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因为获一等奖学生约占全市一等奖总数的22%,所以把全市一等奖总数看作100份,则我县获一等奖学生数为22份,由此写出我县获一等奖学生数和全市一等奖总数的比,再根据比的基本性质进行化简即可.
解答 解:22:100=11:50
答:我县获一等奖学生数和全市一等奖总数的比是11:50.
故答案为:11,50.
点评 关键是把百分数看作份数,再根据比的意义和基本性质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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