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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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行为 |
犯罪行为 |
危害程度 |
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
情节严重,危害大 |
处罚方法 |
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 |
受刑事处罚 |
共同点 |
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都是违法行为;都出动了法律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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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
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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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 |
我们应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
4.犯罪及其三个基本特征
(1)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严重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2.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称其为一般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及其分类。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其中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及作用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这部法律设专章规定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给我们划清了明确的是非界限。
专题11 一般违法与犯罪
7.司法保护
(1)定义: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2)内容:例如,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等。
6.社会保护
(1)定义: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内容: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如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许雇佣童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5.学校保护
(1)定义: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2)内容: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例如:①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③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④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4.家庭保护
(1)定义: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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