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设甲的速度为x千米/时,则乙的速度为2.5x千米/时,根据等量关系:乙走的总时间+1小时+甲先走3千米的时间=甲走的总时间,列方程解答即可.
解答 解:设甲的速度为x千米/时,则乙的速度为2.5x千米/时,
$\frac{100}{2.5x}+1+\frac{3}{x}=\frac{100}{x}$
100+2.5x+7.5=250
2.5x=142.5
x=57
答:甲的速度为57千米/时.
点评 本题考查了简单的行程问题,关键是根据等量关系:乙走的总时间+1小时+甲先走3千米的时间=甲走的总时间,列方程.
科目:小学数学 来源: 题型: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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