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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以“人与底线”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评卷人

得分

 

 

二、名句默写

 

(每空? 分,共? 分)

 

 

3、参照2007年高考作文评分标准。

二、名句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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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请以“人与底线”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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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一篇访谈,回答文后的问题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    □林思浩(出版人,任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你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  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代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也去过我的祖籍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之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全都在自己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你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  岛:我既没有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你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  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说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你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你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  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满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你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即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  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涉及面很广。简单来说,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共同之处,比如方向感,正南正北,横平竖直;再就是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对北京来说,城中之城是权力的中心。而汉字本身就有某种权力意志,这恐怕是为什么中华文明或所谓的“大一统”能持续如此之久的原因之一。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或北京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含义。

(选自2010年10月7日《南方周末》,有删改)

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北岛说“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他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

                                                                   

                                                                   

你怎样看待北岛在谈话中北京城“正在消失”的观点?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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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1届山东省济宁一中高三第一次模拟测试语文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一篇访谈,回答文后的问题(18分)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   □林思浩(出版人,任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你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 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代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也去过我的祖籍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之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全都在自己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你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 岛:我既没有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你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 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说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你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你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 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满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你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即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 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涉及面很广。简单来说,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共同之处,比如方向感,正南正北,横平竖直;再就是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对北京来说,城中之城是权力的中心。而汉字本身就有某种权力意志,这恐怕是为什么中华文明或所谓的“大一统”能持续如此之久的原因之一。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或北京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含义。
(选自2010年10月7日《南方周末》,有删改)
【小题1】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小题2】北岛说“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他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4分)
                                                                   
                                                                   
【小题3】《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6分)
                                                                   
                                                                   
【小题4】你怎样看待北岛在谈话中北京城“正在消失”的观点?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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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2年粤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五《钱》练习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回答其后小题。

我 在

张晓风(台湾)

记得是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于是抱膝坐在床上,心里竟有一份巨大幽沉至今犹不能忘的隐痛。为什么痛呢?因为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那里,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

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好的,老师叫:“XXX!”“在!”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

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

人们心目中的神明,所以神明,也无非由于其“昔在、今在、恒在”,以及“无所不在”的特质。而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己“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恰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少的一块。

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是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提?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分吗?

有一年,和丈夫带着一团的年轻人到美国和欧洲去表演,我坚持选崔颢的《长干曲》作为开幕曲,在一站复一站的陌生城市里,舞台上碧色绸子抖出来粼粼水波,唐人乐府悠然导出:“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错肩而过,只因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对于个体生命来说又实在太大,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那年夏天,我们也是这样一路去问海外中国人的隶属所在的啊!

我喜欢让自己是一个“紧急待命”的人,随时能说:“我在,我在这里!”

那是端午节的晚上,在澎湖的小离岛。为了纪念屈原,渔人那一天不出海,小学校长陪着我们和家长会的渔民朋友吃饭,那些面对台北人和读书人自觉有一份卑抑的渔人,一喝了酒,竟人人急着说起话来,说他们没有淡水的日子怎么苦,说淡水管如何修好了又坏了,说他们宁可倾家荡产,也不要天天开船到别的岛上去搬运淡水……而他们嘴里所说的淡水,在台北人看来,也不过是咸涩难咽的怪味水罢了——只是于他们却是遥不可及的美梦。

我们原来只是想去捐书,只是想为孩子们设置阅览室,没有料到他们红着脸粗着脖子叫嚷的却是水!我能为他们做什么?在同盏共饮的黄昏,也许什么都不能,但至少我在这里,在倾听,在思索我能做的事……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①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他噤而不答。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注:①亚当,《旧约》中人类的始祖,因违禁偷吃了智慧果,被逐出伊甸园。)

1.(1)第4段中加线的“另一种可贵”指的是:(请用自己的话回答)

(2)引用《长干曲》一诗的作用是什么?

2.(1)从“端午节晚上”的片段,可以看出“我”怎样的性格特点?

(2)文中提到“亚当”的故事,是为了表达什么?

3.倒数第三段画线语句在文中的作用是:

4.下列对文意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

A.“我”三年级时曾因病不能上学,便体会到了“在”的重要,意识到了老师点名时的一声应答,是对宇宙和历史宣告:“我在”。

B.“同在”是一种缘分,“同在”是产生各种爱的前提,如果不是同时同地的共在共处,就不可能产生相亲相近的美好情感。

C.文章尾句直抒胸臆,是对自己,也是对读者的叩问与警策。语句短小,而含义丰厚;语气斩截,反复点题,具有强烈的震撼作用。

D.本文以一个“在”字统领全篇,表达了对生命存在的珍视及强烈的责任意识;还有建立在对人性理性思考之上的自信与坦诚。

E.本文“形散神聚”,笔触涉及古今中外,而不乏生动的细节描写;语言朴素自然,行文层层深入,通篇充满思辩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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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1届山东省高三第一次模拟测试语文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一篇访谈,回答文后的问题(18分)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    □林思浩(出版人,任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你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  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代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也去过我的祖籍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之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全都在自己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你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  岛:我既没有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你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  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说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你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你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  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满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你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即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  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涉及面很广。简单来说,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共同之处,比如方向感,正南正北,横平竖直;再就是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对北京来说,城中之城是权力的中心。而汉字本身就有某种权力意志,这恐怕是为什么中华文明或所谓的“大一统”能持续如此之久的原因之一。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或北京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含义。

(选自2010年10月7日《南方周末》,有删改)

1.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2.北岛说“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他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4分)

                                                                   

                                                                    

3.《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6分)

                                                                   

                                                                   

4.你怎样看待北岛在谈话中北京城“正在消失”的观点?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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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倒退的一生
(加拿大)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
他的一生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启发性的寓言。
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或者说真正注意他是在好些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正在外边野营。当时有人正要将一块木板钉在树上当搁板,贾金斯走过去,说要帮一把。“停一停,”贾金斯说,“你应该先把木板头子锯掉再钉上去。”贾金斯便四处找锯子。找来锯子后,还没有锯到两三下又撒手了。“这把锯子得磨快些。”他说。于是又去找锉刀,接着又发现使用锉刀前,必须先在锉刀上安一个顺手的手柄,为了给锉刀安手柄,又去灌木丛中寻找小树,要砍下小树干,又发现得先磨快斧头。当然,要磨快斧头,不得不先将磨石固定好,这样磨起来才得心应手;可这又免不了要制作几根支撑磨石的木条。为了把这事办好,贾金斯决定做一张木匠用的长凳;可没有一套齐全的工具是不可能的。于是,贾金斯到村里去找所需要的工具,而这一走,就再也不见他回来了。
自从第一桩事儿后,我逐渐和贾金斯混熟了,了解他无论学什么都是半途而废。曾有一段时间,他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但很快发现要真正掌握法语,必须首先对古法语透彻了解,然而实践表明:没有对拉丁语的全面掌握,要想学好法语绝不可能。贾金斯进而发现,掌握拉丁语的唯一途径是学习梵文,因为梵文是拉丁语的基础。贾金斯便一头扑进梵文的学习之中,直到他发现要正确地理解梵语,非学古伊朗语不可,因为它是语言的根本。然而,这种语言早已销声匿迹了,贾金斯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不用说,贾金斯从未获得过什么学位,他所学的也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但这无关紧要。他有的是钱,可以拿出10万美元的资本直接开厂兴业。起初,他将这笔钱投资办一家煤气厂,可他发现造煤气所需的煤炭价钱昂贵,这使他大为亏本。于是,他以9万美元的售价把煤气厂转让出去,开办起煤矿来。可这又不走运,因为采矿机械的耗资大得吓人。因此,贾金斯把在矿里拥有的股份变卖成8万美金,转入了煤矿机器制造业。这样,他本来可以赚些钱,偏偏用作工厂动力的是煤气,耗费巨大。于是贾金斯又以7万元的价卖掉他的制造业。从那以后,他便像一个倒行的滑冰者,在有关的各种工业部门中滑进滑出,每年都亏损一大笔钱。
贾金斯的家庭生活风平浪静。当然他从未结过婚,他恋爱过好几次,每一次都毫无结果。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初恋故事,当时我和他过从甚密,无话不说。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十分坦率地向她表露了心迹。“我想请求她做我的妻子。”他对我说。
“什么时候?”我问他,“就办喜事吗?”“不,”他回答说,“我首先得使自己配得上她。”为此,他开始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他去一所星期日学校教了一个半月的课,他意识到,假如一个人不首先系统地学习巴勒斯坦历史,休想在教书这样神圣的职业中干出一番事业。他还认为,当一个人对以色列的历史只是一知半解,想去追逐一个女人,那真是无赖之徒。因此,贾金斯自动逃遁了。当他认为可以问心无愧地求婚时,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位姑娘早已嫁给一个愚蠢的家伙。
也许贾金斯从未结成婚倒是件好事,因为他每况愈下,越来越穷,他卖掉了最后一项营生的最后一份股份后,便用这笔钱买了一份逐年支取的终生年金。可是这样一来,支取的金额将会逐年减少,因此他要是活得时间长了,早晚得饿死。
与此同时,他的形象大变,看上去既老又古怪,上衣短了一截,裤子悬在破靴上,活像个瘪三,他那张脸也像个小老头,布满了道道皱纹,而且他一谈起话来总是回忆过去,总是往回追溯,越追越远。晚年,他讲的都是年轻时候的往事,讲的故事更加遥远了。
不久前的一天,他告诉我一个有关他和其他两位他称作哈普尔弟兄的故事,这兄弟俩一个叫勒德,一个叫乔,他说勒德这老兄力大无比。我问勒德多大岁数,贾金斯回答我说三岁。他还补充说另一位兄弟年龄更小,但却是个十足的机灵鬼,大约——讲到这里,贾金斯停歇下来推算,大约有18个月吧。
于是,我才明白贾金斯缅怀往昔到了何种地步。他已经从童年退到了婴儿期。而现在,当他的年金枯竭,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就退到了生命的底线,究竟是死是生,我便不得而知了。
然而,他的一生却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有启发性的寓言。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贾金斯看见别人往树上钉木板,“便走过去管闲事,说要帮一把”,然后四处奔忙找工具,表现了他热心、乐于助人的性格。
B.贾金斯制定目标细致有序,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专注地学习梵文,虽然最终没有获得什么学位,但还是有收获的。
C.在贾金斯看来,只有自身完美,才有资格追求爱情,于是,他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系统学习历史,结果错过了美好的姻缘。
D.贾金斯晚年总是缅怀往昔,他没完没了地给别人讲述自己所经历的故事,提到各式各样的人,表明他对自己的一生是无悔的、满意的。
E.这篇小说笔致细腻,在有限的篇幅里塑造了一个事事追本穷源、一辈子都在走回头路的倒退者,可笑可悲,引人深思。
【小题2】小说写“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这件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主人公贾金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塑造一生倒退、一事无成的贾金斯的形象,体现作者怎样的创作意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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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天津同步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回答问题。
说    树
吴冠中
  童年的故乡本有很多高大的树,孩子们谁也不理会树有什么美,只常冒险爬上高枝去掏鸟窝。后来树几乎被砍光了,因为树干值钱。没有了大树的故乡是多么单调的故乡呵,也似乎所有的老人都死去了,近乎凄凉。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游子最珍惜老树,因树比人活得久长,抚摸老树,仿佛抚摸了逝去的故旧亲朋,老树仍抽枝发叶,它尚活着,它自然认识世世代代的主人,至于千年古柏古松,更阅尽帝王将相,成为读不尽的历史卷轴。
  人们到树下纳凉,摆小摊,四川的黄桷树荫更是挑夫们中途最佳的歇脚处,那里还往往有小姑娘卖茶水。“抖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如果没有了古柳,盲翁 失去了卖艺的好场所。夏木荫浓固具郁郁葱葱之美,而冬天的树,赤裸着身躯,更见体态魁梧或绰约多姿之美,那纯是线结构之美,进入抽象美的范畴了。不少人沉洒于人间丰腴,不爱看冬天的树,因其荒秃。宋代画家郭熙几乎专画冬天的树,郭熙的画面充满强劲的筋骨,郭熙的世界是树之精灵的世界,是人之精灵的世界。
  作为郭熙的后裔,我永远在探寻树的精灵。到江南写生,要赶早春,杨柳枝条已柔软,才吐新芽,体态袅娜,一派任东风梳弄的妩媚风韵,远看如披了轻纱,诗人说:柳如烟。黄山松背靠石壁,无地自容,为了生存呵,不得已屈身向前伸出臂膀 ,生命的坎坷却被人赞赏,说那是为了迎客、送客、望客。美国的尤色美底大森林有我见过的最大的松树,笔直参天,高树仰止,汽车从树基裂开的水洞间穿行。如何表现其高大,画家煞费苦心,最大最大,未必最美最美。六十年江湖生涯,老树最是莫逆之交。滨江的大榕树,遍体垂挂着气根,蓬头散发,永葆婆姿风范;冰天雪地,白桦无寒意,回眸秋波,以迎稀客;四月天,北国的枣树依然光秃着乌黑、坚硬、屈曲的干枝,瘦骨嶙峋,傲视群芳。天南地北,我见过的树,爱过的树确乎不少,但大多叫不上名,相逢何必曾相识。有一回在贵州凯里地区的原始森林里爬坡,背着笨重的画箱,全靠着两只手攀着树枝前进,有些树看来躯干结实,不意一抓却成灰,我摔跤滚下 ,几乎丧生,这是初次见到站着死去的树,寿终正寝,真正享受了天年。
  能享天年的树毕竟不多了,人们懂得了植树的重要,“前人种树后人凉”,这是人类的美德,为子孙造福的职责。毁尽了树,人类自己也将毁灭,于是地球上只剩下高昌、交河、楼兰… … 树不仅是生命的标志,也是艺术的标志。生命 之树长青,其实是艺术生命长青,人总是要死去的,艺术才能跨越时代,“秦时明月汉时关”的作者永存在艺术中。然而艺术极难成活,比树难活多了。人们说风格是人,也可说风格是树,像树一样逐渐成长。树的年轮是一年一年添增的,而风格的形成还往往不一定与岁月成正比,未必越老越有风格,但却绝对需要长年累月的耕作。众目睽睽,空头美术家满天飞舞,君不见在花篮簇拥的展厅中,有最长、最大、最小及用脚、舌、发制作的符咒。作者往往是三年、二年、一年成才的俊彦或美女。雨后多春笋,更多杂草,哪里去寻夏木荫浓处?天坛、太庙,依傍的是祖荫。
  注:①天坛:在北京。原为明清两代帝王“祭天”和“祈谷”的场所。②太庙:古代帝王的祖庙。
1.从文章的第二段看,作者为什么欣赏冬天的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依据最后一段文字,如何理解“天坛、太庙,依傍的是祖荫”这句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从哪些角度写了老树的可爱和值得珍惜之处?请依照文意,加以概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故乡的老树几乎被砍光了,因而,对于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游子来说,故乡已没有值得珍惜的东西了。
B.江南早春的杨柳体态袅娜,任风梳弄,北国四月的枣树瘦骨嶙峋,傲视群芳,两者各具风韵,各有其美。
C.作者引用“前人种树后人凉”这句话,是为了说明“毁尽了树,人类自己也将毁灭”的道理。
D.享受天年的树寿终正寝,虽然可以作为老树的代表,但最终还是无法体现其艺术价值。
E.作者运用象征的手法,将人、树和艺术联系在一起, 说明艺术风格的形成不是一墩而就的,需要长年累月的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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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然后完成15―18题(17分)

                                 母  亲
                                            谢玉久

   我曾在一首诗中写道:
   我眷恋土地,尽管土地也生长荒芜;
   我向往春天,尽管春天也繁衍荆棘。
   母亲就是土地;
   母亲就是春天。
   故乡的水土养育了母亲灿烂的品格:仁慈与刻薄,慷慨与吝啬,灵智与愚钝,纯朴与奢华……她会把家中仅有的一只母鸡送给隔壁月子里的媳妇,也会为几分钱同小贩吵得不可开交;她一边用燃烧的萝卜为我治好冻疮,一边强迫我喝下撒进香灰的“灵茶”;她宁愿吃掉剩饭,而把新煮的米饭留待下顿。

母亲文化不高,但记性挺强,口才也好,肚子里装着数不清的故事。当蛙鼓敲亮星星,我们就环坐在母亲膝边,听她讲孔融让梨、木兰从军、牛郎织女、嫦娥下凡以及红毛野人系列,活灵活现,最初的文学启蒙使我受益匪浅。再聪明的儿子在母亲面前也是小傻瓜。母亲有只小钱袋,装着她常年积攒的体己钱,压在箱底,我总是能轻而易举地得到它,偷取那些油渍麻花的零头票,去购置少年的欢喜。可是有一天,我发现钱袋被转移了,到处找也没找着。待至我缠着要买一本《岳母刺字》连环画时,母亲才变戏法似地从眼皮底下的陶罐里抽出个油纸包来,里面包着我日夜觊觎的钱袋。陶罐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连盖也没有呀,我真苯!母亲朝我诡秘地笑了。
    如果说母亲的辛劳和智慧使我们尝到了生活的甘甜,那么,母亲的追求和奉献使我们领略了生命的崇高。当孩子们一个一个离别山村远走高飞时,我看到母亲高举年轻的目光,灿若星辰。我当兵那年,兄弟俩同时验上了,母亲生怕落下一个,守着接兵的干部说了又说在菩萨面前求了又求。部队同志一句也没听懂,却分明领悟了全部含义。他们无法拒绝一位母亲的执着,也没有拒绝。如愿以偿的那天,母亲下令杀猪,欢宴四邻八座,那些日子,母亲高贵得光彩照人。
    泣别的时候很快到了,母亲换上新做的土棉布衣服,穿上新买的回力胶底鞋,香皂洗过的头发清新鲜丽,从容得像去赶一次盛会,好像出门的是她而不是我们。拐过塘角,母亲拉拉我的衣袖,悄悄塞给我一只布袋,那是――护身符!捧着母亲爱的寄托,一股热流自心中涌出,我的视线模糊了,骨节微微胀疼,无以言状的东西在增生。我知道今生今世,即使走到天涯海角,也走不出母亲的思念。
    于是,在北京某个坐标点上,母亲高扬起白杨树的手臂;在亚热带丛林的猫耳洞里,母亲山风般絮语。……对于母亲,坎坷微不足道,别离微不足道,痛苦微不足道,纵然死亡……
    母爱,至真至纯的境界,贪婪、自私、虚伪、懒惰无法企及其高度,随便写进那片天空,都能交汇出传奇般的故事,让我读作历史。
又是春暖花开、草长莺飞时节,我自母亲温馨的臂弯里潇洒走出,走向遥远的边防线。
                                      (选自《当代散文》)
15.文中第一段写“故乡的水土养育了母亲灿烂的品格:仁慈与刻薄, 慷慨与吝啬,灵智与愚钝,纯朴与奢华……”如何理解这一组互为矛盾的词语?(4分)
答:                                            

16.从文章的内容看,作者从两个角度表现母亲的品质,请分别予以概括。(4分,各2分)

 答:①                                             

                                                  

17.文章用语朴素平易,也不乏某些亮点,请赏析“蛙鼓敲亮星星”,“购置少年的欢喜”,“我日夜觊觎的钱袋”,“母亲高举年轻的目光,灿若星辰”等句用语的巧妙之处,可任选两句赏析。(6分)

 答:                                               

                                                                          

18.“对于母亲,坎坷微不足道,别离微不足道,痛苦微不足道,纵然死亡”,那么,母亲认为值得称道的,或者说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是什么呢?(限答10字以内)(3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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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文后各题。(22分)

城市里的蟋蟀

吴丹红

和城市站在一起,也就渐渐远离了自然。“唧……唧……唧……”,那曾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天籁之音似已远去。我已无法解读弥漫着欲望泡沫的城市生活,内心总处于无边的焦虑与渴望之中。

不记得有多久没有数过星星了,抬头望天俯身看地的感觉似乎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站在阳台上,隔着那些被几何化的不锈钢防盗网,望着被分割成俄罗斯方块般的世界,看着闪烁的霓虹灯和过往匆匆的都市人,我总觉得有一个声音在召唤着我。

那是童年时的那只蟋蟀的声音。

儿时,在外婆家。“唧……唧……唧……”的虫鸣声似乎成了乡村每晚必定上演的歌剧,蟋蟀们如矜持羞涩的少女,又如风度翩翩的绅士,不用伴舞,不用伴奏,只是清唱,顶多来个小组唱,就这么简简单单,却和着泥土的气息,唱出了自然与生命的真谛。

外婆不知从哪里给我捉来了一只蟋蟀,我把它养在一个花盆里。一次,邻居小姐姐把她的蟋蟀放在我的蟋蟀身边,我们用枯树枝轻轻撩拨。忽然,两只蟋蟀大战了起来。几个回合之后,小姐姐的那只败下阵来,我的那只却是一副得胜将军的模样。我们为蟋蟀的精彩表演啧啧称赞。后来,我在作文中常常写到那只蟋蟀,老师说我的作文中充溢着一种乡情。

我的童年就这样在蟋蟀的吟唱声中度过。后来我还是被带进了城市,带进了贴着红白蓝瓷砖的高楼,带进了有空调有电脑有俄罗斯方块游戏,却没有泥土没有草丛没有蟋蟀的房间……

在城市,我习惯了这种俄罗斯方块般的生活。早出晚归,步履匆匆。

不知何时起,我学会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学会了“防人之心不可无”,学会了冷眼旁观,学会了猜疑与妒忌……那只承载着我童年欢笑的蟋蟀,早已被压在了心底。也许,是我把它给遗忘了。前不久,我在一个商店里看到有竹制的或塑料制的蜻蜒、蟋蟀卖,便兴冲冲地买回了一对塑料蟋蟀,把它们放在一个塑料花草丛中。后来,我在网上看到诗人流沙河的《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四川乡下听到的那一只”。我想我应该记得童年的那只蟋蟀,可是它却无处可寻。我在俄罗斯方块中感到一阵茫然和悲哀。

我那童年的可爱的蟋蟀,你在哪儿?

“唧……唧……唧……”,也许是因为过度的思念,我竟然有些幻听,仿佛当年那只蟋蟀在我耳边低吟,释放出一种平和的伤感,是的,它在为我现在的寂寥而伤感。我知道我无法寻觅它,因为那只是幻觉。我却仍然探头往窗外搜索。窗外很眩,有红绿灯,有汽车尾气;窗外很吵,有人在蹦的唱K,有人在猜拳行酒,也许这些都是城市应该有的声音吧。闪烁的霓虹灯尽情地展示着城市的繁华与躁动不安,一如千娇百媚的舞女。难怪贾平凹会说:“找热闹的地方容易,寻清静的地方难;找繁华的地方容易,寻拙朴的地方难”。赛格顶上的激光柱不停地旋转着,它在扫射着城市的夜空;波音777、空中客车在不停地起降。激光柱、客机的灯光让月光星光都暗淡无光。生活的节奏在各种各样的挑战中不断地膨胀,不断地加快,喧嚣的环境、乏味的生活、残酷的竞争使我们烦躁不安。我要将自己藏在哪里,才不至于被这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淹没?

没有人告诉我,只有暗淡的月亮对我凄然一笑。

我到底还是惦记起那一只蟋蟀了。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中会有我们的蟋蟀吗?在这里,我的蟋蟀已无处躲藏。它逃离了不属于它的方格,逃离了充盈着欲望泡沫的城市。而我却站在原地,无法跳出俄罗斯方块。

就是那一只蟋蟀/在你的记忆里唱歌/在我的记忆里唱歌/处处唱歌/比最单调的乐曲更单调/比最和谐的音响更和谐/凝成水/是露珠/燃成光/是萤火/变成鸟/是鹧鸪/啼叫在乡愁者的心窝……

我知道我的蟋蟀不是流沙河的那一只,但他的诗还是引起我深深的共鸣。也许,每个城市人心中都有一只蟋蟀。城市人,你找到了心中的蟋蟀了吗?

19.文中多次提到了“俄罗斯方块”,其含义不尽相同,请结合文章分别概括它的含义。(6分)

答:                                                                       

20.画线句子在文中有怎样的含义,请结合上下文加以分析说明。(6分)

①没有人告诉我,只有暗淡的月亮对我凄然一笑。

②也许,每个城市人心中都有一只蟋蟀。

21.作者为什么在文中反复引用流沙河的诗句?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答:                                                                          

22.作者在文中为什么用了大量笔墨写了儿时的事情?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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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练考新教堂·高三语文 题型:048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回答1~4题

我 在

张晓风

  记得是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于是抱膝坐在床上,心里竟有一份巨大幽沉至今犹不能忘的隐痛。为什么痛呢?因为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里面,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

  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好的,老师叫:“×××!”“在!”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

  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

  人们心目中的神明。所以神明,也无非由于其“昔在、今在、恒在”,以及“无所不在”的特质。而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己“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恰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少的一块。

  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是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提?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分吗?

  有一年,和丈夫带着一团的年轻人到美国和欧洲去表演,我坚持选崔颢的《长干曲》作为开幕曲,在一站复一站的陌生城市里,舞台上碧色绸子抖出来粼粼水波,唐人乐府悠然导出:“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错肩而过,只因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对于个体生命来说又实在太大,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那年夏天,我们也是这样一路去问海外中国人的隶属所在的啊!

  我喜欢让自己是一个“紧急待命”的人,随时能说:“我在,我在这里!”

  那是端午节的晚上,在澎湖的小离岛。为了纪念屈原,渔人那一天不出海,小学校长陪着我们和家长会的渔民朋友吃饭,那些面对台北人和读书人自觉有一份卑抑的渔人,一喝了酒,竟人人急着说起话来,说他们没有淡水的日子怎么苦,说淡水管如何修好了又坏了,说他们宁可倾家荡产,也不要天天开船到别的岛上去搬运淡水……而他们嘴里所说的淡水,在台北人看来,也不过是咸涩难咽的怪味水罢了——只是于他们却是遥不可及的美梦。

  我们原来只是想去捐书,只是想为孩子们设置阅览室,没有料到他们红着脸粗着脖子叫嚷的却是水?我能为他们做什么?在同盏共饮的黄昏,也许什么能不能,但至少我在这里,在倾听,在思索我能做的事……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①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他噤而不答。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注]①亚当,《旧约》中人类的始祖,因违禁偷吃了智慧果,被逐出伊甸园。

1.(1)第四段中加线的“另一种可贵”指的是什么?(请用自己的话回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引用《长干曲》一诗的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从“端午节晚上”的片段,可以看出“我”怎样的性格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中提到“亚当”的故事,是为了表达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倒数第三段画线语句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列对文意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  ]

A.“我”三年级时曾因病不能上学,便体会到了“在”的重要,意识到了老师点名时的一声应答,是对宇宙和历史宣告:“我在”。

B.“同地”是一种缘分,“同在”是产生各种爱的前提,如果不是同时同地的共在共处,就不可能产生相亲相近的美好情感。

C.文章尾句直抒胸臆,是对自己,也是对读者的叩问的警策。语句短小,而含义丰厚;语气斩截,反复点题,具有强烈的震撼作用。

D.本文以一个“在”字统领全篇,表达了对生命存在的珍视及强烈的责任意识;还有建立在对人性理性思考之上的自信与坦诚。

E.本文“形散神聚”,笔触涉及古今中外,而不乏生动的细节描写;语言朴素自然,行文层层深入,全篇充满思辨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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