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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以“心声”为标题,“心声”指的是什么?

A、心里话
B、像万卡那样给爷爷写一封长长的信
相关习题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同步题 题型:问答题

课文以“心声”为标题,“心声”指的是什么?用简洁的话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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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语文教研室 题型:043

课文以“心声”为标题,“心声”指的是什么?用简洁的话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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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 题型:043

课文以“心声”为标题,“心声”指的是什么?用简洁的话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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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2014学年福建省泉州市片区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25分)

黑暗中的花香

石兵

五岁那年他失明了,起初,他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停地问母亲,为什么总是黑夜,为什么不打开灯?

母亲告诉他,他头顶有一块乌云,挡住了太阳和所有的灯光,不过不用害怕,虽然不能见到光明,但乌云挡不住太阳散发的温暖,用心感受世界还是暖烘烘的。

他似懂非懂,却突然雀跃了起来,妈妈没有骗我,天上真的有乌云呢,有雨落在我手背上了。母亲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紧接着,有更多的雨落在他的手背上、脸颊上,雨水咸咸的、涩涩的,那是母亲的眼泪。

黑暗中,他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甚至能听到一朵花开放的声音。有一天,他听到角落中传来细微的“噼叭”声,于是摸着墙壁走到角落,他伸手轻轻触摸,发现那儿有一盆植物,一股香气随着他的触摸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淡淡的无可名状的味道,像是光明的味道。

母亲告诉他,那是一盆菊花。从此后,他爱上这盆花,他触摸它的枝叶,会感到凉润沁心,聆听花开,则会在心中打开一扇门,恍惚中,有一束光注入他黑色的世界。时光的流逝静寂无声,他渐渐顺从了黑暗,没有了最初的恐惧,反而变得有些依恋起来。直到有一天,父母告诉他要上学了,那个学校很好,虽然仍然黑暗,却充满了花香。

随着父母跌跌撞撞走出家门,听到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声音时,他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他感到强烈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那温暖有些燥热,令他平静的心剧烈地跳动。

他进入的是一所盲人学校,果然如父母所说,这儿充满了淡淡的花香味道,在穿过一段坑洼不平的林阴道时,他感觉到阳光忽明忽暗,他紧紧握住父母的手,害怕自己会迷失方向。那一天,他不知走了多少路,最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你好,请坐下吧。

他坐了下来,父母不知何时松开了手,他无所适从地四处摸索着,突然摸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桌子,这时,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花香,循着花香探去,果然,家中角落里那盆菊被放在了桌子的一角,在熟悉的花香环绕下,他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然后,他听到四周传来了他异常熟悉的声音,那是一种呼吸的声音,只有身处黑暗之中的人才会那样呼吸,细微、悠长、平静……

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与他一样身处黑暗的年轻人,他学会了许多,生活能自理了,可以用盲文阅读书籍,甚至可以在操场跑道上与人赛跑。他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朋友,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他热爱上了生活,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与另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光明。

每天的课程很多,但他每天都会雷打不动地伺候桌上的菊花,老师告诉他,这种菊花叫作墨菊,虽然朴质无华,却端庄稳重,在花的世界里,墨菊惬意舒缓、洒脱娴静、隽永鲜活、醇厚如酒,将其融汇到心境中,会凝聚起一份自然天成,飘逸出一份清绝品格。

他听得悠然神往,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自己也要做一朵墨菊,在黑暗中散发出淡淡的花香,把平凡的生命沉淀成一杯醇香的酒。

1.标题中“花香”除了指菊花的香味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含义?(4分)

2.面对生活的遭遇,“他”经历了哪些情感上的变化?(6分)

 从“最初的恐惧”                                                                   

3.文中有三件事体现了父母对“他”的精心呵护,请简要概括。(6分)

4.为什么“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你从“他”的故事感悟到什么?(6分)

5.本文着重从触觉、听觉和嗅觉对“他”的内心展开描写,请从文中举一例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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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25分)
黑暗中的花香
石兵
五岁那年他失明了,起初,他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停地问母亲,为什么总是黑夜,为什么不打开灯?
母亲告诉他,他头顶有一块乌云,挡住了太阳和所有的灯光,不过不用害怕,虽然不能见到光明,但乌云挡不住太阳散发的温暖,用心感受世界还是暖烘烘的。
他似懂非懂,却突然雀跃了起来,妈妈没有骗我,天上真的有乌云呢,有雨落在我手背上了。母亲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紧接着,有更多的雨落在他的手背上、脸颊上,雨水咸咸的、涩涩的,那是母亲的眼泪。
黑暗中,他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甚至能听到一朵花开放的声音。有一天,他听到角落中传来细微的“噼叭”声,于是摸着墙壁走到角落,他伸手轻轻触摸,发现那儿有一盆植物,一股香气随着他的触摸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淡淡的无可名状的味道,像是光明的味道。
母亲告诉他,那是一盆菊花。从此后,他爱上这盆花,他触摸它的枝叶,会感到凉润沁心,聆听花开,则会在心中打开一扇门,恍惚中,有一束光注入他黑色的世界。时光的流逝静寂无声,他渐渐顺从了黑暗,没有了最初的恐惧,反而变得有些依恋起来。直到有一天,父母告诉他要上学了,那个学校很好,虽然仍然黑暗,却充满了花香。
随着父母跌跌撞撞走出家门,听到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声音时,他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他感到强烈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那温暖有些燥热,令他平静的心剧烈地跳动。
他进入的是一所盲人学校,果然如父母所说,这儿充满了淡淡的花香味道,在穿过一段坑洼不平的林阴道时,他感觉到阳光忽明忽暗,他紧紧握住父母的手,害怕自己会迷失方向。那一天,他不知走了多少路,最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你好,请坐下吧。
他坐了下来,父母不知何时松开了手,他无所适从地四处摸索着,突然摸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桌子,这时,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花香,循着花香探去,果然,家中角落里那盆菊被放在了桌子的一角,在熟悉的花香环绕下,他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然后,他听到四周传来了他异常熟悉的声音,那是一种呼吸的声音,只有身处黑暗之中的人才会那样呼吸,细微、悠长、平静……
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与他一样身处黑暗的年轻人,他学会了许多,生活能自理了,可以用盲文阅读书籍,甚至可以在操场跑道上与人赛跑。他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朋友,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他热爱上了生活,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与另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光明。
每天的课程很多,但他每天都会雷打不动地伺候桌上的菊花,老师告诉他,这种菊花叫作墨菊,虽然朴质无华,却端庄稳重,在花的世界里,墨菊惬意舒缓、洒脱娴静、隽永鲜活、醇厚如酒,将其融汇到心境中,会凝聚起一份自然天成,飘逸出一份清绝品格。
他听得悠然神往,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自己也要做一朵墨菊,在黑暗中散发出淡淡的花香,把平凡的生命沉淀成一杯醇香的酒。
【小题1】标题中“花香”除了指菊花的香味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含义?(4分)
【小题2】面对生活的遭遇,“他”经历了哪些情感上的变化?(6分)
从“最初的恐惧”                                                         
【小题3】文中有三件事体现了父母对“他”的精心呵护,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为什么“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你从“他”的故事感悟到什么?(6分)
【小题5】本文着重从触觉、听觉和嗅觉对“他”的内心展开描写,请从文中举一例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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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04全国中考试题集锦中考必备 语文 题型:048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师对我说

何为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一九三五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辞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去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一九三一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1)旋(  ) (2)教(  )

(3)热(  ) (4)半(  )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欢送会上李先生的临别赠言有着一声惊雷,振聋发聩。在第四段中有一句与之相呼应的描写,将这句话完整准确地抄写在下面,书写力求美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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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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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九段李先生引用的鲁迅先生的话出自鲁迅的哪篇文章?这篇文章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谁?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他(她)的主要特点。

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    )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    )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    )

(4)突然和人世永别。             (    )

8.文中涉及到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四十四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的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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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三点一测丛书  九年级语文(上)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文后的问题

老师对我说

何为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1935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辞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去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每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1931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1)旋(  )  (2)教(  )

(3)热(  )  (4)半(  )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欢送会上李先生的临别赠言有若一声惊雷,振聋发聩。在第四段中有一句与之相呼应的描写,将这句话完整准确地抄写在下面,书写力求美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第九段李先生引用的鲁迅先生的话出自鲁迅的哪篇文章?这篇文章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谁?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他(她)的主要特点。

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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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

(4)突然和人世永别。(  )

8.文中涉及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一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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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44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的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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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2-2013学年江西景德镇初一下期期末质量检测语文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简直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
格登的中学成绩也不理想。学校为了帮助他们这些“差生”,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膛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他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刺激很大。他真的很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怎么办?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的格登终于成功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
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
——选自《读者》2012年第22期,有删节
【注释】瞠(chēng)目结舌:瞪眼翘舌说不出话来。形容人窘迫或惊呆的样子。
【小题1】用简要的语言给这篇文章拟一个恰当的标题。(3分)
答:
【小题2】这篇文章在写作了运用了怎样的叙述方式?这样写有什么好处?(3分)
答:
【小题3】比较文中画线句子和下面的改句,说说原句表达效果好在哪里。(3分)
改句:加德姆被问住了,大声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说:“不懂!”
答:
【小题4】结合文章,谈谈你对约翰?格登的认识和你从他身上所获得的启示。(4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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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5届江西景德镇初一下期期末质量检测语文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简直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

格登的中学成绩也不理想。学校为了帮助他们这些“差生”,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膛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他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刺激很大。他真的很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怎么办?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的格登终于成功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

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

——选自《读者》2012年第22期,有删节

【注释】瞠(chēng)目结舌:瞪眼翘舌说不出话来。形容人窘迫或惊呆的样子。

1.用简要的语言给这篇文章拟一个恰当的标题。(3分)

答:

2.这篇文章在写作了运用了怎样的叙述方式?这样写有什么好处?(3分)

答:

3.比较文中画线句子和下面的改句,说说原句表达效果好在哪里。(3分)

改句:加德姆被问住了,大声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说:“不懂!”

答:

4.结合文章,谈谈你对约翰?格登的认识和你从他身上所获得的启示。(4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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