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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个挑水工有两个水罐,一个水罐有一条裂缝,而另一个水罐完好无损。那个完好的水罐不仅为自己的成就,更为自己的完美感到骄傲,但那只可怜的有裂缝的水罐因自己天生的裂痕而感到十分自卑。挑水工总习惯于横着担水。不久,那个破水罐无意中看见太阳正照着小路旁边美丽的鲜花。挑水工说:“难道你没注意到那些美丽的花儿只长在你这一边?那是因为我早知道你的裂缝,并且利用了它。我在你这一边撒下了花种,于是我们从小溪边回来的时候,你就浇灌了它们。”

生活中,有裂缝的水罐并不少见,或许你听过、看过或经历过上述材料中所记录的有关的事情,请你以“有裂缝的水罐”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注意】①立意自定;②文体自选;③题目自拟;④不少于800字;⑤不得抄袭。

评卷人

得分

 

 

二、名句默写

 

(每空? 分,共? 分)

 

 

5、略

二、名句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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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习题

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天利38套《2009高考模拟试题汇编附加试题》、语文 题型:056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个挑水工有两个水罐,一个水罐完好无损,另一个水罐有一条缝隙。完好的水罐总能把水从远远的小溪运到主人家,而那个破损的水罐到达目的地时就只剩下半罐水了。完好的水罐为自己的完美感到骄傲,有缝隙的水罐则为自己的无能而惭愧。挑水工知道了,就对有缝隙的水罐说:“请你注意路旁那些美丽的花儿。我在你这边撒下了花种,每天我们从小溪边回来的路上,你就浇灌了它们。”那些美丽的花儿,正是在这只有缝隙的水罐漏下的水的滋润下成长,美化了家园。

要求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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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

一个挑水工有两个水罐,一个水罐有一条裂缝,而另一个水罐完好无损。那个完好的水罐不仅为自己的成就,更为自己的完美感到骄傲,但那只可怜的有裂缝的水罐因自己天生的裂痕而感到十分自卑。挑水工总习惯于横着担水。不久,那个破水罐无意中看见太阳正照着小路旁边美丽的鲜花。挑水工说:“难道你没注意到那些美丽的花儿只长在你这一边?那是因为我早知道你的裂缝,并且利用了它。我在你这一边撒下了花种,于是我们从小溪边回来的时候,你就浇灌了它们。”

生活中,有裂缝的水罐并不少见,或许你听过、看过或经历过上述材料中所记录的有关的事情,请你以“有裂缝的水罐”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注意】①立意自定;②文体自选;③题目自拟;④不少于800字;⑤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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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 题型:阅读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怀念一种树

    晓东

①离开故乡近30年了。时常怀念那个生我养我的偏远山村,怀念村外田塍上一种名叫茶叶树的小树。它们在春天爆着绿芽,在冬天吐着白花,装点着我清苦而快乐的童年。

②那时,故乡没有专门的茶园。山上长的几乎都是松树和油茶树,田里也只栽水稻。留给茶叶树的生存空间,便是村外那一条条田塍。远望去,田塍上的一排排茶叶树,就像一道道绿色的篱笆,将一口口稻田分隔开来,成为故乡一种标志性的风景。茶叶树四季常青,但长得慢,似乎总也长不大,长到人头高后,几乎就停止向上长了,更多的是从根部斜生出不少细枝,环抱在主干周围,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家族。

③每年清明前后,母亲总带我和弟弟去自家田塍上采摘茶叶。采茶叶,最需要耐心,得一个嫩芽接一个嫩芽去掐断,不能漏掉,更不能一会儿到这棵树上采采,一会儿又到那棵树上掐掐;母亲能双手采茶叶,频率也快,像麻雀啄食一样。而我只会用右手,笨手笨脚,大半天仍站在一棵树前,站得腿脚发麻,往往一个上午也采不完几棵树。我时不时望着被茶叶汁染绿的手指发呆,嗅着手上的苦涩的清香。看到我泄气的模样,母亲总笑着说:“顶个人头活命不容易,你真要好好读书!”

④在采来的茶叶中,清明茶最佳,嫩而香。不过,老叶也不是毫无用处,可以制作擂茶。老茶叶用井水洗净,晾干,连同芝麻、甘草、食盐等一起放进大擂钵,再用擂棍慢慢捣烂,最后装入陶罐密封。待到暑天,冲碗擂茶喝,咸而不,清凉解暑。

⑤如果说采茶是对耐心的莫大考验,那么,烤制茶叶则是对细心的强烈挑战。茶叶太娇了。烤茶叶得用文火。一般烧稻草,把锅慢慢烧红,然后把当天采来的茶叶分批倒入锅中,一次不能倒太多,半锅就够。母亲用锅铲不停地翻炒,动作极快,紧接着,她将双手插入茶叶中,上下翻动,反复摩挲,直到茶叶被烫得发蔫,打卷,缩成团粒状,茶香飘满一屋,才将茶叶从锅中盛出,放进团箕里,最后装进热水瓶的胆芯封存起来。母亲一天要炒几锅茶叶,连衣服上都薰透了茶香。然而,茶叶很不经炒,看到大半锅嫩叶最后缩成一二两茶叶干,我打心里惋惜。想起当年母亲烤制茶叶的活计,我至今感到心疼和辛酸啊。

⑥冬天,家里的农活少了。母亲逢集便去街上卖茶叶,换点零钱补贴家用。平时,我家里不舍得泡茶叶,但春节和端午节例外。正月,家里来客,母亲便热情地泡茶待客,说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并包些茶叶赠给客人。端午节,母亲常把年前剩下的陈茶叶用来煮茶蛋,茶香直渗入到蛋黄里,那口味才正宗地道呢。

⑦光阴荏苒,岁月如梭,转眼数十寒暑过去。我不知道故乡的村妇们从何时起都不再手工烤制茶叶了。但我可以肯定,母亲是在十几年前放弃那门手工制茶的手艺的。一是因为子女先后考上了大学,相继参加工作;二是因为市场上的茶叶应有尽有,手工制茶效益太低。从此,手工制茶的技艺,就这样在故乡这个小山村里永远失传了。我感到欣慰,又感到惋惜。

⑧古人曾说,茶可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须花。这自是人生的高远境界。故乡的村民可望不可及。如今,值得庆幸的是,故乡村外的田塍上的茶叶树仍被保存着,尽管它们早已丧失了实用价值,没有人在意其枯荣。它们一如既往地站在村外的田塍上,像一排排篱笆一样。它们照样在春天萌芽,在冬天开花,依旧散发出苦涩的清香,还会结出造型优美的果实,像一个个微型南瓜。它们年复一年地守望着那方遥远而宁静的田园,像在回忆如烟的往事,又仿佛在期盼远方的游子。

16.作者为什么说“我感到欣慰,又感到惋惜”?请结合文意谈谈你的理解。(6分)

答: 

17.指出文章的结构方式,并作简要分析。(6分)

答: 

18.文章末尾关于茶叶树的描写有何特点?在文中有何作用?(5分)

答: 

19.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运用从容散淡的语言,具体而生动地描写了作者清苦而快乐的童年,表达了对阔别30年的故乡的思念之情。

B.故乡标志性的风景就是茶叶树,这种树四季常青,春天萌芽,冬天开花,能散发苦涩的清香,可结出造型优美的果实,因而作者时常怀念它。

C.文中用“我”采茶叶时的笨手笨脚反衬“母亲”的心灵手巧,又用“母亲”放弃手工制茶的手艺,侧面反映了时代的变迁。

D.“茶可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须花”这两句诗在文中旨在说明故乡的村民有着人生的高远境界。

E.文章表面上写的是对故乡茶叶树的怀念之情,实际上表达了对手工制茶这种工艺失传的深刻反思和对世事沧桑的深沉感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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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同步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杰克·伦敦的悲剧
  ①杰克·伦敦( 1876 ---1916)是美国近代著名作家。他和马克·吐温,也许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个美国作家了。然而,同作为美国现实主义时代的现实主义作家,两个人的结局却大不一样。马克·吐温以七十五岁高龄病死在写作岗位上,实践了他的“工作是世界上最大的快乐”的信念。杰克·伦敦却在四十岁壮年之时,吞服了大量吗啡,在自己豪华的大牧场中结束了一生。     
  ②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很不幸的。他是一个在旧金山出生的私生子,生父是一个占卜者。后来,母亲嫁给已经有十一个孩子的约翰·伦敦,继父的境况也不好。杰克·伦敦的童年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十一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十四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得到一元钱,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干了不多久,这个十四岁刚出头的孩子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杰克·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    
  ③航海归来,境况并未好转。1894年,十八岁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领导人考克西等在华盛顿因“践踏国会草坪”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杰克·伦敦在退出“进军”行列之后,又继续过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     
  ④长年的流浪没有使杰克·伦敦丧失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漂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书也总是他的伴侣。1896年他二十岁时,甚至还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总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1897年他就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黄金梦”又很快破灭,身染重病回家。
  ⑤一条奈的路走不通,一件件的事碰壁。杰克·伦敦萌发了写作的愿望。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有满腔的对穷苦人的同情,在二十三岁(1899年)时,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发表了,二十四岁时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在这些作品里,淘金工人的生活是杰克·伦敦心爱的题材。     
  ⑥杰克·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1 907 年(时年三十一岁)写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我国已经有译本的《马丁·伊登》(1909年),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对人性的蹂躏、对正义的践踏。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奋斗成了名,但是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结果以自杀了结一生。七年后,它的作者杰克·伦敦真正走上了马丁·伊登的道路。     
  ⑦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退,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⑧1 911年,他公开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他在成名之后,得到很多的钱。他认为他有权过豪华奢侈的生活。他曾经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1913年用了十万美元(在当时是一芝惊人的钱财)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一所名叫“娘居”的别墅,在落成后即将迁居的时候.忽然起火焚毁。这位已经跻身上流社会的大作家,看了看价值十万美元的废墟,摆了摆手,宣布将另建一个庄园。这时的杰克·伦敦已经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拜金主义泥淖,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他在1911年时还说过:“我如果自己能够作出选择的话,除了写一篇说明我对资产阶级世界是多么鄙视的社会主义者的文章外,我什么也不会下笔。”可是在1916年1月,他公开声明脱离自己曾经积极参与活动的美国社会党。     
  ⑨这位曾经饱尝人世艰辛,也曾经用自己的笔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和发财,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1 91 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用自杀结束了四十年的一生,留下了的四十九部著作。(有改动)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通过《马丁·伊登》我们看到,杰克·伦敦对于资本主 社会中人才被毁灭是有着很强的预见性的,但自己也免不了这样的结局,说明他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B.二十几岁的杰克·伦敦是以他丰富的生活经历、对穷苦人的满腔同情开始的文学创作,因此,他以一开始就是一位鄙视资产阶级世界,敢于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 露资本主义社会残酷无情的社会主义者。   
C .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是使青年杰克·伦敦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性格逐渐消退,直至成为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者的重要的思想根源。  
D .对于饱尝人世艰辛、思想混杂的杰克·伦敦的一生,作者是抱有批判和惋惜之情的。但作者也认为,杰克·伦敦 及其所留下的四十九部著作,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异化的研究方面深具价值。   
E.这篇传记语言简明流畅,结构清晰,并采用倒叙的写法,将传主从童年直到自杀身亡的短暂的一生清晰、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2.简要概括杰克·伦敦的主要人生经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为一篇评传,这篇传记最突出的写作特点是什么?请结合文章举例说明。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作者为杰克·伦敦作传,为什么开篇写了同时代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两位作家截然相反的结局给你怎样的启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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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河南省卢氏县第一高中2011届高考6月冲刺语文试题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杰克·伦敦的悲剧(有改动)

  ①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近代著名作家。他和马克·吐温,也许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个美国作家了。然而,同作为美国现实主义时代的现实主义作家,两个人的结局却大不一样。马克·吐温以七十五岁高龄病死在写作岗位上,实践了他的“工作是世界上最大的快乐”的信念。杰克·伦敦却在四十岁壮年之时,吞服了大量吗啡,在自己豪华的大牧场中结束了一生。

  ②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很不幸的。他是一个在旧金山出生的私生子,生父是一个占卜者。后来,母亲嫁给已经有十一个孩子的约翰·伦敦,继父的境况也不好。杰克·伦敦的童年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十一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十四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得到一元钱,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干了不多久,这个十四岁刚出头的孩子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杰克·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

  ③航海归来,境况并未好转。1894年,十八岁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领导人考克西等在华盛顿以“践踏国会草坪”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杰克·伦敦在退出“进军”行列之后,又继续过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

  ④长年的流浪没有使杰克·伦敦丧失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飘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书也总是他的伴侣。1896年他二十岁时,甚至还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总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1897年他就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黄金梦”又很快破灭,身染重病回家。

  ⑤一条条的路走不通,一件件的事碰壁。杰克·伦敦萌发了写作的愿望。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有满腔的对穷苦人的同情,在二十三岁(1899年)时,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发表了,二十四岁时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在这些作品里,淘金工人的生活是杰克·伦敦心爱的题材。

  ⑥杰克·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1907年(时年三十一岁)写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我国已经有译本的《马丁·伊登》(1909年),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对人性的蹂躏、对正义的践踏。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奋斗成了名,但是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结果以自杀了结一生。七年后,它的作者杰克·伦敦真正走上了马丁·伊登的道路。

  ⑦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褪,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⑧1911年,他公开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他在成名之后,得到很多的钱。他认为他有权过豪华奢侈的生活。他曾经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1913年用了十万美元(在当时是一笔惊人的钱财)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一所名叫“娘居”的别墅,在落成后即将迁居的时候,忽然起火焚毁。这位已经跻身上流社会的大作家,看了看价值十万美元的废墟,摆了摆手,宣布将另建一个庄园。这时的杰克·伦敦已经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拜金主义泥淖,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他在1911年时还说过:“我如果自己能够作出选择的话,除了写一篇说明我对资产阶级世界是多么鄙视的社会主义者的文章外,我什么也不会下笔。”可是在1916年1月,他公开声明脱离自己曾经积极参与活动的美国社会党。

  ⑨这位曾经饱尝人世艰辛,也曾经用自己的笔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和发财,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用自杀结束了四十年的一生,留下了鱼龙混杂的四十九部著作。

  [注]①马克·吐温(1835-1910),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也是幽默大师、著名演说家。他出身贫苦,上学时就不得不打工,做过印刷所学徒,送报人和排字工,后来又在密西西比河上当水手和舵手。

(1)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

通过《马丁·伊登》我们看到,杰克·伦敦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才被毁灭是有着很强的预见性的,但自己也免不了这样的结局,说明他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B.

二十几岁的杰克·伦敦是以他丰富的生活经历、对穷苦人的满腔同情开始的文学创作,因此,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位鄙视资产阶级世界,敢于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大胆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酷无情的社会主义者。

C.

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是使青年杰克·伦敦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性格逐渐消退,直至成为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者的重要的思想根源。

D.

对于饱尝人世艰辛、思想混杂的杰克·伦敦的一生,作者是抱有批判和惋惜之情的。但作者也认为,杰克·伦敦及其所留下的鱼龙混杂的四十九部著作,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异化的研究方面深具价值。

E.

这篇传记语言简明流畅,结构清晰,并采用倒叙的写法,将传主从童年直到自杀身亡的短暂的一生清晰、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2)

简要概括杰克·伦敦的主要人生经历。

(3)

作为一篇评传,这篇传记最突出的写作特点是什么?请结合文章举例说明。

(4)

作者为杰克·伦敦作传,为什么开篇写了同时代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两位作家截然相反的结局给你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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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模拟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选做题)
杰克·伦敦的悲剧
  ①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近代著名作家。他和马克·吐温,也许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个美国作家了。然而,同作为美国现实主义时代的现实主义作家,两个人的结局却大不一样。马克·吐温以七十五岁高龄病死在写作岗位上,实践了他的“工作是世界上最大的快乐”的信念。杰克·伦敦却在四十岁壮年之时,吞服了大量吗啡,在自己豪华的大牧场中结束了一生。
  ②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很不幸的。他是一个在旧金山出生的私生子,生父是一个占卜者。后来,母亲嫁给已经有十一个孩子的约翰·伦敦,继父的境况也不好。杰克·伦敦的童年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十一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十四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得到一元钱,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干了不多久,这个十四岁刚出头的孩子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杰克·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
  ③航海归来,境况并未好转。1894年,十八岁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领导人考克西等在华盛顿因“践踏国会草坪”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杰克·伦敦在退出“进军”行列之后,又继续过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
  ④长年的流浪没有使杰克?伦敦丧失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飘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书也总是他的伴侣。1896年他二十岁时,甚至还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总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1897年他就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黄金梦”又很快破灭,身染重病回家。
  ⑤一条条的路走不通,一件件的事碰壁。杰克·伦敦萌发了写作的愿望。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有满腔的对穷苦人的同情,在二十三岁(1899年)时,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发表了,二十四岁时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在这些作品里,淘金工人的生活是杰克·伦敦心爱的题材。
  ⑥杰克·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1907年(时年三十一岁)写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我国已经有译本的《马丁·伊登》(1909年),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对人性的蹂躏、对正义的践踏。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奋斗成了名,但是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结果以自杀了结一生。七年后,它的作者杰克·伦敦真正走上了马丁·伊登的道路。
  ⑦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褪,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⑧1911年,他公开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他在成名之后,得到很多的钱。他认为他有权过豪华奢侈的生活。他曾经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1913年用了十万美元(在当时是一笔惊人的钱财)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一所名叫“娘居”的别墅,在落成后即将迁居的时候,忽然起火焚毁。这位已经跻身上流社会的大作家,看了看价值十万美元的废墟,摆了摆手,宣布将另建一个庄园。这时的杰克·伦敦已经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拜金主义泥淖,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他在1911年时还说过:“我如果自己能够作出选择的话,除了写一篇说明我对资产阶级世界是多么鄙视的社会主义者的文章外,我什么也不会下笔。”可是在1916年1月,他公开声明脱离自己曾经积极参与活动的美国社会党。
  ⑨这位曾经饱尝人世艰辛,也曾经用自己的笔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和发财,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用自杀结束了四十年的一生,留下了的四十九部著作。(有改动)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通过《马丁·伊登》我们看到,杰克·伦敦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才被毁灭是有着很强的预见性的,但自己也免不了这样的结局,说明他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B.二十几岁的杰克·伦敦是以他丰富的生活经历、对穷苦人的满腔同情开始的文学创作,因此,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位鄙视资产阶级世界,敢于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大胆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酷无情的社会主义者。
C.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是使青年杰克·伦敦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性格逐渐消退,直至成为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者的重要的思想根源。
D.对于饱尝人世艰辛、思想混杂的杰克·伦敦的一生,作者是抱有批判和惋惜之情的。但作者也认为,杰克·伦敦及其所留下的四十九部著作,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异化的研究方面深具价值。
E.这篇传记语言简明流畅,结构清晰,并采用倒叙的写法,将传主从童年直到自杀身亡的短暂的一生清晰、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2)简要概括杰克·伦敦的主要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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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为一篇评传,这篇传记最突出的写作特点是什么?请结合文章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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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为杰克·伦敦作传,为什么开篇写了同时代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两位作家截然相反的结局给你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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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语文 来源:2012届安徽省濉溪县临溪中学高三第三次月考语文卷 题型:现代文阅读

挑山的男人
①他原本身体健康,有个美满的家庭。在他40岁那年,妻子忽然得了重病,尽管他竭尽全力四处举债,仍没能把妻子留住。家徒四壁,欠下一身的债,两个孩子还得上学,连债主进了他家的门,都不忍心开口。他反倒安慰人家,人不倒,债不亡,就算拼掉这身骨头,我也要把债还上。
②他把孩子托付给父母,去外面打工。他去好几个矿山背过矿,工钱本来就少得可怜,还常常被拖欠克扣。他又去了河南,在一个小煤矿井下挖煤,才干了两个月,出事了,他的左臂被缆车砸断了,只能无奈截肢。出院后,矿主叫他赶紧走人。少了一条胳膊,他连农活都干不了。他第一次给人跪下,哀求矿主让他留下,说家里两个孩子还指望我的钱交学费,求您让我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哪怕看门扫地也行。矿主只好给了他4000元钱,打发他回家。他把钱小心地分成两半,一半缝在内裤里,另一半装在包里,然后回家,没想到那个包还是给小偷划了。
③好好的人出去,回来却少了一条胳膊,一家人抱头痛哭。那条胳膊换来的2000元钱,他拿去还了债。乡亲们同情他,劝他出去乞讨,他说不行,我已经丢了一条胳膊,不能再出去丢人。
④他独自去了上海。晚上,他就睡在立交桥下,白天也不敢出去乱逛,怕被抓住收容遣送。他胆战心惊,起早贪黑到建筑工地上寻活,可人家总有理由拒绝他。万般无奈,他壮着胆子去了一次残联,残联的人瞟了他一眼,就摇头说你走吧。快一个月了,他依然流落街头,口袋里只剩下几块钱。正是盛夏酷暑,他却浑身冰凉,突然发现这个世界竟那样陌生,无论自己怎样努力总是受到伤害。他想到了死,爬上了高高的立交桥,一阵风把他吹醒,想起孩子,想起了家,他骂自己蠢,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⑤第二天,他遇到一个老乡。老乡说,咱去华山做挑夫,只要肯卖力气,拿钱实在,还自由。他二话没说,跟着老乡去了华山。第一次踏上华山险道,他背了50斤货物,才走了一小半路已经两腿灌铅,喘不过气来。他想歇不敢歇,想退无路可退,两边都是悬崖峭壁,一脚踏空就要粉身碎骨。他只能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往上爬,天黑时才到山顶。
⑥半夜下了山,领到15元报酬,他想,这钱根本不是人赚的,明天赶早回去吧。可是一觉醒来,他又登上了陡峭的山路。从此,他每天早晨6点起床,带上馒头和自来水就去领货。挑夫的报酬是按重量计算的,并且根据路途远近、险峻程度有所区别,上北峰要走四个小时,每斤货物的运费是三毛钱;南峰是华山之巅,路途遥远险峻,要走七个小时,每斤四毛钱。只有劳动力价格低于缆车的运输成本,挑夫才有市场,他们根本没有谈价钱的资本。为了多赚点钱,他肩上的重量从50斤渐渐加到了100斤,这几乎是挑战极限。
⑦无法想象,他究竟要流多少汗才能换回一毛钱!可他从不认为赚得少,反而对华山充满了感激,他说是华山帮他还清了债,还供了他的两个孩子上学,让他找回了男人的尊严。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暑假来华山看父亲。儿子问他,山路那么高那么陡,你怎么上去的?他笑了,说一步一步往上走,不就上去了吗?儿子执意要体验一下父亲的工作,他说不行,儿子说,我年轻力壮,你能上我就能上。到底拗不过儿子,次日一早,他拿了一个20斤的西瓜,让儿子背着上华山北峰,这条道近且没有南峰那样险峻。四个小时的路程,儿子却走了一整天,天黑时才到北峰,看见父亲,儿子眼泪刷地就下来了,说:“爸,以后您少背点,要吃好点…… ”  
⑧说到这,他忽然哭了。顿了顿,他又自嘲地说,一个大男人哭得跟娘们似的,让你见笑了——哦,我得赶路了。说着他又背起了煤气罐,一只手紧紧抓住铁链,弯腰驼背,像一张拉满的弓,艰难地往上爬……
【小题1】第①段中“他反倒安慰人家,人不倒,债不亡,就算拼掉这身骨头,我也要把债还上。”这句话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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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简析第⑧段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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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作品为何以“挑山的男人”为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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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第7段,安排了“儿子来华山看父亲”这一情节,请探究这样写的好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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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挑山的男人

       ①他原本身体健康,有个美满家。在他40岁那年,妻子忽然得了重病,尽管他竭尽全力四处举债,仍没能把妻子留住。家徒四壁,欠下一身的债,两个孩子还得上学,连债主进了他家的门,都不忍心开口。他反倒安慰人家,人不倒,债不亡,就算拼掉这身骨头,我也要把债还上。

    ②他把孩子托付给父母,去外面打工。他去好几个矿山背过矿,工钱本来就少得可怜,还常常被拖欠克扣。他又去了河南,在一个小煤矿井下挖煤,才干了两个月,出事了,他的左臂被缆车砸断了,只能无奈截肢。出院后,矿主叫他赶紧走人。少了一条胳膊,他连农活都干不了。他第一次给人跪下,哀求矿主让他留下,说家里两个孩子还指望我的钱交学费,求您让我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哪怕看门扫地也行。矿主只好给了他4000元钱,打发他回家。他把钱小心地分成两半,一半缝在内裤里,另一半装在包里,然后回家,没想到那个包还是给小偷划了。

    ③好好的人出去,回来却少了一条胳膊,一家人抱头痛哭。那条胳膊换来的2000元钱,他拿去还了债。乡亲们同情他,劝他出去乞讨,他说不行,我已经丢了一条胳膊,不能再出去丢人。

    ④他独自去了上海。晚上,他就睡在立交桥下,白天也不敢出去乱逛,怕被抓住收容遣送。他胆战心惊,起早贪黑到建筑工地上寻活,可人家总有理由拒绝他。万般无奈,他壮着胆子去了一次残联,残联的人瞟了他一眼,就摇头说你走吧。快一个月了,他依然流落街头,口袋里只剩下几块钱。正是盛夏酷暑,他却浑身冰凉,突然发现这个世界竟那样陌生,无论自己怎样努力总是受到伤害。他想到了死,爬上了高高的立交桥,一阵风把他吹醒,想起孩子,想起了家,他骂自己蠢,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⑤第二天,他遇到一个老乡。老乡说,咱去华山做挑夫,只要肯卖力气,拿钱实在,还自由。他二话没说,跟着老乡去了华山。第一次踏上华山险道,他背了50斤货物,才走了一小半路已经两腿灌铅,喘不过气来。他想歇不敢歇,想退无路可退,两边都是悬崖峭壁,一脚踏空就要粉身碎骨。他只能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往上爬,天黑时才到山顶。

    ⑥半夜下了山,领到15元报酬,他想,这钱根本不是人赚的,明天赶早回去吧。可是一觉醒来,他又登上了陡峭的山路。从此,他每天早晨6点起床,带上馒头和自来水就去领货。挑夫的报酬是按重量计算的,并且根据路途远近、险峻程度有所区别,上北峰要走四个小时,每斤货物的运费是三毛钱;南峰是华山之巅,路途遥远险峻,要走七个小时,每斤四毛钱。只有劳动力价格低于缆车的运输成本,挑夫才有市场,他们根本没有谈价钱的资本。为了多赚点钱,他肩上的重量从50斤渐渐加到了100斤,这几乎是挑战极限。

    ⑦无法想象,他究竟要流多少汗才能换回一毛钱!可他从不认为赚得少,反而对华山充满了感激,他说是华山帮他还清了债,还供了他的两个孩子上学,让他找回了男人的尊严。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暑假来华山看父亲。儿子问他,山路那么高那么陡,你怎么上去的?他笑了,说一步一步往上走,不就上去了吗?儿子执意要体验一下父亲的工作,他说不行,儿子说,我年轻力壮,你能上我就能上。到底拗不过儿子,次日一早,他拿了一个20斤的西瓜,让儿子背着上华山北峰,这条道近且没有南峰那样险峻。四个小时的路程,儿子却走了一整天,天黑时才到北峰,看见父亲,儿子眼泪刷地就下来了,说:“爸,以后您少背点,要吃好点…… ”

    ⑧说到这,他忽然哭了。顿了顿,他又自嘲地说,一个大男人哭得跟娘们似的,让你见笑了———哦,我得赶路了。说着他又背起了煤气罐,一只手紧紧抓住铁链,弯腰驼背,像一张拉满的弓,艰难地往上爬……

第①段中“他反倒安慰人家,人不倒,债不亡,就算拼掉这身骨头,我也要把债还上。”这句话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5分)

简析第⑧段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6分)

试概括文中“他”的性格特征,并举例说明。(6分) 

探究:文中刻画了一个华山独臂挑夫的形象,为什么以“挑山的男人”为题?(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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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4题。

挑山的男人

         ①他原本身体健康,有个美满家。在他40岁那年,妻子忽然得了重病,尽管他竭尽全力四处举债,仍没能把妻子留住。家徒四壁,欠下一身的债,两个孩子还得上学,连债主进了他家的门,都不忍心开口。他反倒安慰人家,人不倒,债不亡,就算拼掉这身骨头,我也要把债还上。

    ②他把孩子托付给父母,去外面打工。他去好几个矿山背过矿,工钱本来就少得可怜,还常常被拖欠克扣。他又去了河南,在一个小煤矿井下挖煤,才干了两个月,出事了,他的左臂被缆车砸断了,只能无奈截肢。出院后,矿主叫他赶紧走人。少了一条胳膊,他连农活都干不了。他第一次给人跪下,哀求矿主让他留下,说家里两个孩子还指望我的钱交学费,求您让我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哪怕看门扫地也行。矿主只好给了他4000元钱,打发他回家。他把钱小心地分成两半,一半缝在内裤里,另一半装在包里,然后回家,没想到那个包还是给小偷划了。

    ③好好的人出去,回来却少了一条胳膊,一家人抱头痛哭。那条胳膊换来的2000元钱,他拿去还了债。乡亲们同情他,劝他出去乞讨,他说不行,我已经丢了一条胳膊,不能再出去丢人。

    ④他独自去了上海。晚上,他就睡在立交桥下,白天也不敢出去乱逛,怕被抓住收容遣送。他胆战心惊,起早贪黑到建筑工地上寻活,可人家总有理由拒绝他。万般无奈,他壮着胆子去了一次残联,残联的人瞟了他一眼,就摇头说你走吧。快一个月了,他依然流落街头,口袋里只剩下几块钱。正是盛夏酷暑,他却浑身冰凉,突然发现这个世界竟那样陌生,无论自己怎样努力总是受到伤害。他想到了死,爬上了高高的立交桥,一阵风把他吹醒,想起孩子,想起了家,他骂自己蠢,你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⑤第二天,他遇到一个老乡。老乡说,咱去华山做挑夫,只要肯卖力气,拿钱实在,还自由。他二话没说,跟着老乡去了华山。第一次踏上华山险道,他背了50斤货物,才走了一小半路已经两腿灌铅,喘不过气来。他想歇不敢歇,想退无路可退,两边都是悬崖峭壁,一脚踏空就要粉身碎骨。他只能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往上爬,天黑时才到山顶。

    ⑥半夜下了山,领到15元报酬,他想,这钱根本不是人赚的,明天赶早回去吧。可是一觉醒来,他又登上了陡峭的山路。从此,他每天早晨6点起床,带上馒头和自来水就去领货。挑夫的报酬是按重量计算的,并且根据路途远近、险峻程度有所区别,上北峰要走四个小时,每斤货物的运费是三毛钱;南峰是华山之巅,路途遥远险峻,要走七个小时,每斤四毛钱。只有劳动力价格低于缆车的运输成本,挑夫才有市场,他们根本没有谈价钱的资本。为了多赚点钱,他肩上的重量从50斤渐渐加到了100斤,这几乎是挑战极限。

    ⑦无法想象,他究竟要流多少汗才能换回一毛钱!可他从不认为赚得少,反而对华山充满了感激,他说是华山帮他还清了债,还供了他的两个孩子上学,让他找回了男人的尊严。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暑假来华山看父亲。儿子问他,山路那么高那么陡,你怎么上去的?他笑了,说一步一步往上走,不就上去了吗?儿子执意要体验一下父亲的工作,他说不行,儿子说,我年轻力壮,你能上我就能上。到底拗不过儿子,次日一早,他拿了一个20斤的西瓜,让儿子背着上华山北峰,这条道近且没有南峰那样险峻。四个小时的路程,儿子却走了一整天,天黑时才到北峰,看见父亲,儿子眼泪刷地就下来了,说:“爸,以后您少背点,要吃好点…… ”

⑧说到这,他忽然哭了。顿了顿,他又自嘲地说,一个大男人哭得跟娘们似的,让你见笑了———哦,我得赶路了。说着他又背起了煤气罐,一只手紧紧抓住铁链,弯腰驼背,像一张拉满的弓,艰难地往上爬……

11、第①段中“他反倒安慰人家,人不倒,债不亡,就算拼掉这身骨头,我也要把债还上。”这句话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5分)

12、简析第⑧段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6分)

13、试概括文中“他”的性格特征,并举例说明。(6分)

14、探究:文中刻画了一个华山独臂挑夫的形象,为什么以“挑山的男人”为题?(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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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的小胡同

萧 乾

    (1)我是在北京的小胡同里出生并长大的。由于我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爸爸在世时管开关东直门,所以东北城角就成了我早年的世界。四十年代我在海外漂泊时,每当思乡,我想的就是北京的那个角落。我认识世界就是从那里开始的。

    (2)还是位老姑姑告诉我说,我是在羊管(或羊倌)胡同出生的。七十年代读了美国黑人写的那本《根》,我也去寻过一次根。大约3岁上我就搬走了,但印象中我们家好像是坐西朝东,门前有一排垂杨柳。当然,样子全变了。九十年代一位摄影记者非要拍我念过中学的崇实学校(今北京二十一中),顺便把我拉到羊管胡同,在那牌子下面只拍了一张。

    (3)其实,我开始懂事是在褡裢坑。10岁上,我母亲死在菊儿胡同。我曾在小说《落日》中描写过她的死,又在《俘虏》中写过菊儿胡同旁边的大院――那是我的仲夏夜之梦。

    (4)母亲去世后,我寄养在堂兄家里。当时我半工半读:织地毯和送羊奶,短不了走街串巷。高中差半年毕业(1927年冬),因“学运”被变相开除,远走广东潮汕。1929年虽然又回到北平上大学,但那时过的是校园生活了。我这辈子只有头17年是真正生活在北京的小胡同里。那以后,我就走南闯北了。可是不论我走到哪里,在梦境里,我的灵魂总在那几条小胡同里转悠。

    (5)啊,胡同里从早到晚是一曲动人的交响乐。大清早就是一阵接一阵的叫卖声。挑子两头是“芹菜辣青椒,韭菜黄瓜”,碧绿的叶子上还滴着水珠。过一会儿,卖“江米小枣年糕”的车子推过来了。然后是叮叮当当的“锔盆锔碗”的。最动人心弦的是街头理发师手里那把铁玩意儿,啦一声就把空气荡出漾漾花纹。

    (6)北京的叫卖声最富季节性。春天是“蛤蟆骨朵儿大甜螺蛳’,夏天是莲蓬和凉粉儿,秋天的炒栗子炒得香喷喷粘糊糊的,冬天“烤白薯真热火”。

    (7)我最喜欢听夜晚的叫卖声。夜晚叫卖的特点是徐缓、拖尾,而且当中必有段间歇――有时还挺长,像”硬面――饽饽”,中间好像还有休止符。比较干脆的是卖熏鱼的或者“算灵卦”的。

    (8)另外是夜行人:有戏迷,也有醉鬼,尖声唱着“一马离了”或“苏三离了洪洞县”。这么唱也不知是为了满足一下无处发挥的表演欲呢,还是走黑道发怵,在给自己壮胆。

    (9)那时我是个穷孩子,可穷孩子也有买得起的玩具。两几个钱就能买支转个不停的小风车。去隆福寺买几个模子,黄土和起泥,就刻起泥饽饽。春天,大院的天空就成了风筝的世界。阔孩子放沙雁,穷孩子也能用秫秸糊个屁股帘儿。反正也能飞起,衬着蓝色的天空,大摇大摆。小心坎儿可乐了,好像自己也上了天。

    (10)夏天,我还常钻到东直门的芦苇塘里去捉蛤蟆,要么就在坟堆旁边逮蛐蛐――还有油葫芦。蛐蛐会咬架,油葫芦个头大,但不咬。它叫起来可优雅啦。当然,金钟更好听,却难得能抓到一只。这些,我都是养在泥罐子里,每天给一两颗毛豆、一点水就成了。

    (11)北京还有一种死胡同,有点像上海的弄堂。可是弄堂里见不到阳光。北京胡同里的平房,多么破,也不缺乏阳光。

    (12)胡同可以说是一种中古民用建筑。我在伦敦和慕尼黑的古城都见到过类似的胡同。伦敦英格兰银行旁边就有一条窄窄的“针鼻巷”,很像北京的胡同。他们舍得加固,可真舍不得拆。新加坡的城市现代化就搞猛了。四十年代我两次过狮城,很有东方味道。八十年代再去,认不得了。幸而他们还保留了一条“牛车水”。我每次去新加坡必去那里吃碗排骨茶,边吃边想着老北京的豆浆油炸果。

    (13)但愿北京能少拆几条、多留几条胡同。

1993年10月6日

(选自《萧乾散文》,有删改)   

①[锔(jū)]用锔子连合破裂的陶瓷器等。

②[沙雁]做工精细的风筝。下文中的”屁股帘儿”是一种自制的简易风筝。

③[秫秸(shú jiē)]去掉穗的高粱秆。

29. 从第(4)段中找出与第(1)段画线句子意思相近的一句话,抄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 从作者对胡同“交响乐”的描述中,你体会老北京的小胡同生活有哪些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 阅读第(9)(10)段,用一句话概括这两段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结合上下文,品味第(9)段中“大摇大摆”一词,说说这个词都写出了什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这篇文章寄寓了作者丰富的思想感情,就你感触最深的一点,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字数在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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