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把手指斜插入盛有水的玻璃杯里,看上去手指好像在水面处折断了,这是光的现象,水中部分的手指看上去变粗了,是因为圆柱形的盛水玻璃杯对光的作用相当于一个镜,对手指有作用.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用两个相同的电热器给质量同为2kg的物质A和水加热,它们的温度随时间的变化关系如图所示。则物质A的比热容 水的比热容(选填“<”、“>”或“=”)。加热2min时,A吸收的热量约为 J。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10分)为了探究物体动能大小与哪些因素有关,同学们设计了如图甲、乙所示的实验装置来进行实验。
![]()
(1)图甲是让不同质量的小球沿同一光滑斜面从B处由静止自由释放,然后分别撞击到放在同一水平面上的同一木块,木块在水平面运动一段距离后静止时的情景。据此你能得出的结论是 ;
(2)图乙是让质量相同的小球沿同一光滑斜面分别从A、B处由静止自由释放,然后分别撞击到放在同一水平面上的同一木块,木块在水平面运动一段距离后静止时的情景。据此你能得出结论是 ,
(3)实验后,同学们联想到在许多公交事故中,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有汽车的“超载”与“超速”,进一步想知道,在影响物体动能大小的因素中,哪个对动能影响更大?于是利用上述器材进行了实验测定,得到的数据如下表:
![]()
(a)为了探究“超载”安全隐患,应选择 两个序号的实验进行比较
(b)为了探究“超速”安全隐患,应选择 两个序号的实验进行比较。
分析表格中对应的实验数据可知: 对物体的动能影响更大,当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此造成的危害更严重。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图甲所示的实验现象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
图乙所示的实验现象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
图丙所示的实验现象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有一个标有“2.5V 0.3A”的小灯泡某同学计算出它的灯丝电阻是8.3Ω但用欧姆表(测量电阻的仪表)测得的结果是2.5Ω。关于这差异最合理的解释是:灯丝的电阻随__________而改变。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为了比较水和煤油的吸热能力,江涛用两个相同的装置做了如图所示的实验。
![]()
(1)在两个相同的烧杯中应加入初温相同、 _______相同的水和煤油。
(2)实验中搅拌器的作用是:使液体___________;选用相同的酒精灯加热的目的是:使水和煤油在相同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_;
(3)实验中加热相同的时间,发现煤油的温度比水的温度升高得____(填“高”或“低”),这表明_____吸热本领更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张先生驾车从广州到肇庆旅游,汽车以90km/h的平均速度行驶0.5h到达三水,休息0.5h后,再以80km/h的平均速度行驶1h到达肇庆,请求:
(1)广州到三水,汽车行驶的路程是多少km?
(2)广州到肇庆,汽车的平均速度是多少km/h?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纯牛奶的密度为(1.1~1.2)×103kg/m3,李明很想知道学校每天营养餐中的牛奶是不是纯牛奶.他和几个同学根据所学密度知识进行了如下测定:首先用天平称出一盒牛奶的质量是250g,喝完再称得空盒质量是26g,然后认真观察牛奶盒,发现牛奶的净含量是200mL.问:经他们检测计算同学们喝的牛奶是否符合纯牛奶标准?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题目】小明设计了如图所示的实验装置来探究水和食用油的吸热本领。
![]()
(1)安装实验器材的顺序: (选填“从上到下”或“从下到上”)
(2)依据小明的探究方案,实验探究过程中,除了选择相同规格的烧杯和酒精灯之外,还需要控制不变的量有哪些?
(3)实验探究记录数据如下表所示。
加热时间t/min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水的温度/℃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食用油的温度/℃ | 30 | 32.5 | 35 | 37.5 | 40 | 42.5 | 47 | 47.5 | 50 | 52.5 | 55 |
在这些数据中,哪一个最可能是由于测量或者记录的疏忽而产生的错误?分析实验资料,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