、名句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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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以“请不要走开”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自拟题目。②自定立意。③自选文体,且文体特征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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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以“请不要走开”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自拟题目;②自定立意;③自选文体,且文体特征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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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请按要求完成下面的作文

有个要卖马的人,一连卖了三天都无人过问,他就去见相马专家伯乐,说:“我要卖一匹马,可一连三天都无人过问。请您无论如何帮助我一下。您只要围着我的马看几圈,走开后回头再看一看,我奉送您一天的花费。”伯乐同意了,真的去市场上围着马看了几圈,临走时又回头看了看,伯乐刚一离开,马价立刻暴涨了十倍。

请以“名人效应”为话题,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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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读下面一篇文章,做19―22题。(18分)

我的精神家园

王小波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前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19.从全文内容看,你认为作者所说的“精神家园”指的是什么?(4分)

 

 

20.说明下面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蜒。

 

 

21.这篇文章的语言有两个明显的特点:①形象而深刻,②幽默而冷峻。请在这两个特点中选择一个,结合文中的具体例子,简要加以赏析。(6分)

 

 

22.第五段围绕重建精神家园进行阐述,作者反对什么,主张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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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1—4题。

美哉,书卷气

我喜欢孩子身上有几分书卷气,方不至于势利庸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其实,读书是认识自我并优化人生的一种重要手段。大学者熊十力说他读《儒林外史》会全身冒汗,他发现许多丑恶的东西还在自己生命的深层次起作用。王冶秋先生十四遍读《阿Q正传》,他的体会是,“第一次读它,我们会笑得肚子痛,接着鄙弃其人,之后鄙弃化为同情,同情上升为深思,再读,阿Q向自己扑来,到后来,才觉得他是一个镜头,也许是报警器……”而我们读书,常常是浅尝辄止,满足于一孔之见,很少深入挖掘,摄取营养。

关于读书,爱默生如是说:“要让书成为自己的注解,而不要做一颗绕书本旋转的卫星,不要做思想的鹦鹉。”有的名著年轻时读过,需要重读,用大半生的阅历去读,用睿智和从容去读,去读出人生况味,读出真知灼见,这不正是对人生之旅的扩展和丰富吗?

读书大可随缘。我读书并不拘泥于某一类书,往往碰到什么就读什么。友人赠我一套丰子恺的《缘缘堂随笔》,置诸案头。翻读起来,立即被那种语淡意深的风格所吸引,便一读再读。有一次在旧书摊上看到一本《芥子园画谱》初集,看得很有兴味,于是多方寻求,得到二集、三集……

女诗人索德格朗言辞恳切:“人呵,别积聚使你沧为乞丐的财富;给你们的孩子一点人类眼睛从未见过的美吧,给你们的孩子以推开天堂之门的力量。”

听说,巴黎人走路头抬得高高的,因为他们后面立着卢浮宫。

(有删改)

注:卢浮宫是法国人引以自豪的最大博物馆。

1.联系全文看,“要让书成为自己的注解”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                                                     

2.“别积聚使你沦为乞丐的财富”这一句在文中表达的意思是:                   

                                                                    

3.本文结尾一句说:“巴黎人走路头抬得高高的,因为他们后面立着卢浮宫。”这句话含意丰富,请写出两点。

答:(1)                                                         

(2)                                                            

4.下列对本文的评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紧扣题意概述有书卷气的好处。这“书卷气”是指通过读书养成的读书人特有的风格和气质。

B.大学者熊十力读《儒林外史》会全身冒汗,这是因为《儒林外史》像一面镜子,让他进一步认识了自我。

C.文中引述王冶秋先生多次读《阿Q正传》的不同体会,表明读书可以帮助人们认识自我,并优化人生。

D.“读书是认识自我并优化人生的一种重要手段”一句领起第二、三两段,从本质上揭示了读书的重要作用。

E.“读书大可随缘”是作者在文中表达的一个观点,意在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告诉读者,读书不必选择,书都可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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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小小说,完成下面试题。

天 职

    海尔曼博士是位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大夫。他开的诊所已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人不知道海尔曼和他的诊所的。

    海尔曼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他的诊所被一个小偷撬开,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都被小偷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慌忙中撞倒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给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海尔曼把小偷抬上手术台,连夜给他做了连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绷带。一只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把他交给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您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小偷自然感激得五体投地,惟在交警察前,他恳求把他放了。他说:“海尔曼博士,您不愧是上帝的儿子。我愿再次得到您的拯救,不到那阴森的牢里去领面包……”海尔曼博士两手一摊说:“先生,对您这个要求,我这把手术刀就无能为力了。”

    有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车祸中受重伤的人来诊所。海尔曼一愣:啊,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仍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至今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很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点同他进行古老的角斗。

   “亲爱的海尔曼,我和他都对不起你,可是我们遇了难……但愿你的手术刀不带着往日的仇恨。”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在这种场合重逢,使他不由得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

列夫斯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待进了手术室才清醒过来,见拿着手术刀的海尔曼,不由大吃一惊,连忙挣扎着要起来。

   “老实躺着,这是上帝的安排。你是我永远难以宽恕的情敌,你又是我必须抢救的患者。”

    一个修补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多个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雷夫斯基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愧悔地说:“如果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海尔曼说:“医生在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恩怨。”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沙拉。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花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眼就认出这是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道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这个人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叹息,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啊!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那个盖世太保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这个人的心上……

    在受审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他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了。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里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量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选自《许行小小说精编》)

10. 在这篇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解说。

含义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含义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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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城市上空的鸡鸣

①任老贵身穿睡衣再一次走向了阳台,高度的兴奋已让他一夜未眠。夜的清凉抚摸着任老贵绷紧的神经。他支楞着一双耳朵,努力捕捉夜空里即将出现的蛛丝马迹。这个秘密,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能失约。他要在第一时间里迎接那一刻的到来。半夜里做下的那件事,他相信做得天衣无缝。

②夜还黑,风还凉,任老贵手扶栏杆,打量着这个已生活了几十年,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夜生活的高潮业已过去,这个时候的城市就像一个被掏空了身体的男人,精疲力竭地趴卧在黎明前的黑暗里,暧昧的街灯是城市的眼睛。女儿移民美国后,老伴也去世了,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孤老头子,他愈发怀想儿时乡下的日子。

③乡下老家有鸡鸣犬吠,有绿油油的庄稼、清冽的河水,他的父老乡亲们活在那片泥土上,死后,又葬在那片泥土下。可城市没有,城市只有浮噪的车流人流。城市迎合人的身体,生活舒适,却死无葬身之地,死了,烧了,灰飞烟灭,小小的骨灰盒,被随便摆放在一个清冷的地方,像货架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一样。一想到这些,恐惧就像潮水一样席卷了任老贵,他喘不上气来了。任老贵辞退保姆,只身回到了老家。老家已没有什么亲人,父母在时,逢年过节任老贵还能回乡下与父母团聚,父母走了,把他的乡下老家也一同带走了,任老贵就很少回去了。一个当了村支书的远房侄孙,接纳了任老贵。侄孙一家待他很好,任老贵却感到陌生,只住了一夜,就坚持要走。

④整个村子,原始散漫的房屋踪迹皆无,清一色的两层红砖白顶小洋楼,一座座一排排整齐划一,像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房前屋后小巷纵横,全都铺上了水泥,院子里也是。弯曲随意的村中土路,被一条宽阔的水泥路取而代之,笔直得像一把利剑,穿村而过,生生把村子劈成了两半。村子里,不见一只鸡,也不见一只鸭,还有大腹便便的猪,窜来窜去的狗。一打听,竟是全被赶到村外集体圈养了。怎么可以这样呢?没有了鸡鸣,还能是农村么?任老贵表示着自己的愤慨。侄孙笑了,现代化新农村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人畜分居哩。

⑤任老贵听不到他想听到的鸡鸣犬吠。整个村子,白天,满耳朵只有人声,夜晚,只有电视声。任老贵的精神几近崩溃,他身心疲惫地回到了城市,把侄孙送给他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虔心敬意地养在了阳台上。每天天不亮,那此起彼伏雄壮高亢的鸡鸣声把任老贵带到了人间天堂。

⑥可任老贵怎么也想不到,鸡鸣声打扰了邻居们的清梦,鸡粪味熏歪了邻居们的嘴脸。邻居们怨声载道横眉冷对。更要命的是,那天他忘了关鸡笼门,解放了的两只芦花大公鸡,飞到了楼下的草坪里,又刨又叨,草坪上一片狼藉。得意忘形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还轮番攻击了一位手里拿着零食的小孩,把孩子的奶奶吓得哇哇大叫。邻居们把任老贵和他的鸡告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负责人警告任老贵,咱是全市模范小区,曾三令五申严禁养鸡养鸭!今天你要不把它们处理掉,后果自负!

⑦任老贵嘴上答应着,趁夜深人静,却将两只芦花大公鸡转移到了楼顶上。任老贵蹲在鸡笼前,鸡啊,听话啊,你们可不能再顽皮了,这儿安全,我每隔两天,会在半夜里给你们送来水和食物。放心吧,这里是12楼楼顶,平时没人上来,明天一早你们该怎么唱就怎么唱吧。

⑧任老贵手扶窗栏,活动了几下酸困的双腿。突然,高空中传来了“喔喔喔”的鸡鸣声。随着一唱一和嘹亮的鸡鸣,整个城市醒来了。遥远的鸡鸣声依然是那么清晰悦耳,那蹦跳的音符,像极了乡下老家绿草尖儿上随风摇晃的露珠儿。任老贵闭上了双眼,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

⑨ “哪里还有鸡叫?天哪,让领导发现了,咱这月的工资就全完了!哦,它在那儿,鸡叫声在楼顶上!快抓住它!”一个粗暴的声音高叫着。任老贵浑身一个激灵。他跌跌撞撞地冲入电梯,12楼到了,他气喘吁吁地顺着嵌入墙体的钢筋竖梯,爬上了楼顶。

⑩任老贵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楼顶上冒出了一胖一瘦两个保安,胖保安正在疯狂地踩踏着已塌了架的鸡笼,一只芦花大公鸡已死于非命,鲜血把鸡笼都染红了。而瘦保安,像一条猎狗,拼命追逐着另一只嘎嘎惊叫疲于奔命的公鸡。

⑪鸡毛纷飞。任老贵笨拙地阻挡着,他想救回自己的鸡。无路可逃的大公鸡飞上了楼顶半米多高的护栏。瘦保安临门一脚,大公鸡一声惨叫,头朝下脚朝上,像一支离弦之箭,向楼下飞速坠。

⑫ “我的鸡呀!”任老贵大叫一声,扑身向前。救鸡心切的他来不及刹住奔跑的速度,在一胖一瘦两个保安的惊呼声中,整个身子便飞离了护栏。坠落的过程中,任老贵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身子像一根鸡毛,在空气中飘起来,飘起来了。飘飞的过程中任老贵又听到了雄壮高亢的鸡鸣声。任老贵幸福地笑了。

8.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任老贵获得侄孙相赠的两只公鸡,小区却不让养鸡,只得偷养在楼顶,公鸡打鸣吸引了物管抓鸡,最后任老贵像一片鸡毛落下楼,作者这样构思是为了表达对任老贵做法的否定。

B.小说第⑧段画线处对鸡鸣的描述和任老贵的感受,作者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表现了任老贵对故乡清新温暖的田园生活的眷恋神往。

C.小说开头作者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任老贵对鸡鸣的迫切期待,生动地表现了他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对城市生活的厌倦。

D.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任老贵因两只公鸡而丧命的故事,行文以客观写事为主,小说的主题揭示了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对人性中的正常需求的吞噬。

E.小说中侄孙的笑、保安的粗暴、小区住户的厌恶其实很合理,不合理的是任老贵的思想早已跟不上时代的节拍,这正是作者批判的重点。

9.请简述小说第一段画线语句在表达上的特点以及结构上的作用。(6分)

10.小说中有多处对比,请选出其中一处并分析其作用。(6分)

11.关于小说中任老贵最后的结局,有人认为体现了人性的弱点,有人则强调控诉了社会的弊病。你同意哪种说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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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城市上空的鸡鸣

①任老贵身穿睡衣再一次走向了阳台,高度的兴奋已让他一夜未眠。夜的清凉抚摸着任老贵绷紧的神经。他支楞着一双耳朵,努力捕捉夜空里即将出现的蛛丝马迹。这个秘密,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能失约。他要在第一时间里迎接那一刻的到来。半夜里做下的那件事,他相信做得天衣无缝。

②夜还黑,风还凉,任老贵手扶栏杆,打量着这个已生活了几十年,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夜生活的高潮业已过去,这个时候的城市就像一个被掏空了身体的男人,精疲力竭地趴卧在黎明前的黑暗里,暧昧的街灯是城市的眼睛。女儿移民美国后,老伴也去世了,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孤老头子,他愈发怀想儿时乡下的日子。

③乡下老家有鸡鸣犬吠,有绿油油的庄稼、清冽的河水,他的父老乡亲们活在那片泥土上,死后,又葬在那片泥土下。可城市没有,城市只有浮噪的车流人流。城市迎合人的身体,生活舒适,却死无葬身之地,死了,烧了,灰飞烟灭,小小的骨灰盒,被随便摆放在一个清冷的地方,像货架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一样。一想到这些,恐惧就像潮水一样席卷了任老贵,他喘不上气来了。任老贵辞退保姆,只身回到了老家。老家已没有什么亲人,父母在时,逢年过节任老贵还能回乡下与父母团聚,父母走了,把他的乡下老家也一同带走了,任老贵就很少回去了。一个当了村支书的远房侄孙,接纳了任老贵。侄孙一家待他很好,任老贵却感到陌生,只住了一夜,就坚持要走。

④整个村子,原始散漫的房屋踪迹皆无,清一色的两层红砖白顶小洋楼,一座座一排排整齐划一,像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房前屋后小巷纵横,全都铺上了水泥,院子里也是。弯曲随意的村中土路,被一条宽阔的水泥路取而代之,笔直得像一把利剑,穿村而过,生生把村子劈成了两半。村子里,不见一只鸡,也不见一只鸭,还有大腹便便的猪,窜来窜去的狗。一打听,竟是全被赶到村外集体圈养了。怎么可以这样呢?没有了鸡鸣,还能是农村么?任老贵表示着自己的愤慨。侄孙笑了,现代化新农村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人畜分居哩。

⑤任老贵听不到他想听到的鸡鸣犬吠。整个村子,白天,满耳朵只有人声,夜晚,只有电视声。任老贵的精神几近崩溃,他身心疲惫地回到了城市,把侄孙送给他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虔心敬意地养在了阳台上。每天天不亮,那此起彼伏雄壮高亢的鸡鸣声把任老贵带到了人间天堂。

⑥可任老贵怎么也想不到,鸡鸣声打扰了邻居们的清梦,鸡粪味熏歪了邻居们的嘴脸。邻居们怨声载道横眉冷对。更要命的是,那天他忘了关鸡笼门,解放了的两只芦花大公鸡,飞到了楼下的草坪里,又刨又叨,草坪上一片狼藉。得意忘形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还轮番攻击了一位手里拿着零食的小孩,把孩子的奶奶吓得哇哇大叫。邻居们把任老贵和他的鸡告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负责人警告任老贵,咱是全市模范小区,曾三令五申严禁养鸡养鸭!今天你要不把它们处理掉,后果自负!

⑦任老贵嘴上答应着,趁夜深人静,却将两只芦花大公鸡转移到了楼顶上。任老贵蹲在鸡笼前,鸡啊,听话啊,你们可不能再顽皮了,这儿安全,我每隔两天,会在半夜里给你们送来水和食物。放心吧,这里是12楼楼顶,平时没人上来,明天一早你们该怎么唱就怎么唱吧。

⑧任老贵手扶窗栏,活动了几下酸困的双腿。突然,高空中传来了“喔喔喔”的鸡鸣声。随着一唱一和嘹亮的鸡鸣,整个城市醒来了。遥远的鸡鸣声依然是那么清晰悦耳,那蹦跳的音符,像极了乡下老家绿草尖儿上随风摇晃的露珠儿。任老贵闭上了双眼,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

⑨ “哪里还有鸡叫?天哪,让领导发现了,咱这月的工资就全完了!哦,它在那儿,鸡叫声在楼顶上!快抓住它!”一个粗暴的声音高叫着。任老贵浑身一个激灵。他跌跌撞撞地冲入电梯,12楼到了,他气喘吁吁地顺着嵌入墙体的钢筋竖梯,爬上了楼顶。

⑩任老贵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楼顶上冒出了一胖一瘦两个保安,胖保安正在疯狂地踩踏着已塌了架的鸡笼,一只芦花大公鸡已死于非命,鲜血把鸡笼都染红了。而瘦保安,像一条猎狗,拼命追逐着另一只嘎嘎惊叫疲于奔命的公鸡。

⑪鸡毛纷飞。任老贵笨拙地阻挡着,他想救回自己的鸡。无路可逃的大公鸡飞上了楼顶半米多高的护栏。瘦保安临门一脚,大公鸡一声惨叫,头朝下脚朝上,像一支离弦之箭,向楼下飞速坠。

⑫ “我的鸡呀!”任老贵大叫一声,扑身向前。救鸡心切的他来不及刹住奔跑的速度,在一胖一瘦两个保安的惊呼声中,整个身子便飞离了护栏。坠落的过程中,任老贵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身子像一根鸡毛,在空气中飘起来,飘起来了。飘飞的过程中任老贵又听到了雄壮高亢的鸡鸣声。任老贵幸福地笑了。

8.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任老贵获得侄孙相赠的两只公鸡,小区却不让养鸡,只得偷养在楼顶,公鸡打鸣吸引了物管抓鸡,最后任老贵像一片鸡毛落下楼,作者这样构思是为了表达对任老贵做法的否定。

B.小说第⑧段画线处对鸡鸣的描述和任老贵的感受,作者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表现了任老贵对故乡清新温暖的田园生活的眷恋神往。

C.小说开头作者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任老贵对鸡鸣的迫切期待,生动地表现了他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对城市生活的厌倦。

D.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任老贵因两只公鸡而丧命的故事,行文以客观写事为主,小说的主题揭示了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对人性中的正常需求的吞噬。

E.小说中侄孙的笑、保安的粗暴、小区住户的厌恶其实很合理,不合理的是任老贵的思想早已跟不上时代的节拍,这正是作者批判的重点。

9.请简述小说第一段画线语句在表达上的特点以及结构上的作用。(6分)

10.小说中有多处对比,请选出其中一处并分析其作用。(6分)

11.关于小说中任老贵最后的结局,有人认为体现了人性的弱点,有人则强调控诉了社会的弊病。你同意哪种说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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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后面题。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魁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略有删改)

10.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B.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C.“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D.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结尾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鲜明,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E.这篇小说立意深刻,构思精巧,人物形象鲜明,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11.在这篇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4分)

12.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4分)

13.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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