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根据题意,把甲、乙、丙单价和看作单位“1”,甲的单价是乙丙和的$\frac{1}{3}$,也就是甲的单价占甲、乙、丙单价和的$\frac{1}{1+3}$,乙的单价与甲丙和的比是1:4,也就是乙的单价占甲、乙、丙单价和的$\frac{1}{1+4}$,丙的单价是1100元,由此可知:丙的单价占甲、乙、丙单价和的(1$-\frac{1}{4}-\frac{1}{5}$),根据已知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求这个数,用除法解答.
解答 解:1+3=4,
1+4=5,
1100÷(1$-\frac{1}{4}-\frac{1}{5}$)
=$1100÷\frac{11}{20}$
=$1100×\frac{20}{11}$
=2000(元),
答:三部手机一共收入2000元.
点评 此题考查的目的是理解掌握比的意义及应用,解答关键是确定单位“1”,重点是求出丙的单价占三部手机单价和的几分之几,根据已知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求这个数,用除法解答即可.
科目:小学数学 来源: 题型:操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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