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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根据语境,在横线上仿写一个事例。(4分)

凡是这样尝试过的人,最终都成了搏击长空的雄鹰。霍金全身残疾,却仍然进入了神气的宇宙领域,攀上了科学最高峰;                                              ……翅膀折断尚可飞上蓝天,只因为他们不愿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我们为何不能重拾梦想,飞向太阳!

 

 

12、答案示例:海伦无法感知声与光,却最终从寂静的黑暗中走出,占有文坛一席之地。(内容相合,2分;形式相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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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根据语境,在横线上仿写一个事例。(4分)

凡是这样尝试过的人,最终都成了搏击长空的雄鹰。霍金全身残疾,却仍然进入了神气的宇宙领域,攀上了科学最高峰;                                              ……翅膀折断尚可飞上蓝天,只因为他们不愿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我们为何不能重拾梦想,飞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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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1-2012学年湖南省华容县高二上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22分)
谈中国诗
钱钟书
①什么是中国诗的一般印象呢?发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位外国读者,或者是位能欣赏外国诗的中国读者。一个只读中国诗的人决不会发生这个问题。他能辨别,他不能这样笼统地概括。他要把每个诗人的特殊、独个的美一一分辨出来。具有文学良心和鉴别力的人像严正的科学家一样,避免泛论、概论这类高帽子、空头大话。他会牢记诗人勃莱克的快语:“作概论就是傻瓜。”假如一位只会欣赏本国诗的人要作概论,他至多就本国诗本身分成宗派或时期而说明彼此的特点。他不能对整个本国诗尽职,因为也没法“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有居高临远的观点。因此,说起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意中就有外国人和外国诗在。这立场是比较文学的。
②据有几个文学史家的意见,诗的发展是先有史诗,次有戏剧诗,最后有抒情诗。中国诗可不然。中国没有史诗,中国人缺乏伏尔泰所谓“史诗头脑”,中国最好的戏剧诗,产生远在最完美的抒情诗以后。纯粹的抒情诗的精髓和峰极,在中国诗里出现得异常之早。所以,中国诗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这种现象在中国文化里数见不鲜。譬如中国绘画里,客观写真的技术还未发达,而早已有“印象派”“后印象派”那种“纯粹画”的作风;中国的逻辑极为简陋,而辩证法的周到,足使黑格尔羡妒。中国人的心地里,没有地心吸力那回事,一跳就高升上去。梵文的《百喻经》说一个印度愚人要住三层楼而不许匠人造底下两层,中国的艺术和思想体构,往往是飘飘凌云的空中楼阁,这因为中国人聪明,流毒无穷地聪明。
③贵国爱伦· 坡主张诗的篇幅愈短愈妙,“长诗”这个名称压根儿是自相矛盾,最长的诗不能需要半点钟以上的阅读。他不懂中文,太可惜了。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二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
④一位中国诗人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另一位诗人说:“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用最精细确定的形式来逗出不可名言、难于凑泊的境界,恰符合魏尔兰论诗的条件:
那灰色的歌曲
空泛联接着确切。
这就是一般西洋读者所认为中国诗的特征:富于暗示。我愿意换个说法,说这是一种怀孕的静默。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济慈名句所谓:
听得见的音乐真美,但那听不见的更美。
我们的诗人也说,“此时无声胜有声”;又说,“解识无声弦指妙”。有时候,他引诱你到语言文字的穷边涯际,下面是深秘的静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淡然离言说,悟悦心自足。”有时他不了了之,引得你遥思远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不知”得多撩人!中国诗用疑问语气做结束的,比我所知道的西洋任何一诗来得多,这是极耐寻味的事实。试举一个很普通的例子。西洋中世纪拉丁诗里有个“何处是”的公式,来慨叹死亡的不饶恕人。英、法、德、意、俄、捷克各国诗都利用过这个公式,而最妙的,莫如维荣的《古美人歌》:每一句先问何处是西洋的西施、南威或王昭君、杨贵妃,然后结句道:“可是何处是去年的雪呢?”
⑤巧得很,中国诗里这个公式的应用最多,例如:“壮士皆死尽。余人安在哉?”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春去也,人何处?人去也,春何处?”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里的公爵也许要说:
够了。不再有了。就是有也不像从前那样美了。
中国诗人呢,他们都像拜伦《哀希腊》般地问:
他们在何处?你在何处?
问而不答,以问为答,给你一个回肠荡气的没有下落,吞言咽理的没有下文。余下的,像啥姆雷特临死所说,余下的只是静默——深挚于涕泪和叹息的静默。
⑥西洋读者也觉得中国诗笔力轻淡,词气安和。我们也有厚重的诗,给情感、思恋和典故压得腰弯背断。可是中国诗的“比重”确低于西洋诗;好比蛛丝网之于钢丝网。西洋诗的音调像乐队合奏。而中国诗的音调比较单薄,只像吹着芦管。这跟语言的本质有关,例如法国诗调就比不上英国和德国诗调的雄厚。而英国和德国诗调比了拉丁诗调的沉重,又见得轻了。何况中国古诗人对于叫嚣和呐喊素来视为低品的。我们最豪放的狂歌比了你们的还是斯文;中国诗人狂得不过有凌风出尘的仙意。我造过aeromantic一个英文字来指示这种心理。你们的诗人狂起来可了不得!有拔木转石的兽力和惊天动地的神威,中国诗绝不是贵国惠特曼所谓“野蛮犬吠”,而是文明人话。并且是谈话。不是演讲,像良心的声音又静又细——但有良心的人全听得见,除非耳朵太听惯了麦克风和无线电或者……
⑦我有意对中国诗的内容忽略不讲。中国诗跟西洋诗在内容上无甚差异;中国社交诗特别多,宗教诗几乎没有,如是而已。譬如田园诗—— 不是浪漫主义神秘地恋爱自然,而是古典主义的逍遥林下——有人认为是中国诗的特色。不过自从罗马霍瑞斯《讽训集》卷二第六首以后,跟中国田园诗同一型式的作品,在西洋诗卓然自成风会。又如下面两节诗是公认为洋溢着中国特具的情调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我试举两首极普通的外国诗来比,第一是格雷《墓地哀歌》的首节:
晚钟送终了这一天,
牛羊咻咻然徐度原野,
农夫倦步长道回家,
仅余我与暮色平分此世界。
第二是歌德的《漫游者的夜歌》:
微风收木末,
群动息山头。
鸟眠静不噪,
我亦欲归休。
口吻情景和陶渊明、李太白相似得令人惊讶。中西诗不但内容常相同,并且作风也往往暗合。斯屈莱欠就说中国诗的安静使他联想起魏尔兰的作风。我在别处也曾详细说明贵国爱伦·坡的诗法所产生的纯粹诗,我们诗里几千年前早有了。
⑧所以,你们讲,中国诗并没有特别“中国”的地方。中国诗只是诗,它该是诗,比它是“中国的”更重要。好比一个人,不管他是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总是人。有种卷毛凹鼻子的哈巴狗儿,你们叫它“北京狗”,我们叫它“西洋狗”。《红楼梦》的“西洋花点子哈巴狗儿”。这只在西洋就充中国而在中国又算西洋的小畜生,该磨快牙齿,咬那些谈中西本位文化的人。每逢这类人讲到中国文艺或思想的特色等等,我们不可轻信,好比我们不上“本店十大特色”那种商业广告的当一样。中国诗里有所谓“西洋的”品质,西洋诗里也有所谓“中国的”成分。在我们这儿是零碎的,薄弱的,到你们那儿发展得明朗圆满。反过来也是一样。因此,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事了不足奇。希腊神秘哲学家早说,人生不过是家居,出门,回家。我们一切情感、理智和意志上的追求或企图不过是灵魂的思家病,想找着一个人,一件事物,一处地位,容许我们的身心在这茫茫漠漠的世界里有个安顿归宿,仿佛病人上了床,浪荡子回到家。出门旅行,目的还是要回家,否则不必牢记着旅途的印象。研究我们的诗准使诸位对本国的诗有更深的领会,正像诸位在中国的小住能增加诸位对本国的爱恋,觉得甜蜜的家乡因远征增添了甜蜜。
【小题1】从全文看,“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是什么?作者整体上是运用什么方法得出这个结论的?(6分)
【小题2】第③自然段两个画横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艺术手法,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从文中看,第⑥自然段画横线的句子的内含是什么?(4分)
【小题4】请从文化建设的角度谈谈你对文中“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一话语的理解与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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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3届湖南省华容县高二上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22分)

谈中国诗

钱钟书

①什么是中国诗的一般印象呢?发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位外国读者,或者是位能欣赏外国诗的中国读者。一个只读中国诗的人决不会发生这个问题。他能辨别,他不能这样笼统地概括。他要把每个诗人的特殊、独个的美一一分辨出来。具有文学良心和鉴别力的人像严正的科学家一样,避免泛论、概论这类高帽子、空头大话。他会牢记诗人勃莱克的快语:“作概论就是傻瓜。”假如一位只会欣赏本国诗的人要作概论,他至多就本国诗本身分成宗派或时期而说明彼此的特点。他不能对整个本国诗尽职,因为也没法“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有居高临远的观点。因此,说起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意中就有外国人和外国诗在。这立场是比较文学的。

②据有几个文学史家的意见,诗的发展是先有史诗,次有戏剧诗,最后有抒情诗。中国诗可不然。中国没有史诗,中国人缺乏伏尔泰所谓“史诗头脑”,中国最好的戏剧诗,产生远在最完美的抒情诗以后。纯粹的抒情诗的精髓和峰极,在中国诗里出现得异常之早。所以,中国诗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这种现象在中国文化里数见不鲜。譬如中国绘画里,客观写真的技术还未发达,而早已有“印象派”“后印象派”那种“纯粹画”的作风;中国的逻辑极为简陋,而辩证法的周到,足使黑格尔羡妒。中国人的心地里,没有地心吸力那回事,一跳就高升上去。梵文的《百喻经》说一个印度愚人要住三层楼而不许匠人造底下两层,中国的艺术和思想体构,往往是飘飘凌云的空中楼阁,这因为中国人聪明,流毒无穷地聪明。

③贵国爱伦· 坡主张诗的篇幅愈短愈妙,“长诗”这个名称压根儿是自相矛盾,最长的诗不能需要半点钟以上的阅读。他不懂中文,太可惜了。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二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

④一位中国诗人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另一位诗人说:“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用最精细确定的形式来逗出不可名言、难于凑泊的境界,恰符合魏尔兰论诗的条件:

那灰色的歌曲

空泛联接着确切。

这就是一般西洋读者所认为中国诗的特征:富于暗示。我愿意换个说法,说这是一种怀孕的静默。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济慈名句所谓:

听得见的音乐真美,但那听不见的更美。

我们的诗人也说,“此时无声胜有声”;又说,“解识无声弦指妙”。有时候,他引诱你到语言文字的穷边涯际,下面是深秘的静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淡然离言说,悟悦心自足。”有时他不了了之,引得你遥思远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不知”得多撩人!中国诗用疑问语气做结束的,比我所知道的西洋任何一诗来得多,这是极耐寻味的事实。试举一个很普通的例子。西洋中世纪拉丁诗里有个“何处是”的公式,来慨叹死亡的不饶恕人。英、法、德、意、俄、捷克各国诗都利用过这个公式,而最妙的,莫如维荣的《古美人歌》:每一句先问何处是西洋的西施、南威或王昭君、杨贵妃,然后结句道:“可是何处是去年的雪呢?”

⑤巧得很,中国诗里这个公式的应用最多,例如:“壮士皆死尽。余人安在哉?”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春去也,人何处?人去也,春何处?”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里的公爵也许要说:

够了。不再有了。就是有也不像从前那样美了。

中国诗人呢,他们都像拜伦《哀希腊》般地问:

他们在何处?你在何处?

问而不答,以问为答,给你一个回肠荡气的没有下落,吞言咽理的没有下文。余下的,像啥姆雷特临死所说,余下的只是静默——深挚于涕泪和叹息的静默。

⑥西洋读者也觉得中国诗笔力轻淡,词气安和。我们也有厚重的诗,给情感、思恋和典故压得腰弯背断。可是中国诗的比重”确低于西洋诗;好比蛛丝网之于钢丝网。西洋诗的音调像乐队合奏。而中国诗的音调比较单薄,只像吹着芦管。这跟语言的本质有关,例如法国诗调就比不上英国和德国诗调的雄厚。而英国和德国诗调比了拉丁诗调的沉重,又见得轻了。何况中国古诗人对于叫嚣和呐喊素来视为低品的。我们最豪放的狂歌比了你们的还是斯文;中国诗人狂得不过有凌风出尘的仙意。我造过aeromantic一个英文字来指示这种心理。你们的诗人狂起来可了不得!有拔木转石的兽力和惊天动地的神威,中国诗绝不是贵国惠特曼所谓“野蛮犬吠”,而是文明人话。并且是谈话。不是演讲,像良心的声音又静又细——但有良心的人全听得见,除非耳朵太听惯了麦克风和无线电或者……

⑦我有意对中国诗的内容忽略不讲。中国诗跟西洋诗在内容上无甚差异;中国社交诗特别多,宗教诗几乎没有,如是而已。譬如田园诗—— 不是浪漫主义神秘地恋爱自然,而是古典主义的逍遥林下——有人认为是中国诗的特色。不过自从罗马霍瑞斯《讽训集》卷二第六首以后,跟中国田园诗同一型式的作品,在西洋诗卓然自成风会。又如下面两节诗是公认为洋溢着中国特具的情调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我试举两首极普通的外国诗来比,第一是格雷《墓地哀歌》的首节:

晚钟送终了这一天,

牛羊咻咻然徐度原野,

农夫倦步长道回家,

仅余我与暮色平分此世界。

第二是歌德的《漫游者的夜歌》:

微风收木末,

群动息山头。

鸟眠静不噪,

我亦欲归休。

口吻情景和陶渊明、李太白相似得令人惊讶。中西诗不但内容常相同,并且作风也往往暗合。斯屈莱欠就说中国诗的安静使他联想起魏尔兰的作风。我在别处也曾详细说明贵国爱伦·坡的诗法所产生的纯粹诗,我们诗里几千年前早有了。

⑧所以,你们讲,中国诗并没有特别“中国”的地方。中国诗只是诗,它该是诗,比它是“中国的”更重要。好比一个人,不管他是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总是人。有种卷毛凹鼻子的哈巴狗儿,你们叫它“北京狗”,我们叫它“西洋狗”。《红楼梦》的“西洋花点子哈巴狗儿”。这只在西洋就充中国而在中国又算西洋的小畜生,该磨快牙齿,咬那些谈中西本位文化的人。每逢这类人讲到中国文艺或思想的特色等等,我们不可轻信,好比我们不上“本店十大特色”那种商业广告的当一样。中国诗里有所谓“西洋的”品质,西洋诗里也有所谓“中国的”成分。在我们这儿是零碎的,薄弱的,到你们那儿发展得明朗圆满。反过来也是一样。因此,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事了不足奇。希腊神秘哲学家早说,人生不过是家居,出门,回家。我们一切情感、理智和意志上的追求或企图不过是灵魂的思家病,想找着一个人,一件事物,一处地位,容许我们的身心在这茫茫漠漠的世界里有个安顿归宿,仿佛病人上了床,浪荡子回到家。出门旅行,目的还是要回家,否则不必牢记着旅途的印象。研究我们的诗准使诸位对本国的诗有更深的领会,正像诸位在中国的小住能增加诸位对本国的爱恋,觉得甜蜜的家乡因远征增添了甜蜜。

1.从全文看,“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是什么?作者整体上是运用什么方法得出这个结论的?(6分)

2.第③自然段两个画横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艺术手法,有什么作用?(4分)

3.从文中看,第⑥自然段画横线的句子的内含是什么?(4分)

4.请从文化建设的角度谈谈你对文中“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引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一话语的理解与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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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江西省莲塘一中2010届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题型:048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题。

在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

裘山山

  ①八月,我又去了西藏。当我从成都那片常年灰暗阴沉的天空下,走进高原的阳光里,一眼看见那片熟悉的蓝天,呼吸到那缕清冷的、却是无比新鲜的空气时,我就知道自己一直在渴望着与它重逢。我忍不住张开整个身心对它说:你好,西藏

  ②神奇的高原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站在我的面前。这苍凉中蕴含着人类难以征服的力量,蕴含着我无法了解和进入的神秘。广袤的天空下,人和土地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和大地永远在目光的最尽头相逢,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博大和苍凉。

  ③但对于常人来说,这种博大和苍凉常常会令内心产生恐慌。在一次去往日喀则的途中,我们停车在路边。左右两侧是漫漫的沙砾地,目力所及处几乎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我独自远离了汽车和同伴,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感到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这片土地上,人唯-能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我因此崇敬那些能够活下去的人,崇敬那些从生下来就被搁置在这儿并能够活下去的人,他们是这片土地上最美的风景

  ④他们独自行走在路上,从偏远的土墙泥屋走向高高山顶的喇嘛寺庙。他们也许衣衫褴褛,也许饥肠辘辘,但他们目标明确,步履沉稳,他们的目光越过人类的头顶直视天边。他们用前半生辛勤劳作,后半生去走朝圣的路。我之所以说“走朝圣的路”而不说“去朝圣”,是因为他们往往死在路上。

  ⑤所以每当我看见他们独自行走,或一走一拜时,心里就会涌起一种敬意和感动,就会问自己:什么是你的朝圣之路?这个时候就会感到自己的俗处,只能从人的生存本能去考虑,没有一种能在大自然面前保持镇静和平衡的精神世界,没有一种能与这自然对应的坚定信仰。

  ⑥每每行走在渺无人烟、旷达无垠的高原,每每看见旷野中偶尔闪现的绿树和灌木,每每看见牛粪镶嵌在围墙上的藏民院落,每每看见猎猎飘扬在路上、河上、山顶上的五色经幡,甚至每每看见从山上横冲下来漫过公路的泥沙,我常会觉得自己被放逐了,因此而淡化了生存以外的欲念。人一旦从种种欲望中挣脱出来,从种种俗利的淹没中挣脱出来,就会感觉到一种彻底置身于自然的舒畅。在这种时候,人的心灵往往会抹去岁月的泥沙,以纯净的声音和自然对话。

  ⑦记得在去往藏北草原的途中,我一直静静地望着起伏无尽的草原和草原尽头的雪山。山顶很白很硬,山下的草地却很绿很柔和。我久久地注视着,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异样。雪山和草原在那一刻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亮,仿佛在回应我的心境。我觉得心里一阵阵发热,几乎落下泪来。我知道自己在那一刻与自然融合了,在那一刻与自然有了真诚的对话。这是-种对故乡的情感,它令我倍觉亲切。

  ⑧赫尔曼·黑塞曾经说过:这世间有一种使我们一再惊奇而且使我们感到幸福的可能性——在最遥远、最陌生的地方发现一个故乡,并对那些似乎极隐秘和最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

  ⑨在这个地球上,能使人产生故乡感觉的,不止那方渗透着血脉的泥土,还有一片能与你心灵相通的天空。也许在西藏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自然并不只是个客观存在,而是具有神性和灵魂的自然。在这里,与自然的对话,就是与灵魂的对话。

  ⑩是的,西藏,它是我灵魂的故乡。

  从西藏归来,忽然之间就淡漠了许多欲望。临走之前的种种念头和怨艾,仿佛都被那高处的风吹走了,只留下一种单纯的感觉。

  重新走在纷纷攘攘的都市,重新见到一张张熟面孔,重新听到一些熟识的和生涩的消息,令我感到我被甩出原生活轨道的这段时间,这里是多么的热闹而又无聊。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上,又夹在了走时看的那本书中间。

  西藏给予我的启示,似乎无法带出西藏。它超重,超大,以至使我无法把它作为自己的一份财产带在身边,只能经常攀上去,感受它,然后搁下它。

  它如同故乡一样无法携带呵。但它的气息已随我而来,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嗅着它的气息而生活,抵御都市对我的中伤。待到它的气息渐渐弱小时,我会再次踏上与它重逢的旅途,一次又一次。

1.作者为什么会对那些朝圣的人们充满敬意和感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⑥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全文内容,谈谈作者为什么把西藏比作“灵魂的故乡”。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篇作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出自己对西藏的思念和热爱之情。

B.“最美的风景”,既指这里的人们是土地上风景的组成部分,也赞美了他们顽强的生命力。

C.文中“神秘”“神性”“喇嘛寺庙”“经幡”等词语,都暗示了宗教对作者灵魂的净化作用。

D.作者引用黑塞的话,强调心灵的故乡隐藏在陌生而遥远的地方,它使人们感到惊奇而幸福。

E.“都市对我的中伤”,指纷纷攘攘的都市生活会让人产生许多欲望和怨艾,污染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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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7―20题。(共18分)

在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

裘山山

①八月,我又去了西藏。当我从成都那片常年灰暗阴沉的天空下,走进高原的阳光里,一眼看见那片熟悉的蓝天,呼吸到那缕清冷的、却是无比新鲜的空气时,我就知道自己一直在渴望着与它重逢。我忍不住张开整个身心对它说:你好,西藏!

    ②神奇的高原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站在我的面前。这苍凉中蕴含着人类难以征服的力量,蕴含着我无法了解和进入的神秘。广袤的天空下,人和土地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和大地永远在目光的最尽头相逢,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博大和苍凉。

    ③但对于常人来说,这种博大和苍凉常常会令内心产生恐慌。在一次去往日喀则的途中,我们停车在路边。左右两侧是漫漫的沙砾地,目力所及处几乎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我独自远离了汽车和同伴,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感到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这片土地上,人唯―能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我因此崇敬那些能够活下去的人,崇敬那些从生下来就被搁置在这儿并能够活下去的人,他们是这片土地上最美的风景

    ④他们独自行走在路上,从偏远的土墙泥屋走向高高山顶的喇嘛寺庙。他们也许衣衫褴褛,也许饥肠辘辘,但他们目标明确,步履沉稳,他们的目光越过人类的头顶直视天边。他们用前半生辛勤劳作,后半生去走朝圣的路。我之所以说“走朝圣的路”而不说“去朝圣”,是因为他们往往死在路上。

    ⑤所以每当我看见他们独自行走,或一走一拜时,心里就会涌起一种敬意和感动,就会问自己:什么是你的朝圣之路? 这个时候就会感到自己的俗处,只能从人的生存本能去考虑,没有一种能在大自然面前保持镇静和平衡的精神世界,没有一种能与这自然对应的坚定信仰。

    ⑥每每行走在渺无人烟、旷达无垠的高原,每每看见旷野中偶尔闪现的绿树和灌木,每每看见牛粪镶嵌在围墙上的藏民院落,每每看见猎猎飘扬在路上、河上、山顶上的五色经幡,甚至每每看见从山上横冲下来漫过公路的泥沙,我常会觉得自己被放逐了,因此而淡化了生存以外的欲念。人一旦从种种欲望中挣脱出来,从种种俗利的淹没中挣脱出来,就会感觉到一种彻底置身于自然的舒畅。在这种时候,人的心灵往往会抹去岁月的泥沙,以纯净的声音和自然对话。

⑦记得在去往藏北草原的途中,我一直静静地望着起伏无尽的草原和草原尽头的雪山。山顶很白很硬,山下的草地却很绿很柔和。我久久地注视着,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异样。雪山和草原在那一刻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亮,仿佛在回应我的心境。我觉得心里一阵阵发热,几乎落下泪来。我知道自己在那一刻与自然融合了,在那一刻与自然有了真诚的对话。这是―种对故乡的情感,它令我倍觉亲切。

⑧赫尔曼?黑塞曾经说过:这世间有一种使我们一再惊奇而且使我们感到幸福的可能性――在最遥远、最陌生的地方发现一个故乡,并对那些似乎极隐秘和最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  

⑨在这个地球上,能使人产生故乡感觉的,不止那方渗透着血脉的泥土,还有一片能与你心灵相通的天空。也许在西藏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自然并不只是个客观存在,而是具有神性和灵魂的自然。在这里,与自然的对话,就是与灵魂的对话。

⑩是的,西藏,它是我灵魂的故乡。

⑪从西藏归来,忽然之间就淡漠了许多欲望。临走之前的种种念头和怨艾,仿佛都被那高处的风吹走了,只留下一种单纯的感觉。

⑫重新走在纷纷攘攘的都市,重新见到一张张熟面孔,重新听到一些熟识的和生涩的消息,令我感到我被甩出原生活轨道的这段时间,这里是多么的热闹而又无聊。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上,又夹在了走时看的那本书中间。

⑬西藏给予我的启示,似乎无法带出西藏。它超重,超大,以至使我无法把它作为自己的一份财产带在身边,只能经常攀上去,感受它,然后搁下它。   

⑭它如同故乡一样无法携带呵。但它的气息已随我而来,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嗅着它的气息而生活,抵御都市对我的中伤。待到它的气息渐渐弱小时,我会再次踏上与它重逢的旅途,一次又一次。

17.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开篇作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出自己对西藏的思念和热爱之情。

B.“最美的风景”,既指这里的人们是土地上风景的组成部分,也赞美了他们顽强的生命力。

C.文中“神秘”“神性”“喇嘛寺庙”“经幡”等词语,都暗示了宗教对作者灵魂的净化作用。

D.作者引用黑塞的话,强调心灵的故乡隐藏在陌生而遥远的地方,它使人们感到惊奇而幸福。

E.“都市对我的中伤”,指纷纷攘攘的都市生活会让人产生许多欲望和怨艾,污染人的心灵。

18.作者为什么会对那些朝圣的人们充满敬意和感动?(4分)

答:                                                                        

                                                                              

                                                                           

19.第⑥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答:                                                                        

                                                                              

                                                                           

20.根据全文内容,谈谈作者为什么把西藏比作“灵魂的故乡”。(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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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楚州区2008届高三语文模拟试题、语文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在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

裘山山

  ①八月,我又去了西藏。当我从成都那片常年灰暗阴沉的天空下,走进高原的阳光里,一眼看见那片熟悉的蓝天,呼吸到那缕清冷的、却是无比新鲜的空气时,我就知道自己一直在渴望着与它重逢。我忍不住张开整个身心对它说:你好,西藏!

  ②神奇的高原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站在我的面前。这苍凉中蕴含着人类难以征服的力量,蕴含着我无法了解和进入的神秘。广袤的天空下,人和土地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和大地永远在目光的最尽头相逢,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博大和苍凉。

  ③但对于常人来说,这种博大和苍凉常常会令内心产生恐慌。在一次去往日喀则的途中,我们停车在路边。左右两侧是漫漫的沙砾地,目力所及处几乎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我独自远离了汽车和同伴,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感到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这片土地上,人唯-能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我因此崇敬那些能够活下去的人,崇敬那些从生下来就被搁置在这儿并能够活下去的人,他们是这片土地上最美的风景

  ④他们独自行走在路上,从偏远的土墙泥屋走向高高山顶的喇嘛寺庙。他们也许衣衫褴褛,也许饥肠辘辘,但他们目标明确,步履沉稳,他们的目光越过人类的头顶直视天边。他们用前半生辛勤劳作,后半生去走朝圣的路。我之所以说“走朝圣的路”而不说“去朝圣”,是因为他们往往死在路上。

  ⑤所以每当我看见他们独自行走,或一走一拜时,心里就会涌起一种敬意和感动,就会问自己:什么是你的朝圣之路? 这个时候就会感到自己的俗处,只能从人的生存本能去考虑,没有一种能在大自然面前保持镇静和平衡的精神世界,没有一种能与这自然对应的坚定信仰。

  ⑥每每行走在渺无人烟、旷达无垠的高原,每每看见旷野中偶尔闪现的绿树和灌木,每每看见牛粪镶嵌在围墙上的藏民院落,每每看见猎猎飘扬在路上、河上、山顶上的五色经幡,甚至每每看见从山上横冲下来漫过公路的泥沙,我常会觉得自己被放逐了,因此而淡化了生存以外的欲念。人一旦从种种欲望中挣脱出来,从种种俗利的淹没中挣脱出来,就会感觉到一种彻底置身于自然的舒畅。在这种时候,人的心灵往往会抹去岁月的泥沙,以纯净的声音和自然对话。

  ⑦记得在去往藏北草原的途中,我一直静静地望着起伏无尽的草原和草原尽头的雪山。山顶很白很硬,山下的草地却很绿很柔和。我久久地注视着,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异样。雪山和草原在那一刻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亮,仿佛在回应我的心境。我觉得心里一阵阵发热,几乎落下泪来。我知道自己在那一刻与自然融合了,在那一刻与自然有了真诚的对话。这是-种对故乡的情感,它令我倍觉亲切。

  ⑧赫尔曼·黑塞曾经说过:这世间有一种使我们一再惊奇而且使我们感到幸福的可能性——在最遥远、最陌生的地方发现一个故乡,并对那些似乎极隐秘和最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

  ⑨在这个地球上,能使人产生故乡感觉的,不止那方渗透着血脉的泥土,还有一片能与你心灵相通的天空。也许在西藏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自然并不只是个客观存在,而是具有神性和灵魂的自然。在这里,与自然的对话,就是与灵魂的对话。

  ⑩是的,西藏,它是我灵魂的故乡。

  J从西藏归来,忽然之间就淡漠了许多欲望。临走之前的种种念头和怨艾,仿佛都被那高处的风吹走了,只留下一种单纯的感觉。

  K重新走在纷纷攘攘的都市,重新见到一张张熟面孔,重新听到一些熟识的和生涩的消息,令我感到我被甩出原生活轨道的这段时间,这里是多么的热闹而又无聊。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上,又夹在了走时看的那本书中间。

  L西藏给予我的启示,似乎无法带出西藏。它超重,超大,以至使我无法把它作为自己的一份财产带在身边,只能经常攀上去,感受它,然后搁下它。

  M它如同故乡一样无法携带呵。但它的气息已随我而来,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嗅着它的气息而生活,抵御都市对我的中伤。待到它的气息渐渐弱小时,我会再次踏上与它重逢的旅途,一次又一次。

(1)

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文章开篇作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出自己对西藏的思念和热爱之情。

B.

“最美的风景”,既指这里的人们是土地上风景的组成部分,也赞美了他们顽强的生命力。

C.

文中“神秘”“神性”“喇嘛寺庙”“经幡”等词语,都暗示了宗教对作者灵魂的净化作用。

D.

作者引用黑塞的话,强调心灵的故乡隐藏在陌生而遥远的地方,它使人们感到惊奇而幸福。

E.

“都市对我的中伤”,指纷纷攘攘的都市生活会让人产生许多欲望和怨艾,污染人的心灵。

(2)

作者为什么会对那些朝圣的人们充满敬意和感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⑥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根据全文内容,谈谈作者为什么把西藏比作“灵魂的故乡”。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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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08-2009学年度北京五中第一学期高三期中考试、语文试卷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题。

在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

裘山山

  ①八月,我又去了西藏。当我从成都那片常年灰暗阴沉的天空下,走进高原的阳光里,一眼看见那片熟悉的蓝天,呼吸到那缕清冷的、却是无比新鲜的空气时,我就知道自己一直在渴望着与它重逢。我忍不住张开整个身心对它说:你好,西藏!

  ②神奇的高原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站在我的面前。这苍凉中蕴含着人类难以征服的力量,蕴含着我无法了解和进入的神秘。广袤的天空下,人和土地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和大地永远在目光的最尽头相逢,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博大和苍凉。

  ③但对于常人来说,这种博大和苍凉常常会令内心产生恐慌。在一次去往日喀则的途中,我们停车在路边。左右两侧是漫漫的沙砾地,目力所及处几乎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我独自远离了汽车和同伴,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感到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这片土地上,人唯-能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我因此崇敬那些能够活下去的人,崇敬那些从生下来就被搁置在这儿并能够活下去的人,他们是这片土地上最美的风景

  ④他们独自行走在路上,从偏远的土墙泥屋走向高高山顶的喇嘛寺庙。他们也许衣衫褴褛,也许饥肠辘辘,但他们目标明确,步履沉稳,他们的目光越过人类的头顶直视天边。他们用前半生辛勤劳作,后半生去走朝圣的路。我之所以说“走朝圣的路”而不说“去朝圣”,是因为他们往往死在路上。

  ⑤所以每当我看见他们独自行走,或一走一拜时,心里就会涌起一种敬意和感动,就会问自己:什么是你的朝圣之路?这个时候就会感到自己的俗处,只能从人的生存本能去考虑,没有一种能在大自然面前保持镇静和平衡的精神世界,没有一种能与这自然对应的坚定信仰。

  ⑥每每行走在渺无人烟、旷达无垠的高原,每每看见旷野中偶尔闪现的绿树和灌木,每每看见牛粪镶嵌在围墙上的藏民院落,每每看见猎猎飘扬在路上、河上、山顶上的五色经幡,甚至每每看见从山上横冲下来漫过公路的泥沙,我常会觉得自己被放逐了,因此而淡化了生存以外的欲念。人一旦从种种欲望中挣脱出来,从种种俗利的淹没中挣脱出来,就会感觉到一种彻底置身于自然的舒畅。在这种时候,人的心灵往往会抹去岁月的泥沙,以纯净的声音和自然对话。

  ⑦记得在去往藏北草原的途中,我一直静静地望着起伏无尽的草原和草原尽头的雪山。山顶很白很硬,山下的草地却很绿很柔和。我久久地注视着,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异样。雪山和草原在那一刻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亮,仿佛在回应我的心境。我觉得心里一阵阵发热,几乎落下泪来。我知道自己在那一刻与自然融合了,在那一刻与自然有了真诚的对话。这是-种对故乡的情感,它令我倍觉亲切。

  ⑧赫尔曼·黑塞曾经说过:这世间有一种使我们一再惊奇而且使我们感到幸福的可能性——在最遥远、最陌生的地方发现一个故乡,并对那些似乎极隐秘和最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

  ⑨在这个地球上,能使人产生故乡感觉的,不止那方渗透着血脉的泥土,还有一片能与你心灵相通的天空。也许在西藏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自然并不只是个客观存在,而是具有神性和灵魂的自然。在这里,与自然的对话,就是与灵魂的对话。

  ⑩是的,西藏,它是我灵魂的故乡。

  从西藏归来,忽然之间就淡漠了许多欲望。临走之前的种种念头和怨艾,仿佛都被那高处的风吹走了,只留下一种单纯的感觉。

  重新走在纷纷攘攘的都市,重新见到一张张熟面孔,重新听到一些熟识的和生涩的消息,令我感到我被甩出原生活轨道的这段时间,这里是多么的热闹而又无聊。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上,又夹在了走时看的那本书中间。

  西藏给予我的启示,似乎无法带出西藏。它超重,超大,以至使我无法把它作为自己的一份财产带在身边,只能经常攀上去,感受它,然后搁下它。

  它如同故乡一样无法携带呵。但它的气息已随我而来,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嗅着它的气息而生活,抵御都市对我的中伤。待到它的气息渐渐弱小时,我会再次踏上与它重逢的旅途,一次又一次。

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________

A.文章开篇作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出自己对西藏的思念和热爱之情。

B.“最美的风景”,既指这里的人们是土地上风景的组成部分,也赞美了他们顽强的生命力。

C.文中“神秘”“神性”“喇嘛寺庙”“经幡”等词语,都暗示了宗教对作者灵魂的净化作用。

D.作者引用黑塞的话,强调心灵的故乡隐藏在陌生而遥远的地方,它使人们感到惊奇而幸福。

E.“都市对我的中伤”,指纷纷攘攘的都市生活会让人产生许多欲望和怨艾,污染人的心灵。

2.作者为什么会对那些朝圣的人们充满敬意和感动?

答:________________

3.第⑥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

4.根据全文内容,谈谈作者为什么把西藏比作“灵魂的故乡”。

答: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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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08年海淀区一模)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17―20题。

在遥远而又陌生的地方

                                     裘山山

①八月,我又去了西藏。当我从成都那片常年灰暗阴沉的天空下,走进高原的阳光里,一眼看见那片熟悉的蓝天,呼吸到那缕清冷的、却是无比新鲜的空气时,我就知道自己一直在渴望着与它重逢。我忍不住张开整个身心对它说:你好,西藏!

    ②神奇的高原带着一种永恒的苍凉站在我的面前。这苍凉中蕴含着人类难以征服的力量,蕴含着我无法了解和进入的神秘。广袤的天空下,人和土地的比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天空和大地永远在目光的最尽头相逢,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博大和苍凉。

    ③但对于常人来说,这种博大和苍凉常常会令内心产生恐慌。在一次去往日喀则的途中,我们停车在路边。左右两侧是漫漫的沙砾地,目力所及处几乎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我独自远离了汽车和同伴,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感到自己很渺小,渺小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这片土地上,人唯―能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我因此崇敬那些能够活下去的人,崇敬那些从生下来就被搁置在这儿并能够活下去的人,他们是这片土地上最美的风景

    ④他们独自行走在路上,从偏远的土墙泥屋走向高高山顶的喇嘛寺庙。他们也许衣衫褴褛,也许饥肠辘辘,但他们目标明确,步履沉稳,他们的目光越过人类的头顶直视天边。他们用前半生辛勤劳作,后半生去走朝圣的路。我之所以说“走朝圣的路”而不说“去朝圣”,是因为他们往往死在路上。

    ⑤所以每当我看见他们独自行走,或一走一拜时,心里就会涌起一种敬意和感动,就会问自己:什么是你的朝圣之路? 这个时候就会感到自己的俗处,只能从人的生存本能去考虑,没有一种能在大自然面前保持镇静和平衡的精神世界,没有一种能与这自然对应的坚定信仰。

    ⑥每每行走在渺无人烟、旷达无垠的高原,每每看见旷野中偶尔闪现的绿树和灌木,每每看见牛粪镶嵌在围墙上的藏民院落,每每看见猎猎飘扬在路上、河上、山顶上的五色经幡,甚至每每看见从山上横冲下来漫过公路的泥沙,我常会觉得自己被放逐了,因此而淡化了生存以外的欲念。人一旦从种种欲望中挣脱出来,从种种俗利的淹没中挣脱出来,就会感觉到一种彻底置身于自然的舒畅。在这种时候,人的心灵往往会抹去岁月的泥沙,以纯净的声音和自然对话。

⑦记得在去往藏北草原的途中,我一直静静地望着起伏无尽的草原和草原尽头的雪山。山顶很白很硬,山下的草地却很绿很柔和。我久久地注视着,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异样。雪山和草原在那一刻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亮,仿佛在回应我的心境。我觉得心里一阵阵发热,几乎落下泪来。我知道自己在那一刻与自然融合了,在那一刻与自然有了真诚的对话。这是―种对故乡的情感,它令我倍觉亲切。

⑧赫尔曼?黑塞曾经说过:这世间有一种使我们一再惊奇而且使我们感到幸福的可能性――在最遥远、最陌生的地方发现一个故乡,并对那些似乎极隐秘和最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         

⑨在这个地球上,能使人产生故乡感觉的,不止那方渗透着血脉的泥土,还有一片能与你心灵相通的天空。也许在西藏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自然并不只是个客观存在,而是具有神性和灵魂的自然。在这里,与自然的对话,就是与灵魂的对话。

⑩是的,西藏,它是我灵魂的故乡。

⑪从西藏归来,忽然之间就淡漠了许多欲望。临走之前的种种念头和怨艾,仿佛都被那高处的风吹走了,只留下一种单纯的感觉。

⑫重新走在纷纷攘攘的都市,重新见到一张张熟面孔,重新听到一些熟识的和生涩的消息,令我感到我被甩出原生活轨道的这段时间,这里是多么的热闹而又无聊。我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上,又夹在了走时看的那本书中间。

⑬西藏给予我的启示,似乎无法带出西藏。它超重,超大,以至使我无法把它作为自己的一份财产带在身边,只能经常攀上去,感受它,然后搁下它。   

⑭它如同故乡一样无法携带呵。但它的气息已随我而来,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嗅着它的气息而生活,抵御都市对我的中伤。待到它的气息渐渐弱小时,我会再次踏上与它重逢的旅途,一次又一次。

17.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开篇作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出自己对西藏的思念和热爱之情。

B.“最美的风景”,既指这里的人们是土地上风景的组成部分,也赞美了他们顽强的生命力。

C.文中“神秘”“神性”“喇嘛寺庙”“经幡”等词语,都暗示了宗教对作者灵魂的净化作用。

D.作者引用黑塞的话,强调心灵的故乡隐藏在陌生而遥远的地方,它使人们感到惊奇而幸福。

E.“都市对我的中伤”,指纷纷攘攘的都市生活会让人产生许多欲望和怨艾,污染人的心灵。

                                                答:(   )(   )

18.作者为什么会对那些朝圣的人们充满敬意和感动?(4分)

答:                                                             

                                                                       

19.第⑥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答:                                                              

                                                                     

20.根据全文内容,谈谈作者为什么把西藏比作“灵魂的故乡”。(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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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高中语文 课文练习 第五册 题型:048

阅读下面文字,然后回答问题。

论习惯

[英]培根

  人的思考取决于动机,语言取决于学问和知识,而他们的行动,则多半取决于习惯。所以马基雅弗利说:习惯能加强语言和天性的力量。但他所指的是去做一种邪恶的事情。他认为在挑选一个刺客时,最可信任的是那种手上曾经染过血的人。也许马基雅弗利忘记了刺杀亨利第三的克雷姆,刺杀亨利第四的瑞瓦雷克,以及行刺威廉公爵的约尔基和杰尔德都并非这种人,也许只有宗教狂热的力量才可以与之相抵。除此之外,几乎一切都难以战胜习惯,以至一个人尽可以诅咒、发誓、夸口、保证——到头来还是难以改变一种习惯。

  如果说个人的习惯只是把一个人变成了机械,使他的生活仿佛由习惯所驱动。那么社会的习惯势力,却具有一种无比可怕的专制力量。例如印度教徒,为了遵守宗教的习惯,竟可以安静地卧于柴堆上,然后引火焚身,而他的妻子也宁愿心甘情愿地与他一起跳入火坑。古代的斯巴达青年,在习惯风俗的压力下,每年都要跪在神坛上承受笞刑,以锻炼吃苦的耐力。我记得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初期,曾有一个被判死罪的爱尔兰人,请求绞死他时用荆条而不用绳索——因为这是他们本族的习惯。在俄国据说有一种赎罪的习惯,要人在凉水里成夜浸泡,直到被冰冻上为止。

  由此可见,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因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们知道,幼年学习过的语言,常常是终生不忘的。这也是一种习惯。而在中年以后再学一种新语言,就常常很困难了。在体育运动上也是如此。当然也有一些人,他们终生的性格仿佛是可以不断塑造的,因此可以在不断的学习中进步。但这种人毕竟太少了。

  此外还必须考虑到,一种集体的习惯,其力量更大于个人的习惯。因此如果有一个良好道德风气的社会环境,是最有利于培养好的社会公民的。在这方面,国家与政府只能是美德的培育者,而不是播种者。更何况,还有政府连这事也做不到呢!

1.在横线处填写一个与上下句相连的句子。要求语意顺畅、和谐,字数不超过30个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解释句中加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

①习惯能加强语言和天性的力量。

天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个人的习惯只是把一个人变成了机械

机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也许只有宗教狂热的力量才可与之相抵

与之相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谈谈你对下面这句话的认识。

“在这方面,国家与政府只能是美德的培育者,而不是播种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简要概述《论习惯》的主要内容。(请不要超过100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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