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设双曲线
的半焦距为
,直线
过
两点,已知原点到直线
的距离为
,则双曲线的离心率为_________。
7、若
,则方程
的解的个数是___________个。
6、曲线
与直线
有两个交点时,实数a的取值范围是( )
A.
B.
![]()
C.
D. ![]()
5、抛物线
到直线
距离最近的点的坐标为( )
A.
B.
C.
D.
![]()
4、若AB为抛物线
(
)的焦点弦,
是抛物线的准线,则以AB为直径的圆与
的公共点的个数是( )
A. 0 B. 1 C. 2 D. 0或1或2
3、已知
、
是抛物线
上两点,
为原点,若
,且
的重心恰为抛物线的焦点,则
的直线方程为( )
A.
B.
C.
D.
![]()
2、过抛物线
的焦点作直线交抛物线于A(
,
),B(
,
),若
,则AB的中点C到抛物线准线的距离为( )
A. 5 B. 4 C. 3 D. 2
1、设双曲线
的左准线与
轴的交点是
,则过点
与双曲线
有且只有一个交点的直线共有(
)
A. 2条 B. 3条 C. 4条 D. 无数条
6、过椭圆
(a>b>0)左焦点的焦点弦为AB,则
,过右焦点的弦
;
[典型例题]
例1. 已知椭圆
及直线
.
(1)当
为何值时,直线与椭圆有公共点?
(2)若直线被椭圆截得的弦长为
,求直线的方程.
分析:直线与椭圆有公共点,等价于它们的方程组成的方程组有解. 因此,只须考虑方程组消元后所得的一元二次方程的根的判别式. 已知弦长,由弦长公式就可求出
.
解:(1)把直线方程
代入椭圆方程
得
,即
.
,
解得
.
(2)设直线与椭圆的两个交点的横坐标为
,
,
由(1)得
,
.
根据弦长公式得
.
解得
.
因此,所求直线的方程为
.
说明:处理有关直线与椭圆的位置关系问题及有关弦长问题,采用的方法与处理直线和圆的有所区别. 这里解决直线与椭圆的交点问题,一般考虑判别式
;解决弦长问题,一般应用弦长公式. 用弦长公式,若能合理运用韦达定理(即根与系数的关系),可大大简化运算过程.
例2. 直线
与双曲线
相交于
、
两点. 当
为何值时,以
为直径的圆经过坐标原点.
解:由方程组:
得
![]()
因为直线与双曲线交于
、
两点
∴ ![]()
解得
.
设
,
,则:
,
,
而以
为直径的圆过原点,则
,
∴
.
.
于是
,
即
.
解得
满足条件.
故当
时,以
为直径的圆过原点.
例3. 斜率为1的直线经过抛物线
的焦点,与抛物线相交于两点
、
,求线段
的长。
解:由抛物线的标准方程可知,焦点
,准线方程
.
由题设,直线
的方程为:
.
代入抛物线方程
,整理得:
.
解法一:解上述方程得:
,
![]()
分别代入直线方程得:
![]()
即
坐标分别为
、
.
![]()
解法二:设
,
,则:
![]()
=8
解法三:设
、
B(x2,y2). 由抛物线定义可知,
等于点
到准线
的距离
.
即
同理![]()
![]()
![]()
点拨:(1)解法一利用传统的基本方法求出
两点坐标,再利用两点间距离公式求出
的长。解法二没有利用直线求出
坐标。而是利用韦达定理找到
与
的关系,利用直线截二次曲线的弦长公式
求得,这是典型的设而不求思想方法比解法一先进,解法三充分利用抛物线的定义,把过焦点的这一特殊的弦分成两个半径的和,转化为准线的距离,这是思维质的飞跃。
(2)抛物线
上一点
到焦点
的距离
这就是抛物线的焦半径公式。焦点弦长
![]()
例4. 若直线
与抛物线
交于A、B两点,且AB中点的横坐标为2,求此直线方程.
分析:由直线与抛物线相交利用韦达定理列出k的方程求解. 另由于已知与直线斜率及弦中点坐标有关,故也可利用“作差法”求k.
解法一:设
、
,则由:
![]()
可得: ![]()
∵直线与抛物线相交,
且
,则
![]()
∵AB中点横坐标为: ![]()
解得:
或
(舍去)
故所求直线方程为: ![]()
解法二:设
、
,则有
![]()
两式作差解:
,
即 ![]()
![]()
![]()
![]()
故
或
(舍去)
则所求直线方程为: ![]()
例5. (1)设抛物线
被直线
截得的弦长为
,求k值.
(2)以(1)中的弦为底边,以x轴上的点P为顶点作三角形,当三角形的面积为9时,求P点坐标.
分析:(1)题可利用弦长公式求k,(2)题可利用面积求高,再用点到直线距离求P点坐标.
解:(1)由
得:
![]()
设直线与抛物线交于
与
两点. 则有:
![]()
![]()
![]()
,即 ![]()
(2)
,底边长为
,
∴三角形高 ![]()
∵点P在x轴上,∴设P点坐标是 ![]()
则点P到直线
的距离就等于h,即 ![]()
或
,
即所求P点坐标是(-1,0)或(5,0).
[模拟试题]
5、抛物线y2=2px(p>0)的焦点弦(过焦点的弦)为AB,A(x1,y1)、B(x2,y2),则有如下结论:(1)
=x1+x2+p;(2)y1y2=-p2,x1x2=
;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