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文义注音或填写汉字正确的选项是。 ⑴ 今年,我也如法炮( )制了八宝酒,用以供祖后,倒一杯给儿子…… A、páo B、pào ⑵ 人类的智慧与大自然的智慧相比,实在是相形见绌( )。 A、chù B、cù ⑶ 他们虽然是哺乳动物,却可能是繁殖能力最强的动物之一,也许只有细菌分裂才能和它相pì( )美。 A、媲 B、辟 ⑷ 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我的jí( )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 A、藉 B、籍 |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语文教研室 题型:048
老师对我说
何 为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一九三五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球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词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写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一九三一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线的字注音。
(1)旋即( ) (2)教诲( ) (3)炽热( ) (4)半晌( )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的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3.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4.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5.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 )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 )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 )
(4)突然和人世永别。 ( )
6.文中涉及到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7.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四十四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04全国中考试题集锦中考必备 语文 题型:048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师对我说何为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一九三五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辞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去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一九三一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1)旋即( ) (2)教诲( )
(3)炽热( ) (4)半晌( )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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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欢送会上李先生的临别赠言有着一声惊雷,振聋发聩。在第四段中有一句与之相呼应的描写,将这句话完整准确地抄写在下面,书写力求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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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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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九段李先生引用的鲁迅先生的话出自鲁迅的哪篇文章?这篇文章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谁?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他(她)的主要特点。
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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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 )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 )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 )
(4)突然和人世永别。 ( )
8.文中涉及到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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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四十四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的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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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三点一测丛书 九年级语文(上) 题型:048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文后的问题
老师对我说何为
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
1935年,火一样酷热的汉口之夏。我在长江边上那个繁华的城市里,读完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考试结束,学校特地为应届毕业生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欢送会。
欢送会设在校舍底层的一间乒乓室里。室内屋顶低矮,如同地下室,整个屋子就显得更长。从图书室临时搬来的几张长桌排成一字形。桌上整整齐齐摆满了糕点瓜子和汽水之类。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极了。这一天,全班四十四个同学之间都谦让有礼,连说话的声音都是低低的。是的,对所有被欢送的小学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谁都珍惜这临别依依的茶话会。
我们的级任老师李致远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进入屋内的,因为我们听见熟悉的咳嗽声。他大概三十岁左右,看起来倒像年近四十。有的同学说他当了那么多年小学教员,天天站在黑板前,吸了太多的粉笔灰,因此得了肺痨。这种病在那个年代是不治之症。他脸色阴郁,戴着一副老式玳瑁边深度近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那两只眼睛总是神经质地睁得大大的,好像随时随地要拍案而起大声疾呼的样子。只是在几声咳嗽过后,眼睛里那一缕升腾的火焰似乎又熄灭下去了。
我是从另一个大城市转学到那个学校的,而且也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了。担任国文课的李先生也就是级任老师。说实话,我当小学生时的作文成绩一直是很差劲的。有一回还得到某老师触目的红笔批语:“文不对题!”颇有大喝一声以示训诫之意。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对文学的爱好,开始我随同可爱的木偶匹诺曹经历了种种奇遇,旋即又钻进《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迷人的世界里。到了李先生的课堂上,我不胜奇怪,从第一堂作文课直到期终的毕业考试,仿佛一次又一次的奇遇,我的作文忽然都变得优秀起来,几乎每一篇都名列第一。有几次,李先生还在课堂上当众朗读我的作文,时或即席讲述一番,详细分析为什么要加以赞扬的原因,这时他那瘦削的脸上就泛起兴奋的红光。倘有用辞不当之处也必定加以指正。凡是他批改过的作文,即使一个错误的标点符号,在他深度的近视眼下也决不会放过,他于是稍稍停顿片刻,向我投来逼人的眼光。那闪闪发光的视线里既有严格的要求,也有热烈的期望。他无声的话比说出来的要多得多,末了总是一阵呛咳,朗读也到此中止了。这实在使我又感动又难过。
在李先生的教诲和鼓舞下,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时代。现在一转眼就要离别了,半年来课堂上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一阵掌声,我从沉思中抬起头来。
简单的欢送仪式举行过后,在铺着洁白台布的一字形长桌尽头,李先生侧身站在桌旁。还没有开口,他用手帕掩着嘴咳了一会儿,随后以他锐利的眼光扫视全场。我想,只有一颗真正火热的心,才能隔着厚厚的镜片闪射那样炽热的光芒。
“哦,毕业了。”李先生说了几句贺词,停停,他又讲下去,几乎变成愤激的大声呐喊:“鲁迅先生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学们!你们往后走哪条路,由你们选择,可是千万别重蹈覆辙,再踏上前人走过的那条自取灭亡的绝路!不!你们要去闯出一条崭新的路,去,去吧,去走新的路!”
听起来声音有点古怪。这临别赠言有若沉闷黑夜里爆出一声惊雷,全场的同学无不为之愕然。李先生过于激动,慢慢坐下来,呛咳着。我近旁一个女同学埋下头去,一缕长发云彩般披落在肩头。她闭上眼睛,泪珠滚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我即将离开那个城市。出发远行以前,同那个女同学最后一次去看望李先生。他目光炯炯,紧紧拉着我们的手,说以后要多给他去信。沉默半晌,他忽然从杂乱无章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认真地写上给某某同学留念的字样。这是我每一次看到的一本美丽的书,1931年间陈梦家编选的一本诗选,其中包括闻一多几首著名的诗作。
那一年秋天风雨如晦,我又回到上海读初中。过了不久,听说李致远先生的病终于不治,溘然长辞,身后萧条,只留下一堆不值几块大洋的文学书刊而已。他是旧时代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学教员,在他平凡的岗位上,耗尽了他全部的光和热。我引以为憾的是没有照他的嘱咐,给他写过一次信;可是在那个多雪的冬天里,写下了我的第一篇散文,那篇文章发表时用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题目:《路》。
1.给下列词语中加粗的字注音。
(1)旋即( ) (2)教诲( )
(3)炽热( ) (4)半晌( )
2.第三段中,毕业欢送会上,低矮的屋子里异乎寻常地安静,全班同学谦让有礼,说话声音低低的,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欢送会上李先生的临别赠言有若一声惊雷,振聋发聩。在第四段中有一句与之相呼应的描写,将这句话完整准确地抄写在下面,书写力求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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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为什么说“李致远先生是我文学上的启蒙老师”?仔细阅读第五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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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九段李先生引用的鲁迅先生的话出自鲁迅的哪篇文章?这篇文章中你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谁?结合文章内容概括他(她)的主要特点。
文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结合文章内容,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为什么“我”的那篇“有纪念意义”的文章题目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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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章语言自然,行文流畅。其中一些四字词语准确凝练,极富表现力。根据所给解释,从文中选出相应的四字词语填写在括号内。
(1)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
(2)比喻没有吸取失败的教训,重犯过去的错误。( )
(3)常用来形容政治黑暗,社会不安。( )
(4)突然和人世永别。( )
8.文中涉及我国三部古典文学名著,其中你最爱读的是哪一部?结合这一部名著中的相关情节谈一谈你喜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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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文章写于1979年,李致远先生44年前的教诲和鼓舞对作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结合文章内容从作者角度拟一段抒发对李先生的感激之情的语句,语言力求简洁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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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 题型:048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森林中的绅士茅 盾
①据说北美洲的森林中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野兽,这就是豪猪。这是“森林中的绅士”!
②这是在头部、背部、尾巴上,都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所谓绅士相处,应如豪猪与豪猪,中间保持相当的距离,就因为太靠近了彼此都没有好处。不过豪猪的刺还是有形的,绅士之刺则无形,有形则长短有定,要保持相当的距离总比无形者好办些,而这也是摹仿豪猪的绅士们“青出于蓝”的地方。
③但豪猪的“绅士风度”之可贵,尚不在那一身的钢针似的刺毛。它是矮胖胖的,一张方正而持重的面孔,老是踱着方步,不慌不忙。它的潇洒悠闲,实在也到了殊堪钦佩的地步:可以在一些滋味不坏的灌木丛中玩上一个整天,很有教养似的边走边哼,逍遥自得,无所用心,宛然是一位乐天派。它不喜群的生活,但也并非完全孤独,由此可见它在“待人接物”上多么有分寸。
④若非万不得已,它决不旅行,整年整季,它的活动范围不出三四里地。一连几星期,它只在三四棵树上爬来爬去;它躺在树枝间,从容自在地啃着树皮,啃得倦了,就打个瞌睡;要是睡中一个不小心倒栽下来,那也不要紧,它那件特别的长毛大衣会保护它的尊躯。
⑤它也不怕跌落水里去,它全身的二万刺毛都是中空的,好比穿了件救生衣,一到水里,自会浮起来的。
⑥而这些空心针似的刺毛又是绝妙的自卫武器,别的野兽身上要是刺进了几十枚这样的空心针,当然会有性命之忧,因为这些空心针是角质的,刺进了温湿的肌肉,立刻就会发胀,而且针上又遍布了倒钩,倒钩也跟着胀大,倒钩的斜度会使得那针愈陷愈深。因此。遇到外来的攻击时,豪猪的战术是等在那里“挨打”,让敌人自己碰伤,知难而退。因为它那些刺毛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掉落,而又因其尖利非凡,故一碰之下未有不刺进皮肉的。
⑦然而具有这样头等的自卫武器的它,却有老大的弱点:肚皮底下没刺毛,这是不设防地带,小小的老鼠只要能够设法钻到豪猪的肚皮底下,就是胜利者了。但尤其脆弱者,是豪猪的鼻子。一根棍子在这鼻尖上轻轻敲一下,就是致命的。这些弱点,豪猪自己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遇到敌人的时候,它就把脑袋塞在一根木头下面,这样先保护好它那脆弱的鼻子,然后四脚收拢,仆伏地面,掩蔽它那不设防的腹部,末了,就耸起浑身的刺毛,摆好了“挨打”的姿势。当然,它还有一根不太长然而也还强壮有力的尾巴(和它身长比较,约为五与一之比),真是一根狼牙棒,它可以左右挥动,敌人要是挨着一下,大概受不住;可是这根尾巴的挥动因为缺乏一双眼睛来指示目标,也只是守势防御而已。
⑧敌人也许很狡猾,并不进攻,却悄悄地守在旁边静候机会,那时候,豪猪不能不改变战术了。它从掩蔽部抽出了鼻子,拼命低着头(还是为的保护鼻子),倒退着走,同时猛烈挥动尾巴,这样“背进”到了最近一棵树,它就笨拙地往上爬,爬到了相当高度,自觉已无危险,便又安安逸逸躺在那里啃起嫩枝来,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似的。
⑨这真是典型的绅士式的“镇静”。的的确确,它的一切生活方式——连它的战术在内,都是典型的绅士式的。但正像我们的可敬的绅士们尽管“得天独厚”、优游自在,却也常常要无病呻吟一样,豪猪也喜欢这调门。好好的它会忽然发出了声音摇曳而凄凉的哀号,单听那声音,你以为这位“森林中的绅士”一定是碰到绝大的危险,性命就在顷刻间了;然而不然。它这时安安逸逸坐在树梢上。方正而持重的脸部照常一点表情也没有,可是它独自在哀啼,往往持续至一小时之久,它这样无病而呻吟是玩玩的。
⑩据说向来盛产豪猪的安地郎达克山脉,现在也很少看见豪猪了,以至美国地方政府不得不用法令来保护它了。为什么这样“得天独厚”,具有这样巧妙自卫武器的豪猪会渐有绝种之忧呢?是不是它那种太懒散而悠闲的生活方式使之然?还是因为它那“得天独厚”之处存在着绝大的矛盾,——几乎无敌的刺毛以及毫无抵抗力的暴露着的鼻子,——所以结果仍然于它不利呢?
(
11)我不打算在这里来下结论,可是我因此更觉得豪猪的“生活方式”叫人看了寒心。(
1)给下列加粗的字注音,或根据拼音写汉字。摹仿( )
w3n然( ) 摇y8( ) 笨拙( )倒钩( )
q9凉( ) 收l%ng( ) 瞌睡( )(
2)填空。《森林中的绅士》的作者是现代作家
________,原名_______,字________,最重要的代表作是长篇小说____。文中把_____称为“森林中的绅士”。(
3)解释下列词语。得天独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逍遥自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知难而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阅读第①~④段,完成下面的问题:①为什么把豪猪称为“森林中的绅士”的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根据上下文的意思,揣摩体会句中加引号词语的含义。
它(豪猪)不喜群居的生活,但也并非完全孤独,由此可见它在“待人接物”上多么有分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读完选文后,你认为文中哪些地方对豪猪的描写最为传神?请找出来,并说说你喜欢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你对豪猪的特性一定有所了解了吧,那么就请你用简洁的语言来介绍一下豪猪。(不超过20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陕西省期中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2-2013学年上海市崇明县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共26分)
农具的眼睛
迟子建
①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②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③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④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⑤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⑥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cāng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1.根据拼音写汉字:岁月cāng桑 (2分)
2.请在第4段□处填上正确的标点符号。(2分)
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
3.简要分析第2段画线句在文中的作用。(4分)
4.文末说“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是因为(4分)
A.眼睛独特,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
B.农具身上的眼睛让我回忆起了贫苦屈辱的童年。
C.它见证了那段美好的农村生活,也使作者的心灵更温和宁静。
D.农具的眼睛不同于尘世中人的眼睛,它淡定、充实。
5.题目“农具的眼睛”的含义(6分)
① ,
② 。
6.文章无论从语言的表述,还是结构的布局,都体现了作者不凡的写作功力,请以第5段为例,从语言或构思,任选一个角度简要分析之。(8分)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 A.眼睛独特,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 |
| B.农具身上的眼睛让我回忆起了贫苦屈辱的童年。 |
| C.它见证了那段美好的农村生活,也使作者的心灵更温和宁静。 |
| D.农具的眼睛不同于尘世中人的眼睛,它淡定、充实。 |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届上海市崇明县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共26分)
农具的眼睛
迟子建
①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②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③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④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⑤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⑥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cāng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小题1】根据拼音写汉字:岁月cāng桑 (2分)
【小题2】请在第4段□处填上正确的标点符号。(2分)
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
【小题3】简要分析第2段画线句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4】文末说“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是因为(4分)
| A.眼睛独特,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 |
| B.农具身上的眼睛让我回忆起了贫苦屈辱的童年。 |
| C.它见证了那段美好的农村生活,也使作者的心灵更温和宁静。 |
| D.农具的眼睛不同于尘世中人的眼睛,它淡定、充实。 |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甘肃省期中题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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