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1)是把一个正方形的面积看作单位“1”,把它平均分成4份,每份是它的$\frac{1}{4}$,其中阴影部分是5份,即5个$\frac{1}{4}$,是$\frac{5}{4}$,或1$\frac{1}{4}$.
(2)是把一个三角形的面积看作单位“1”,把它平均分成4份,每份是它的$\frac{1}{4}$,其中阴影部分是3份,即3个$\frac{1}{4}$,是$\frac{3}{4}$.
(3)是把一个长方形的面积看作单位“1”,把它平均分成3份,每份是它的$\frac{1}{3}$,其中阴影部分是7份,即7个$\frac{1}{3}$,是$\frac{7}{3}$,或2$\frac{1}{3}$.
(4)是把一个长方形的面积看作单位“1”,把它平均分成8份,每份是它的$\frac{1}{8}$,其中阴影部分是3份,即3个$\frac{1}{8}$,是$\frac{3}{8}$.
解答 解:用分数表示图中的阴影部分:![]()
点评 此题是考查分数的意义.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用分数表示,分母是分成的份数,分子是要表示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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