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设m为n的正的奇因数,m=nd,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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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1)的每一项都是正的,则它就是n的一种表示(表成连续正整数的和).
若(1)式右边有负数与0,则这些负数与它们的相反数抵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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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略去,这样剩下的项是连续的正整数,仍然得到n的一种表示,其项数为偶数(例如7=(-2)+(-1)+0+1+2+3+4=3+4)
于是n的每一个正奇因数产生一个表示.
反过来,若n有一个表示,项数为奇数m,则它就是(1)的形式,而m是n的奇因数,若n有一个表示,项数为偶数,最小一项为k+1,则可将这表示向负的方向“延长”,增加2k+1项,这些项中有0及±1,±2,…,±k.这样仍成为(1)的形式,项数是n的奇因数.
因此,n的表示法正好是n的正奇因数的个数,如果n的标准分解
科目:高中数学 来源: 题型:
对于每个正整数n,以s(n)表示满足如下条件的最大正整数:对于每个正整数k≤s(n),n2都可以表示成k个正整数的平方之和.
1.证明:对于每个正整数n≥4,都有s(n)≤n2-14;
2.试找出一个正整数n,使得s(n)=n2-14;
3.证明:存在无限多个正整数n,使得s(n)=n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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